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在前面:
感謝各位社會善心人士瀏覽這篇文章,無論是好的意見,還是不喜歡小辛看法的朋友,我都向您一鞠躬,感恩您花了寶貴時間看完這篇文章。ㄟ,首先,讓我們一起來禱告,希望這起火警的主角林政賢大哥跟他的家人,都能平安康復,林大哥是我認識的刑事小隊長,經常見面,他對我非常客氣,也是我一位敬重的大哥。
會寫這篇文章,主旨是「記者跑火警新聞,遭到義消(民間人士)撥打相機鏡頭,記者不爽的抱怨」,並不是想宣揚記者多威猛、多驕傲,多「搖擺」。相機對於記者,就像槍枝對於軍人,誰出手搶相機,就是對記者挑戰,拒絕記者拍照,可以先用口頭說,不須要直接出手,我想這對許多新聞界的朋友,都有這個天賦的共識。
我感謝許多網友在回應上寫的,包括記者不應該阻擋救災,政府應該立法區隔記者在災難現場之外,受災民眾有拒絕記者拍照、攝影的權利,這些我都同意,只要政府有法令規定,我想我都會守法的,畢竟我是唸過書的,我還懂得字,懂得聽話。
最後我還是要強調,在法律沒有禁止記者不能在公共場合拍照,且不是執法人員禁止記者拍照或採訪,記者還是擁有相當程度的採訪新聞自由,我想我是一名懂得社會道德的記者,絕不是俗稱的文化流氓!

主文開始:
周日晚上我依舊坐在電腦前,一邊看著老師回覆的電子郵件,一邊更改論文問卷(好像我這半年來,每篇部落格文章,都會提到論文,順便一提,我的論文指導老師是美麗的李雅靖博士!她雖比小辛大一歲,但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
「文化二街二樓發生火警,有看到火!~~」無線電傳來火警的消息,由於依照以往經驗,上半夜的火警因住戶大多尚未睡覺,所以逃出機率比較高,我跟同業都習慣聽後續狀況,若是火勢無法控制,我才會騎上機車向前衝。
「火勢控制,上樓察看!」「快!抬擔架進來!增派救護車!」原以為這起住宅火警,應該無人傷亡,但聽到抬擔架,我直覺不妙,趕緊背上相機、騎上機車,在市區以時速一百公里的速度,連闖好幾個紅燈,往約四公里外的火災現場衝。

「還有人嗎?總共幾個人受傷!」我衝到現場,見熟悉的消防人員,拚命詢問最新資料,「快,擔架,我要擔架!」南門消防人員手上抱著七歲的小女孩,從火警住宅向外衝,一路衝到最後一輛救護車,我趕緊拿起相機,本想裝上閃光燈,但還是來不及,只好趕緊藉由微弱燈光,把感光度調到最高的3200,拍著躺在擔架上的小女孩。
來到台南市跑新聞的三年多期間,記者跟消防人員的默契非常好,記者絕不會阻擋行進動線,消防人員在時間允許狀況下,也會適度讓出部分角度讓記者取景,當救護車要關上後車門時,消防人員還會說「小辛,讓開,我要關門了!」,所以我總會乖乖的閃開,讓救護車順利開離。

目送載著小女孩的救護車後,我穿著拖鞋的雙腿,趕緊往火警住宅衝,當要抵達大門時,南門的消防人員背著女主人下樓,熟悉的南門義消老虎也陪在旁邊,我趕緊拿起相機,以連拍的方式,一邊向後退、一邊按快門,當其他人拿擔架接人時,我則退到旁邊,繼續拍攝。

「快!傷者要施做CPR!」一群人圍著女主人,我根本無法拍攝,只好繞個位置,從女主人的雙腳位置,高舉相機拍攝,當我猛按快門時,突然有一隻手撥打我的相機,幸好我拿相機的習慣,總會把相機繩套在右手腕,相機才沒有調落地上,當吃飯的傢伙被攻擊時,我本能地罵出口「看!你擋什麼擋!」
「叫你不要拍,你就不要拍!」眼睛一看,是兩名根本沒有穿消防裝備、自稱是某某中隊義消的男子,圍在擔架旁,也沒有幫忙急救,不知道在幹嘛,似乎只為了阻擋我,甚至還有一個把我拉到旁邊,害我的拖鞋上的鞋帶脫落。
眼見剩下最後一個新聞畫面可以拍攝,卻遭到兩個不知名男子阻擋,我當場抓狂,不顧左肩背著相機袋,右手拿著相機,隨即趨前以左手推了對方一把,當場六個字的台語國罵出口,完全不顧我平時文質彬彬的形象。
「你衝啥會,你推我!」「看,你憑什麼擋我!」我跟其中一人當場對罵,但心想,我不知道剛剛鏡頭有沒有拍好,只能放棄對罵,轉頭又衝往救護車,拍攝女主人在救護車上的照片。當我確認沒有病患送醫的畫面可拍時,我才緩下心情,先把拖鞋的鞋帶裝好,詢問認識的南門義消,哪兩個「青仔叢」是誰,竟然敢打記者相機,我記得這種情形,在台南市的消防界從未發生過。
認識的義消跟我說,那兩人是某某中隊的義消,平日鮮少出現在火警或救溺現場,他們也不知道對方名字,更不會像其他義消,知道常拿著相機出現火場的人,就叫做小辛。

「看!遇到兩個白目,只能自認倒楣!」我向義消好友老虎這樣抱怨,然後跟著他一起重回火場,想不到經過兩人身邊時,「就是那個記者,竟然打我!叫人圍他!」靠,竟然當著眾人的面嗆我,我不滿的回一句「阿ㄇㄜ你是ㄉㄟ貢啥!」老虎見狀趕緊拉著我,要我不要跟兩人一般見識,我心想消防人員有燈光,若不趕緊上現場,可能拍不到東西,就沒理會兩人了。
當我從火場下樓,準備要離去時,想不到兩人還不罷休,找了三、四人用兇狠的眼睛看著我,所幸一名南門義消認識我,也發現事情不對勁,拉著我故意跟我聊天,讓對方不至於接近我,有任何圍毆我的機會。我就在認識義消的保護下,順利離開。

當火警處理告一段落時,多名認識的義消紛紛打電話來,告訴我對方原本想圍毆我,但一些認識我的消防幹部,知道原委後,要對方不要惹事,這件事只是誤會,他們可能擔心我影響救災而出手制止,我則因為不滿人家擋我鏡頭而反擊,而這件事就由消防局長出面,要對方不要強調記者推人,記者也不要不滿相機被打,事情到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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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樓. carrie2007/09/27 14:30交流
十幾年前曾聽說....
有記者為了要得到爆點的新聞...
在現場不斷的鼓吹想跳樓的人,不要拖拖拉拉..乾脆一點..就跳下去吧
這真的是壞記者,但我想,現在的記者沒人會做這麼缺德的事
到目前為止水果報與數字週刊我還是覺得挺不錯的(但我還是不鼓勵畫面太over)
因為它們不畏強權揭發許多大官們的地下醜聞
在這方面的確是做的非常好,這才是真正的"報導事實的真相"
各位記者們~~加油!!
- 70樓.2007/05/08 03:21哈囉 我也正忙呢~
哈囉 外國人網友,請明察,我又不是說你講的例子不存在,我是指你以這些例子來說明,與本案例而言並不貼切,我寫那是跳脫此案例情境的提問,不是指不存在,此間差異大矣,請明辨><!
你若想多聊,可以過來我訪客留言版談,或是打電話來也可以,因為打字太麻煩,用講的才方便依對話的範圍與深度互動,並適時調整用語深淺以促進有效之溝通.
尤其這次事情(算是個小風波好了)
事實上根本沒有必須提到個人私利與情理法衝突等那麼高調的層次,事情的情境
幾位網友以及我的地一篇發言等,其實都已經點得很清楚了!不同立場雙方的思考
我們也都很理解.你若未確定此次小風波之起因,可以到鋼~的留言版與他討論,他算是半個當事人,他
後來給我的資訊也充分證明我最初的立場與言論點出重點,並合情合理.相信你問他後會有更清楚的角度來思考.此篇我會回,是如前信任你的討論誠意,但請多想,也謝謝你提供資料參考,社會的現實與理想面,我於人世自然有所體悟,否則有何資格與其他網友談東論西,論事說理當避其極端,泛道德主義,泛理想主義,功利主義之流者,皆非我輩之視野,見我發此言你當可知其一二.
再次建議,有問題請到我那邊私聊,想用公開留言也可以,版主與水果妹不想談的部分,請你多費心想想,避免因為基於你看似好意的應援而再揭之,我前面提過,意見提出與眾網友討論了,已足夠,外國人網友你可細想,以免誤發言語流彈:P
前篇已提過,此案例眾人就事論事,不想變成針對記者當事人來發言,多數網友都是以禮相待,給彼此空間的.大家加油^^以上,5分鐘寫完,要趕時間呀~
- 69樓.2007/05/07 22:11回覆
Dear 小皮:
很難對1~11做回答,因為我正在工作
我只就一件事回答你我的用意. 我從未覺得該為了錢而摒除人性,只是你談的是理想,實際上是不被見容於這個社會的.我問你的工作,是因為如果你是還沒有工作的人,你得先了解了職場的生態後,才可能來回答我提的三問題,而我相信90%"工作過"的人(除了老闆或教授級那種不問人間疾苦的),是不可能照你的方式做的.不為嗎?非也,是不能也.為甚麼?這真的只能等你親身在一個組織裡幹了三年以上,你才能體會,我在此有再多的解釋,是沒有意義的.
而我所舉的例子,那是存在的,並非模擬.我就是一個研究生,也是一個設計師,只是我是設計房子罷了,如果我照你所說的去做,要不是畢不了業,就是每天換公司,相信天下有80%的研究生和工程師(幫別人工作的,不是自己當老闆的)都會同意我的說法.不然,坊間不會有一堆如何在職場生存,或是與上司應對的書刊
其實我還有兩個東西想推薦你看,一是白色巨塔(日劇版),這個你可能看過了,另一是最近美國校園槍擊案,NBC對於影帶的處理方式,相信你的感想,會像你對小辛或記者處理方式的不認同,是一樣的.只是,訪問過的醫生,都說里見醫師的做法,是醫生根本不可能這麼做.而NBC呢?那就是更實際的事情,擁有的影帶,是播還是不播?獨家,寫實,還是同理心?最後還是播了,為甚麼?
我留言所能提供你的,也不算是建議,而是大多數人終有一天會遇到的事情,只是可能會以另一種形態發生在你身上,到那時你可以再回來看看,也許你就可以了解今天小辛,或是一個記者寫下這篇blog背後的心情,和我想讓你了解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
一些其它你的留言,我不是選擇性跳過,只是我也同樣很忙,就先回到這了,不好意思,還有我用詞不當的地方,也請一概包容
- 68樓.2007/05/07 09:51最佳的平衡~
謝謝,其實以版主的工作性質,這樣跑新聞的標準沒錯呀,哈哈,相信每一位記者朋友都有足夠的智慧在工作中學習,並時時反思自己的務實作法與價值判斷,好讓自己當陷入複雜情境時,可以快速找出最佳的平衡方式,讓事情圓滿~any way,也祝你工作順利囉.以上^^ - 67樓. 辛啟松2007/05/07 01:40感謝各位批評與建議,但~~~,我不想因此而傷了和氣!!
TO小皮
感謝您的回應,但我不想再多說些什麼了!
我還是會以我的社會標準去跑新聞,
對於網友好的建議,我會虛心接受,
至於我不認同的看法,我也會了然於心!
感恩!
(附註:重申一次,這是我的部落格,如何留言'怎麼留言,我能決定,這裡可以有言論自由,也可以沒有言論自由,你應該清楚,再度感恩)
- 66樓.2007/05/07 00:26上善若水,與眾網友共勉之(上)
外國人網友你好:
才剛說小皮把想討論的都說完了,剛好你來聊,因為文中可看出你願意正面回應,
(提出不同觀點並表明你與當事人的關係),就論壇而言,這樣的互動是有意義的,那就聊聊吧,!先說以下寫法,因為我跟其他諸位網友都覺得該說的差不多表達了,所以不想再特別針對本案例回應,建議若要討論,可跳脫辛記者之個人角度,可以一位記者碰到情況該如何處理之類討論之,以免若入對辛先生投下太多批評之議,此也非我們諸網友本意,故下文我提及時,
先以當事人或記者稱之^^1.首先,第一篇小皮(peer)之留言,一直沒當事者回應,講小皮好可憐,其實這樣太言重,哈哈!
應該說是可惜,對於第一篇或後來的第三篇也未有回應...(唯一的回應是說:看不懂留言內容,並指出不是因為心虛不回等...仍未見相關回應)這樣的情況可說令讀友們感到可惜,我是很好奇大家可以怎麼討論啦.以你說可憐一辭的話,此討論的情境而言,若是有話講不出,或有話不敢講,才是可憐,所以你寫發現樓下的小皮好可憐...反而不適合:P(當然我可以理解你以開玩笑的寫法作為開頭^^)
PS.你提到記者們忙著跑新聞沒時間回,我第二篇有寫,因為我第一篇留後,還有其他網友留言,但期間記者先回後面的留言,對我所提,未置一詞,故我才提到未友人回應之殘念><!
2.讓我們來談談超速的問題.先說明:
超速是當事人講的,法理情之順序也是,領人薪水交差也是繼這自己寫的(請見其原文,不知修改版是否異動?),所以小皮是循著文中脈絡與情境,來提出:既拍照現場以合法性優先考量,那超速違法在前,該作何解的論調?!3.你以此破題:先提超速的問題吧,的確不是因職業之便,就可以把超速合法化...
我先回應,事實上市可以因職業之便,把超速合法化的!
例如政府官員南北趕場,不是都警車開道,超速狂飆,此為合法化也.再者,你提到三個例子,並以錢與情理法來問小皮作何想?
醫師救人一例,我會支持,人命關天,惟有無留露優越感?以及這種優越感是否會被質疑,需視發言內文與態度等而定,但以你所說,超速係不得不的救人舉動,誠令人佩服,並希望下次有救護車可以護送,使相關案例可以合法超速也比較安全趕回手術現場...
至於你又寫:是用同理心說,法律沒有給你權力超速,一切都是天意?
基本上,有同理心的人並不會用此言詞發言,似乎有誤解同理心概念?煩請查證.
另外,三個例子,屬自外於本討論串亦可獨立成立的內容,此種跳脫本案例情境的提問,
流於個人層面的對話,並不適宜,但我信任你的討論誠意,故與你以下作討論.你提出之例子,係預設情境,但亦為社會中可能發生之情形.
若要我講,如果我在計畫中,我會質疑教授是刻意騙錢還是計畫出錯?
有錯我會與之溝通以提出正確規劃,若是該徒原意騙錢,那我應該不會與之共事,
或可投稿水果報揭之惡行等:P另外衣服例子亦然.
第三個,打考績例子,怎有公司以一次超速沒拍到新聞來打考績?並直接以0或100評之?此公司有問題?
又若該工作非要被逼得多次違法才能有好考績?可試探違法原因何來?有無必要?對社會貢獻等...
此例若要探討,可再定義情境細講,以利共同討論.4.你提到[究竟職場之中,是誰說法理情在錢之前?]
應該這樣說,在商言商,利益是最大考量,誠屬合理,也就是你說職場上,錢(也就是領薪水)似乎最重要的事,沒錯,但以作為一個人的角度觀之,個人行為上的情理法等各種考量,在於自我的價值判斷與選擇,請注意,作為一個職員,一個生意人等的同時,他也是社會上的一個人,此兩者是具存的,因此,講到這裡,應該可以理解上述概念.簡單的引陶先生的話作補充:人之所以為人,係能夠超乎個人利益,為關懷別人同情別人而犧牲,
這是人性可貴之處,亦是人性可稱上莊嚴之處.
接下面5-11點 peer留言 - 65樓.2007/05/07 00:24上善若水,與眾網友共勉之(下)
接上面1-4 peer留言
5.還有,我是以旁觀者來看此一事件,也還沒真正用傷患家屬或義消等角度來評論,不然發言方式又不一樣了.
同時,也沒有人說[全天下記者都一樣],這是過度解讀了-_-!6.最後一個例子恰巧相反,以你的論點而言並不適當,可見對同理心的概念有誤,且不多作說明,因為很清楚,而且有點累,哈,
要再討論再看後續發展,還是請其他網友協助先說明一下...:P7.你最後說對一個個人blog作者作如此批判,我們再說一次,我們會看到文章,是因為北聯合報網站選為民意論壇下面那個部落格精選之類
的欄位,並非刻意進入來找碴,作者一開始開放非註冊網友留言,並以記者身分發言,以網路領域已屬可受公評之議題,也都是理性討論,
並減少對個人之批判,我們多位讀友討論的是那樣作的合理性之類議題,若要針對個人批判,相信並非如此內容,相信先前握手網友都知道此意.8.你有提出對我個人的工作等疑問,首先,我不認為解釋同理等說明需要知道工作等事項,我與其他諸位網友完全不熟悉,我也可以清楚理解他們的論述,再者,血腥照片根本不是最大重點,你可能沒看清楚問題所在,至於一開始的[看!擋三小~記者照相機鏡頭,找死! ]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causa12&f_ART_ID=930529,
我當初是看到udn首頁下的連結這一標題而好奇觀看的,想說那來大事,記者大罵至此...
當然,如果有其他網友認為說明相關資訊有助於對話,可再提出,一併討論.9.建議此系列回文如還要對話,可另行發文併隱去當事人資訊來公開討論,因為再針對此多講,容易被誤會針對當事人,
請注意,我們幾位回文都很清楚,是針對此一事件,加上前兩次的當事人相關回應,其實可看出目前話題動向;p
為避免討論過度,建議有意見可以如上做法來對話,或另啟網路空間相談,因為我與其他網友都有共識,不希望話題模糊,甚至變得
有針對性><!10.上善若水,與眾網友共勉之
11.因為換電腦不方便打全形標點,故以上句讀^^!
- 64樓.2007/05/06 01:25何謂同理心,何謂法理情
我花了好多時間才把留言看完
發現樓下的小皮好可憐 ,第一篇留的小辛沒回你
我來吧,因為他和蘋果妹的確都忙著跑新聞
先提超速的問題吧,的確不是因職業之便,就可以把超速合法化
可是我想問,如果今天一位醫生,因為50公里外他的病人危急,超速趕去救醫,然後他在blog寫下"今天聽到緊急電話,我以時速160趕到醫院開刀",你稱它叫職務之便的優越感,還是恪盡天職的表現? 今天如果他合法的到了醫院,人卻死了,死的還是你認識的人,你是想殺了這醫生,還是用同理心說,法律沒有給你權力超速,一切都是天意? 不要說這叫混為一談,因為沒有這種超速的記者,你所看到的新聞也少了50%.今天不過是因為血腥的照片,可以被批,那你曾看到溫馨感人的照片,又獲得了多少的掌聲?
對於錢與法理情,我提三個問題問你,三個,是因為我不知道你是甚麼職業和身份
如果你是學生,你發現你指導教授所提的計畫書完全是錯的,意謂根本就做不出結果,可是他已經從國科會拿到100萬養整個實驗室,當然也包括你,你很勇敢的跟教授說,你在騙錢,我不做嗎?(錢與理)
如果你是做設計的,比如說衣服,用某種質料可以讓公司省下100萬,可是你深知消費者穿了一次就會壞,老闆要你做,你做不做?(錢與情)
如果你是報社主管,今天小辛打電話跟你說,有人說不能因採訪而超速,所以那新聞我沒拍到,請問你在年終考績,是給小辛滿分,還是0分?(錢與法)
究竟職場之中,是誰說法理情在錢之前? 如果你不介意,是不是也說說你的職業,我想我可以跟你討論在你職場的法理情
在你的留言,你可以用家屬和救災人員的同理心指責小辛,可是在我眼中,你卻忽略了這些照片背後所包含的辛苦,以及是否你又用同理心來看待記者.今天我只同意某些照片不該出現,但對於心態與想法,或者是處事的態度,都不是非這一行的人有資格評論的,甚至因為他一個人,就說全天下記者都一樣,更是奇怪
我最後用一個電影情節,來回應所謂的同理心
李修賢和周潤發演的喋血雙雄你有看過嗎?發哥是殺手,李修賢是警官.在劇末兩人被一眾黑道圍在教堂裡,發哥要拿槍殺出重圍,李修賢要他不要再殺人
賢說: "小寶(發哥),把槍放下,不要再犯錯了"
發說: "好,你走出去,告訴他們你是警察,看他們會不會把槍放下"
深思一下,你是不是只會叫人把槍放下的人
在批別人沒有同理心之前,請先想過,自己的同理,又是在哪個天平上.
我不是記者,乃一介土木工程師,只是因為被色誘所以因緣際會認識記者朋友們,而在眾多噓聲中,我願意給記者更多的掌聲
嚴正聲明,我反對血腥照片在此出現,但我想小辛已經拿掉或修改了,除此之外,在一個個人的blog,做如此的批判,我想這也不是一個部落格讀者,所該有的"職業道德"
- 63樓.2007/05/05 22:50ok 知道你們的意思,那就討論到這了
啊!有點失落,都不回應...還虧我去看提問了書!哈!
一來我又沒有提問(充其量是設問法而已),二來水果妹這麼機靈,
怎麼會聽不懂我在說啥呢?
(若真寫得太跳躍不好理解,還煩請多看幾次試試囉><!)不過小皮先也討論到此為止,因為意見都已經表達了,
辛記者與水果妹的回應模式大概也清楚表示了,那就這樣囉!除非有新的對話方向,或市與其他路過討論者問好,
否則我針對本案例的回應也先到此為止,也謝謝提供
此一空間讓我們可以討論
(雖然後來改成要登錄會員才能發言相較之下麻煩些),
謝謝路過眾網友之分享與收看:P - 62樓. 我不是蘋果妹2007/05/05 11:15喔?
針對皮的言論我就不多作回覆了 因為我看到 一to 二to 三to落落長不是很有興趣,不過沒關係你可以繼續慢慢留言,我是不會理你的,而你也千萬不要認為我是心虛或怎樣不回答你問題,實在是你的問題讓人看不懂,也不曉得你想說啥,提問的技巧或許可以參考一下相關書籍。
吃豆腐喔?不賴ㄟ,雖然我沒想過會被人家認為我吃人豆腐,不過這是第一次,靈祖馬粉爽,希望有機會能再多吃幾次。
至於我跟辛起鬆嗎?他是我的同事,我跟他好不好是不知道啦,只是我每次看到他只有想槌打他的念頭,有時候這傢伙勒,就是臭,不過心地很善良,幫不幫他說話?他好像還沒有偉大到這種地步,本人就事論事發表感想而已。
不過呢,這邊還是要繼續吃大家豆腐一下,我,愛大家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