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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拉多是誰,法官是什麼?
2010/03/09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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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您上過法院嗎?被法官、檢察官欺負過嗎?

這屬世的地上有一個事實,那就是

請注意,法律的終點只有法官卻沒有------法律。

法官, 法、官!

有耳可聽的當聽,有經歷的人都能體會。

在聖經裡,彼拉多是兩千年前的一個具備法官資格權柄的人(1),他豎立這個世界只有法官沒有法律的典範,他隨自由意志任意判案且為了輿論和人類不值錢的掌聲(2),把主耶穌判處死刑掛在十字架上面。他的罪很重,將主耶穌交給彼拉多的人,他們的罪更重了,他們若不生在這世上到好(3)。

所以現代法官不論是否為基督徒,他的權柄皆來自    上帝。法官遵守典章規定者為其義務之所在,但將自由心證用為自由意志,又為了現代輿論與掌聲判決鄭明析老師有罪的法官們,明知無罪卻當有罪,就有如彼拉多之比誰冤案拉的多一般毫無法律可言!

本攔將逐一揭開意想不到的台、韓審理經過,歷史真是同時性,

只有走主耶穌道路的人才會背起十字架。

註解

1.路3:1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約19:10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11.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2. 路23:22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路23:23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路23:24 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可15:15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3.太26: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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