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在遞狀後的10個月(2008年8月26日)開庭了!10個月,唉….
當天,我們教友都坐滿法庭旁聽席,這是在陽光之下的公開審理,對教友或任何人而言都是非常透明的,我個人非常喜歡教會這種公開的作法,不但可以讓教友清楚知道過程也可以讓大家知道我們是無辜的。
被告是TVBS、東森電視台,他們的訴訟代理人是TVBS武廉松先生、東森廖淑慧小姐。我看到我們訴訟代理人(下稱代理大哥)一個人要面對法官和兩個欺負我們的電視台,我真是心疼。一開始陶亞琴法官就很嚴肅也很不悅,且翻著訴狀幾乎是拍著桌子的問我們代理大哥,
陶亞琴法官:「你要什麼證據調查」
只見那大哥有禮貌的向法官要求被告提出錄音證據比對,然後法官就定庭期,那審理呢?我們的清白呢?這樣就結束了嗎?正當法官深鎖眉頭在找日期時,代理大哥提出希望和解的提議「我們只希望有個清白,希望被告可以為我們澄清。」。
陶亞琴法官這才展現笑容問對方是否要和解,對方的答覆是請我們提出方案,法官笑得更開心的告訴我們大哥庭期後核辦。啥是後核辦?大哥說沒庭期要等法官通知!喔,這要等多久?又要等喔!
在這個等待過程,代理大哥給了對方和解方案希望可以對我們有澄清的書面或畫面,然後一直等到法院通知開庭。在9月24日開庭時居然換一位黃書苑法官重新開始,那之前的陶亞琴法官呢?後來院方說是法官調動。那原來那位陶亞琴法官拖這麼久開庭是為什麼?是我們好欺負嗎?還是因為媒體的關係?我真的不知道耶…但等待10個月的開庭之後就換法官,這樣好嗎?其實我們這種受害人只想要回清白而已,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們?
說到這裡就想起大哥常跟我說,他常常出庭後是哭著走出法院,而且常常要失眠一陣子再從痛苦當中走出來然後再寫訴狀。不光是教會的案件,他自己也有自己的案件,他說他很後悔沒聽主耶穌和老師的話語要定睛在主耶穌的身上,他不能以平靜的心面對患難與挫折,面對法官時總是無法控制激動!帶著傷害的他,他感謝這些法官和彼拉多的後代,讓他可以更靠近耶穌和老師。
法庭上的受害人自己本身已經是滿腹委屈怎麼可能笑著對法官說話,但法官最不喜歡就是言行不好的當事人,或是法官本來就不喜歡的人,例如被媒體製造很有名氣的鄭明析老師。也因為這些非法律理由的因素讓法官判敗訴的案件也不在少數。畢竟法官也是人,按自己主觀或自由意志判案也在所難免,主和老師也常說要原諒他們。我想只能說任何人進法院真是要碰運氣,希望遇到願意秉持 上帝典章辦案的法官才是。
後來大哥給我看的幾件案子竟然是因為一些法官按著喜怒哀樂做判決,判決結果絕對不是因為法律理由!天阿,原來法官是這樣的阿!彼拉多真是再臨了!!
思考很久,我決定要一件一件的呈現在陽光之下,因為我想說 「主耶穌您辛苦了」,要不是這些彼拉多的後代,我真不知道您當初來回受審24次遇到「彼拉多法官」的痛苦,謝謝主,謝謝主給我體會。謝謝大哥,您也辛苦了,暗夜的眼淚,神都知道,不要傷心。
親愛的老師阿,您是無辜的,辛苦您了。在這裡,我會一一的說清楚始末,能和您同走這一遭,我,真是榮幸,阿們。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