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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與媒體
2010/03/12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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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作者IMU的親身經歷:

有一天我有位記者朋友帶我逛了一下法院,我發現台北地院有一個記者辦公室專門給記者作為休息辦公用的,那桌上有著法院按時恭奉的各法庭時刻及案件還有每天出爐的判決書。而且每位記者都有法院通行證可以到處走動自由採訪法官或檢察官,我可以用拜訪來形容嗎?還有法務部的樓上6樓有一個專們招待記者的會議廳還蠻大的耶。那這些法官和記者的互動及他們之間是否有朋友關係就無法清楚知道了!

但是我猜想沒有法官希望和記者關係不好讓記者寫成臭名吧,如果有司法人員要出名也要靠媒體捧場才是,對嗎?這樣的猜測不知道對不對?如果這個猜測是對的,那司法人員和記者的關係就非常微妙了。還記得我們的彼拉多法官嗎(1)?若是這樣的話,告記者或媒體不等於告法官嗎?而我們又是一個沒有社會資源又不能反抗的教會團體,這樣我們的案子還會有希望嗎?

但我有可能是錯的,因為奉行  上帝典章的法官是看不見撒但的「物質」、「名利」、「異性」的三大誘惑,因為他們屬  上帝和主耶穌基督的,他們不屬黑暗撒但,他們是不靠輿論、不靠媒體或記者而是專心代替  上帝在人世間分辨是非的,我為這些不受誘惑的法官們至上無限的敬意。

註解

1.1910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可1515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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