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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中國歷史傳統的「犯法」與「犯忌諱」
2025/02/06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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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中國歷史傳統的「犯法」與「犯忌諱」

    中國人對於「犯法」與「犯忌諱」,都是持避之唯恐不及的態度。

因為「犯法」可能身陷囹圄,甚至丟掉性命,中國俗諺講: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犯忌諱」則更糟,可能引來誅九族的大災難。

    中國人的「法」與西方現代的「法律」不同,又被稱為「王法」,

表示法來自於王,而王的地位高於法,王說出來的話,就是法,因此中國人認為君無戲言。

    根據中國法制史研究,秦朝是法家最盛的時代,秦孝公用商鞅變法,確立了依法行事的規則,秦律極為嚴苛,僅僅死刑就分為二十種,

「法令多如牛毛」,法出於王,令出於各級行政官吏,百姓稍有不慎便誤觸法網。因此中國的縣太爺總被稱為父母官。強勢的父母官是也可以掌控生殺大權的。

    西方現代的「法律」是人民與政府之間,權力與義務關係的規範,

中國人的「法」是皇帝管理百姓(秦朝稱為黔首)的規條,因此人民只許乖乖聽話,不許亂說亂動,如果牽涉到造反和叛亂行動,唯一下場就是誅九族。

    劉邦打敗項羽,進入咸陽城,與民「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受到兩千年的好評,認為此「法」簡單明瞭,具有可行性,受人民歡迎。

    法是條文化的規範,簡單可行就受人民歡迎。人民的行為在條文框架的約束下,總算有可預測性,尤其如果皇帝法外施仁,人民就更是感恩不已,謝天謝地。

    如何躲避「犯忌諱」,是中國人的父母最早的言教與身教,

「忌諱」有兩大來源,一是習俗,一是政治。

    筆者幼年時母親總是交代,月圓時節千萬不要手指月亮,會爛耳朵,有一次晚餐後,可能無聊,敲碗為樂,母親立刻制止,告誡夜晚千萬不要敲鑼、吹笛,會引鬼,從此我到夜晚,連大聲講話都不敢了,

一言一行「不要犯忌諱」,已經融入中國人潛意識,像本能一樣。

    等到入學知事後,對一些政治有關的事件,難免向父母詢問,先母固然會說明她的看法,但是結語會交代說,這些事你千萬不要在外面講,會引來殺身之禍,因為知人知面不知心,誰會檢舉你是不可預測的,應該小心提防要知道隔牆有耳千萬謹言慎行。

    「犯法」是違反明確的法令規章,只要謹言慎行,處處小心,就能趨利避害,中國社會的另一特性,是潛規則比明規則還要多,而在中國社會因違反潛規則而「犯忌諱」的後果,往往比「犯法」更嚴重。而且「犯忌諱」原因隨時在改變,昨天還不是忌諱的事情,因為人事有變化,今天就變成忌諱。求神拜佛也躲不掉災難。每天都需要貴人相助。

     在中國傳統家天下的時代,政治上爭奪皇位是零和遊戲,親如兄弟也會爭到你死我活,何況異姓之人來爭天下,完全是造反和叛亂,當然要殺無赦,秦律誅三族,明朝以前已經進步為誅九族,明成祖更創下對方孝孺誅十族的紀錄。

 

中國人精神墮落與失去尊嚴的起點

    中國的「皇帝」對預防叛亂,煞費苦心,力求防患於未然,自從大周皇帝武則天創立中國第一個直屬皇帝的特務組織以來,人背叛人的事情,就無時無刻不在神州大地進行,整人手段之毒辣凶狠,羅織罪名之輕易方便,一代比一代可怕,中國民間的情義相報,早已名存實亡,無怪乎孫中山先生形容,中國人是一盤散沙。」。

    中國的皇帝從來就是陽儒陰法,儒家的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是表面的治國大道,法家韓非子重勢、重術、重法, 威服臣下乃是真相,重特務、重間諜、天天打小報告,才是中國人政治生活的重心。

    天下既然是皇帝私產,皇帝對人民總是抱持著防範之心,對特務組織的回報,往往照單全收, 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走一人。

    據歷史家研究,明太祖時代的宰相胡惟庸謀反案, 與大將軍藍玉謀反案,起因是有人密報兩人意圖造反,當事人立即被下獄嚴辦,並且寫下自白書認罪,因為株連太廣,誅殺的關係人達五萬人以上,功臣國士傷亡殆盡,明末崇禎皇帝殺大將軍袁崇煥, 斷送國家命脈,就是誤信打小報告內容為真,其實中了多爾袞的反間計。

    特務監視系統毀掉人與人之間的基本信賴關係,中國人因此而不能團結,中國字的眾,也寫成乑,所謂三人為眾,只要聚眾,就有叛亂嫌疑,中國歷史上的黃巾道、五斗米道、白蓮教,現代的一貫道、洪門、哥老會、青幫,全部被政府禁止,就是因為教主們聚眾能力太強,必須釜底抽薪,以免夜長夢多,睡不安枕。清朝乾隆時代有個有名故事四位一品大官打麻將掉了一張牌第二天上朝乾隆皇帝主動問:「昨晚誰打麻將 ?四人面面相覷不敢承認,此時乾隆皇帝手上拿出一張牌,問道:「是不是掉了一張二筒 ?」四人立刻跪謝乾隆皇帝原諒他們的欺君之罪 ! 乾隆皇帝用這個故事告訴臣下,你們身邊就有我安排的人,誰也別想欺君罔上 !

      現代的文明國家,政治活動上最重要的改善,是罪刑法定主義,就是任何行為舉措,法無明文規定者不罰,這個憲法保障的原則,使爭權奪利落敗的一方,不必擔心從此身陷囹圄,政治活動終於從打破人頭的野蠻爭鬥,變成文明一點的數人頭活動,嘉年華會式的選舉活動,讓人民感受親身參與的認同感與幸福感,縱使這一次落敗,下一次還有機會再來。

 趁勢回看對法輪功基層人員毫無根據的關押迫害, 正是中國人罪孽深重的現代實例。

    法輪功基層人員沒有「犯法」,他們是「犯忌諱」,因為這個「忌諱」來自領導人,讓各級官員、公安、法院修理法輪功基層人員時,絲毫沒有罪惡感,整人時是如此得心應手,也算創下中國法制史的奇聞。但是將來歷史會還法輪功基層人員一個公道,就像耶穌被後代信徒平反尊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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