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世文
2013/04/03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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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世無錢莫興訟,含冤有理亦難申】
最近因為工作的關係,才跟法院有些接觸。雖然不是本身的事,
但這些日子來的接觸後,深刻感覺到世間的正義,若要靠現今的司法
體制來實現,簡直可以用「緣木求魚」來形容。
很簡單明瞭的事證,都可以被扭曲;反而做奸犯科者的幾句謊言
都可以明正言順的合理化。在在顯示著審判者堅持所謂的一個公正立
場的聽訟者,反而讓人覺得身為審判者的失智與無能。
因為要保持其所謂的公正立場,難道就要捨棄對說謊者的基本質
疑嗎?於是乎公堂之上巧言令色者占了上風,剛毅木訥者卻被審判者
言詞屈辱。看到這一幕,想這世道怎會太平呢?
問題的癥結並非一隅。若作奸犯科的一方請了大律師,而揭弊者
以為罪證確鑿,雖準備了明確的事證,以為不用請律師即能申張正義
,結果往往常是碰一鼻灰。據聞有請律師跟沒請律師的勝率竟然會是
9:1。聽到這種機率,簡直令人傻眼。
就是有這種必需以有沒有請律師才能決定勝訴與否的世道,才有
如劣者標題的感嘆。古諺所謂:「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時值今日文
明民主化的現代,竟還能適用,身為一個現代人的我真是感到悲哀。
lotus 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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