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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統曆譜》以統和紀為基本,統是推算日月的躔(chán,音纏,日月運行時經過某一區域)離,紀是推算五星的見伏。統和紀又各有母和術的區別,母是講立法的原則,術是講推算的方法。所以有統母、紀母、
統術、紀術的名稱;還有歲術,是以推算歲星(木星)的位置來紀年;其他有五步,是實測五星來驗證立法的正確性如何;此外,還有世經 ,是考研古代的年,來證明它的方法是否有所依據。這些就是《三統曆譜》的七節。這部曆法是中國古代流傳下來的一部完整的天文著作。它的內容有造曆的理論,有節氣、朔望、月食及五星等的常數和運算推步方法;還有基本恆星的距度,可以說含有現代天文年曆的基本內容,因而《三統曆譜》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曆的雛形。
依據三統曆所講的根數和原則推算氣朔的條件,都已齊全。就推算氣朔一方面來講,其出發點在於規定一月的日數為29又81分之43
日;其餘日數,則反而是從這朔推出或遷就而得的。這個一朔望月的日數,一回歸年的月數和日數都嫌太大些。
1章=19年=235月在這個周期,朔旦冬至復在同一天。
1統=81章=1539年=562120日=19035月在這個周期,朔旦冬至復在同一天的夜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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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3統=4617年在這個周期,朔旦冬至又復在甲子那天的夜半。因為一統的日數是562120用60來除,還剩40。所以若以甲子日為元,則一統後得甲辰,二統後得甲申,三統後才復得甲子。這就是 「三統」 名稱的由
來。這個元法4617以60除不盡,所以元首的年名,不能一樣。
三統曆的元首,設在漢武帝元封七年歲前仲冬甲子,據《漢書‧律曆志》所載,當時曾實際觀測,得到這天朔旦冬至,所以改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
古人除了甲子夜半朔旦冬至之外,還要配合日月合璧和五星連珠的周期,所以三統曆又立5120元即23,639,040年的大周期,其起首叫做 「太極上元」。 並定太初元年相距太極上元的積年為143127歲,即在大周中已過了三十一個元法。
三統曆是中國首先使用交點年和恆星月的曆法。它的置閏方法是先定閏餘,閏餘是所求年前冬至距前朔得朔實(一月的日數)十九分之幾分。二十四氣名稱順序和《淮南子‧天文訓》所載的相同。並稱從冬至起,奇數次的氣,如大寒、雨水等為中氣;偶數次的氣,如小寒、立春等為節氣。而在《三統曆譜》中,則把雨水和驚蟄二氣次序顛倒,清明和穀雨二氣次序顛倒,其他各氣次序沒有改變。(這四個節氣次序的改變,是由於劉歆本人的見解,而不是當時人們遵行的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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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初曆的制定是以天文觀測記錄為依據的,是與生產實踐相結合的,它的內容比秦代以前的顓頊歷豐富得多。《三統曆譜》中所敘述曆法的天文數據和運算推步方法,都是合乎科學的,成為後世曆法的範例。但是,西漢末期的士大夫,大都利用經術之尊古來當作制度的依據,劉歆為表達支持當時新朝王莽的託古改制,也特意利用《易經‧繫辭傳》來解釋太初曆的天文數據。這樣假借經傳來穿鑿附會,使天文科學染上神秘的色彩,而和科學原則背道而馳,至為可惜。
王莽篡漢時候,以夏正十二月為正月,以它為歲首;而曆法的常數,仍用三統曆的數值。東漢初期也用三統曆,太初曆從太初元年(公
元前104年)行用到東漢章帝元和元年(西元84年),共行了188年。
古代曆法中一般都設有曆元,作為推算的起點。這個起點,習慣上是取一個理想時刻。通常取一個甲子日的夜半,而且它又是朔,又是冬至節氣。從曆元更往上推,求一個出現「日月合璧,五星聯珠」天象的時刻, 即日月的經緯度正好相同,五大行星又聚集在同一個方位的時刻。這個時刻稱為上元。從上元到編曆年份的年數叫作積年,通稱上元積年。上元實際就是若干天文周期的共同起點。有了上元和上元積年,曆法家計算日、月、五星的運動和位置時就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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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推算上元積年的工作,首先是從西漢末年的劉歆開始的。劉歆的《三統曆》以 19年為1章,81章為 1統,3統為1元。經過 1統即1,539年,朔旦、冬至又在同一天的夜半,但未回復到甲子日。經 3統即 4,617年才能回到原來的甲子日,這時年的干支仍不能復原。《三統曆》又以 135個朔望月(見月)為交食周期,稱為「朔望之會」。1統正好有141個朔望之會。所以交食也以 1統為循環的大周期。這些都是以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夜半為起點的。劉歆為了求得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條件,又設 5,120個元、23,639,040年的大周期,
這個大周期的起點稱作太極上元。太極上元到太初元年為 143,127年。在劉歆之後,隨著交點月、近點月等周期的發現,曆法家又把這些因素也加入到理想的上元中去。
日、月、五星各有各的運動周期,並且有各自理想的起點,例如,太陽運動的冬至點,月亮運動的朔、近地點、黃白道交點等等。從某一時刻測得的日、月、五星的位置離各自的起點都有一個差數。以各種周期和各相應的差數來推算上元積年,是一個整數論上的一次同餘式問題。隨著觀測越來越精密,一次同餘式的解也越來越困難,數學運算工作相當繁重,所得上元積年的數字也非常龐大。這樣, 對於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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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作就很少有實際意義, 反而成了累贅。後經唐曹士蒍、宋楊忠輔等作嘗試性的改革以後,元代郭守敬在創製《授時曆》中廢除了上元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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