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憲同告宋楚瑜誹謗;國民黨告宋侵佔!
2015/07/12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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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憲同批宋楚瑜:還國民黨一個公道(摘自中時電子報)
老韓評語
1.宋楚瑜還真糼稚、以為天下真有免費的午餐!
2.身為宋楚瑜委任免費辦理興票案的律師林憲同沒拿錢、
此時再談是馬後炮!
3.就事論事、興票案2.46億元宋楚瑜完全不上道、那個
律師不要錢?生意上按時計酬、時酬NT&5000、不論成敗
否則按律師規矩以訴案金額2.46億之30%報酬NT$7400萬酬
謝林憲同、宋吃乾抺淨、拿2.46億、就是对林憲同耍無賴
可說不亁不淨.我一個生意人、實在看不下去才跳岀來說句
公道話、宋楚瑜太不要臉、難怪林跳出來報一箭之仇!
4林賠了時間精力不能翻案;但KMT的錢、如未失時效、洪可
請求翻案、將興票案2.46億元要回來、歸還國民黨.
5.重啟2.46億元案、可追訴宋楚瑜詐欺、謀求不法所得.
6.如成被告不得成總統後選人!
7.選舉結餘款公款私了違法.
民國89年,前台灣省長宋楚瑜登記參選總統,遭到當時國民黨主席李登輝追訴而轟動一時的興票案,最後在民國99年,由李登輝同意下,
宋楚瑜向台北地院聲請取回興票案提存款2.46億元後草草落幕。
該案發生時任宋楚瑜委任律師的林憲同律師,今日在《中國時報》
時論廣場中明確指出,李登輝當時已不具國民黨主席,根本沒有資格|
同意宋楚瑜拿回這筆提存款;而宋楚瑜從國民黨手中拿回這筆款項後,
卻是得了便宜又屢向國民黨叫陣,前有為參選總統而痛批馬英九暨國民黨,
今又向國民黨本土派招手,一副欲出馬分裂國民黨態勢。他在文中痛批
「做為一個有格調的政治人物,宋楚瑜是否先還了國民黨公道再說!」
該文作者林憲同是宋楚瑜當時的委任律師,他在文章中指出,身為宋楚瑜委任免費辦理興票案的律師,關於興票案2.46億元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本人有必要向國人說明法理與事實。」文中他對宋楚瑜最後在民國99年以拿回省長選舉結餘款為由,拿回這筆當初向法院表示是為了照顧蔣家遺眷專案工作的「國民黨專款」是「明顯互相扞格」。而當初申請取回這筆款項時,是由已經不是國民黨主席的李登輝同意和解下取回,也是「當事人不適格」。他同時也質疑當時台北地方法院未發函徵詢真正案款所有權人的國民黨,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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