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蔣家第四代、自稱蔣家第一代的蔣友柏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蔣友柏很不爽,痛罵檢察官是「文化流氓」,他的說法是:
「檢察官根本就是文化流氓,如果台灣的文創法是這樣,文創產業怎樣去發展?」
「一開始(對方)就提出要300萬和解金,最後一次居然提出要500萬和解金;然後檢察官竟然是說,叫我跟他和解,因為浪費行政資源。」
「台灣的法律真爛,這個也是500萬,所以我告他1000萬,如果檢察官在這上面判我 是敗訴的,證明,至少我所相信『行得正』這件事情,在台灣文創業是走不通的,那我也沒什麼好說的。」
(see TVBS「台灣法律很爛」 蔣友柏罵檢:文化流氓)
首先,本案的事實大概是:蔣友柏經營的橙果公司旗下設計師蘇尹曼,97年間替丹比食品設計「琉金一捻紅」喜餅外盒圖案,被美術創作者陳玥呈控告抄襲創意,雖蘇堅稱並未抄襲,檢察官也兩度認為金魚圖形沒創意表徵給蘇不起訴,但陳不服,提起再議,台北地檢署今天認定蘇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權,將橙果公司及蘇尹曼起訴(引自 蔣友柏公司被控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所以,是蔣友柏手下蘇尹曼涉嫌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權,觸犯的是著作權法,既然檢察官認為他們侵害著作權,那他們該做的事應該是去證明自己沒有侵害才對,例如說明這個金魚圖形有多普通,每個人畫金魚都是這樣的,他們畫的又有哪裡不同……因此不是重製,沒想到蔣友柏不此之圖,直接訴諸媒體痛罵檢察官是「文化流氓」!
我相信蔣友柏是媒體寵兒,擁有無比特權,曹興誠這種有錢人發發脾氣也不敢罵檢察官是流氓,蔣友柏卻召開記者會罵檢察官是流氓,至少是公然污辱、污辱公署,我等著看檢察官會不會唾面自乾,而且以後有人罵檢察官會不會有相同待遇。
其次,蔣友柏又罵文創法,說台灣的法律真爛,我覺得蔣友柏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要看電視,檢察官起訴你蔣大少爺是根據著作權法,關文創法屁事?文創法是要鼓勵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看該法第一條就可以明白了,著作權法是保護著作權人的著作權,這點道理都不懂嗎?
第三,被起訴被要求和解就說「台灣的法律真爛」,哇靠!你蔣友柏在美國加拿大有這麼有種敢嗆這種話?只有台灣的檢察官會容忍你這種狂妄的言論,更妙的是蔣友柏說他將反控對方誣告,求償500萬,再告對方威脅,求償500萬,一共求償一千萬。
如果對方是透過司法途徑,依法主張權利,當然沒有「威脅」的問題,蔣還想向誰求償500萬?別人依法主張權利就被你說成流氓,許水德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難道你蔣友柏還以為法院是你蔣家開的?
蔣友柏當然有權說他曾祖父蔣介石如何壞,那也幾乎是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共識」,但是,蔣友柏不應該在疑似侵害他人權利被起訴時大喊「台灣的法律真爛」,車禍肇事逃逸者被抓到時有資格說「台灣的法律真爛」嗎?
蔣友柏接受商週採訪時說「對蔣家的人來講,設計這工作就跟妓女一樣。」(see 商業周刊-人物觀點-話題人物-蔣友柏從山頂下來 趴在地上做生意 (3/5) ),把設計跟性工作者相比,我不知道他究竟是瞧不起何者,但蔣家人獨裁的日子已經過了,除了蔣介石蔣經國逃過一劫外,任何蔣家人侵害他人權利而觸法,都有義務接受法律的制裁,如果沒有錯,當然也有資格要求公平的審判,你蔣友柏訴願媒體,亂罵一通,這種藐視法治的嘴臉怎麼好意思說檢察官是「文化流氓」?
蔣友柏大概認同自己是台灣人,身為台灣人也應該尊重其他台灣人的權利,罵別人是「文化流氓」之前應該想想:刮別人鬍子之前更應該把自己的刮乾淨!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5/11
補充:
今天蘋果日報有把圖貼出來 <女控抄襲金魚圖 橙果被訴蔣友柏揚言反控 求償千萬 轟檢「文化流氓」2010年05月11日蘋果日報>,但內文顯示卻是矛盾的,它說粉紅色的是陳玥呈畫的,橘色是橙果設計,但文字又寫粉紅色的是橙果設計(該文為橙果為丹比餅盒設計的金魚圖樣(圖)與陳玥呈繪製(右圖)雷同)。
總之,經過我旋轉比較後,兩圖確實極相似。
不知為什麼,小肉球非常非常討厭蔣友柏。
蔣家人中,只瞧的起蔣經國。
真無聊,一點小事就開記者會,罵台灣法律,罵檢察官。
被慣壞了吧?抗壓力太低囉!
蘇宜成律師投書自由時報認為,金魚圖早出現在民俗畫作裡:
「該金魚圖案似為既存於公共領域的元素,因為類似圖案早已見於民俗傳統藝術,如果檢察官依據該設計中融入既存於公共領域的元素而加以起訴,顯然不宜。擷取既存於公共領域中的圖樣或其他元素從事設計,並沒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此為美國聯邦著作權辦公室處理著作權登記審核的明文規定。」
(蘇宜成為美國紐約Milner Law Office, PLLC合夥律師,喬治華盛頓大學智財權法碩士)
關於局部相似不是抄襲的辯解,我想這要看相似度的多寡,百分之五相似未必能說是抄襲,但百分之三十相似就不容易辯解。另外金魚造型是設計的核心,而兩者的設計核心「極度相似」,這就不是該律師所能避重就輕的了。
我記得美國判例,音樂只要四小節相同或極相似就算抄襲。前幾年英美流行音樂流行將過去的幾小節經典旋律或伴奏穿插在原創歌曲裡(譬如Madonna曾經借用ABBA旋律),這種做法是要付版權費的。
至於該金魚圖案是不是民俗工藝裡的常用圖飾,我上網找了一堆中式古典金魚圖,普遍和爭議作品有相當大的差距,可見儘管古今畫家都在畫金魚,但八仙過海各憑本事,沒有甚麼相似的問題。比較之後我個人的粗淺印象是,原告的構圖有原創性。
以下是網路上可搜尋到的中式古典金魚圖↓
https://city.udn.com/forum/reply.jsp?no=57666&aid=3969770
http://farm1.static.flickr.com/9/78313947_03c8198733.jpg
http://img.blog.163.com/photo/1mVDvlg741bUNN3T1bohcQ==/2040975056130147665.jpg

http://musical.yueqi.sh.cn/picimage/musicalimage/2006-3-13/695C-z.jpg
只有這張古琴的圖案較接近原告構圖,不過魚頭魚身魚鰭和魚尾各部分的細節都有顯著差異。古琴上的金魚圖外型比較寫實。
http://big51.chinataiwan.org/wh/tp/200802/W020080213477823851379.jpg
对于国民党重要的政治人物,包括蒋介石,我们现在对他积极抗战也是肯定的,但他是个两面性的人物,既有积极推进历史发展、推进国家统一的方面,同时对共产党又有反共这一方面,所以这些都要辩证的看,不要看到他有功,就否定他对共产党的围剿政策,包括后来抗战胜利后想消灭共产党,这些错误的做法都不能翻案。发动三年内战是绝对错误的,是违背历史潮流,所以不得人心,垮台了。功是功,过是过,积极的要肯定,错误的不能翻案。
————————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会长石仲泉
他說「設計是屁」「能幫業主賺錢才重要」。
嗯哼~~那麼橙果不就是屁公司囉?!
(台灣霉體把 小小蔣當「文創人才」,很想請這位 小蔣公自己畫張圖來給大家崇拜崇拜....)
blackjack 於 2010/05/11 14:1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