
因涉入替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的司法案件,前法務部長曾勇夫被迫下台。他認為檢察總長黃世銘和特偵組陷害他,並說他們的作法「令人不齒」,但有的媒體寫成「令人不恥」。「令人不齒」與「令人不恥」,那一個才是正確的呢?還是都正確?請看本文之介紹。
令人不齒,注音是ㄌㄧㄥˋ ㄖㄣˊ ㄅㄨˋ ㄔˇ,詞義是比喻行為讓人輕視、瞧不起。不齒,注音是ㄅㄨˋ ㄔˇ,詞義一是羞與為伍或不屑與之為伍;詞義二是不錄用;詞義三是周代官分九等稱「九命」,三命官參加鄉飲因尊貴,而可以不按年齡順序排列入座,座位居一般人之上,稱為「不齒」。對於曾勇夫所說的「令人不齒」,「不齒」是指詞義一。
令人不恥,《國語辭典》查無此詞,但可查到「不恥」一詞。不恥,注音是ㄅㄨˋ ㄔˇ,詞義是不認為羞恥;例句一:「不恥下問」,意指不以向身分較低微、或是學問較自己淺陋的人求教為羞恥;例句二:「恬然不恥」,意指有過錯卻不以為恥,恬然不恥也可寫成「恬不知恥」。
「不齒」一詞,可以拆成兩個字來看。不,當副詞,是否定詞,字義是有不是、未、非。齒,當動詞,字義是並列。和不齒類似的詞,可以是「不屑」。不屑,注音是ㄅㄨˋ ㄒㄧㄝˋ,詞義是輕視而不加以注意﹑重視。
「令人不齒」和「令人不屑」都是正確的用法;「不恥」也是正確的用法,意指不認為是羞恥,但和「令人」一詞組成「令人不恥」,看起來就很奇怪。到谷歌作關鍵字搜尋,若輸入"令人不齒",得361萬筆;若輸入"令人不恥",得96萬筆;若輸入"令人不屑",得209萬筆。由搜尋結果可知,使用「令人不齒」和「令人不屑」的資料量最多,但使用「令人不恥」的資料量竟然也高達近100萬筆。
對於曾勇夫的關說事件,到谷歌作關鍵字搜尋,若輸入"曾勇夫" "不齒",得 46,300筆;若輸入"曾勇夫" "不恥",得2,820筆。由此可見得,將「不齒」寫成「不恥」,的確不在少數。
「不齒」和「不恥」,都是辭典查得到的詞語,但兩者的意義不相同;「令人不齒」可以寫成「令人不屑」,但不能寫成「令人不恥」。
[參考資料]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簡稱為《國語辭典》)
歡迎穆仙弦格友回應。《國語辭典》解釋「做法」的詞義是處理事情的方式;但在解釋「作」字時,
在「辨」「似」之處註明「作」與「做」有時可混用,例如「做事」與「作事」,因此「做法」應可寫成「作法」。雖然「作法」會讓人直覺以為是術者在施行法術,但是否如此,可由前後文和句意來判斷。阿國去谷歌查詢,發現《中國時報》和《自由時報》大都寫「做法」,但《聯合報》和《蘋果日報》寫「作法」和「做法」的數量相當,今日《聯合新聞網》就有一則是〈習近平對台政策 無新說法有新作法〉。
王國良(阿國) 於 2013/10/07 10:19回覆第一個對
可是為什麼用這個“齒”?
慎用字意
得以辨析
一直沒用錯
否則要被學生笑啦
我覺得曾勇夫本人及王金平
比較"令人不齒"
呵呵, 我用的是不恥耶。我得再修正一下。
阿國,這段時間和你學習了很多,非常珍惜。珍重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