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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失的記憶 一護理時期的光陰韶華
2026/05/1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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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南丁格爾是誰?

依考試資格區分有二種:護士;護理師證書,護理師證書是需要專科以上學歷才能考。當時大眾都會統稱護士,那時護理師跟護士在職場上工作內容都一樣並沒有什麼區別。直到2013年全面步入護理師統一名稱。當然學歷全面為大專大學畢業.

那護理師有甚麼差別?師一級,師二級,師三級,還有N1;N2;N3;N4。

談談我那個時代(70年代)的大概職場走向。

在醫院病房護理人員,輪值三班應該是大多數是造成離開職場的主因,白天班上二周,小夜班上一周,大夜班又上一周,上到生理時鐘亂七八糟,所以很多護士婚後為了家庭正常生活,積極另覓職場,最常選擇的是公共衛生機構衛生局所,能上著正常上班,卻有非常繁重的業務。從婚前優生保健;到孕產檢查;新生兒;幼兒管理;家庭計畫;加上各種預防注射追蹤;成年人傳染病;防癆及性病追蹤;老人慢性病及健康護管理,每樣都列入績效考察與追蹤,衛生所是基層,大都是結婚的護理人員,除家庭照顧外,還要面對多如牛毛的公務執行,做不完的事情卻要如期報告交出,只好帶回家繼續做,所以變成疲憊嘮叨不休,風雨日曬都要外勤工作,大都沒有化妝不修面幅,幹練卻失去美艷。有些護理人員去診所;學校;工廠或其他機構工作,如果是在診上班就是上午;下午外還有晚上門診,貌似輕鬆但單純無法施展所學,有失去武功的感覺,學校護理人員搶手但缺只有一個,得應對全校的學生各種突發狀況處理,有些還兼辦其他行政業務,唯獨工廠護理人員因為談得少,抱怨也少。護理人員出路廣,只要肯做,哪裡都有路走。不過現在的衛生所隨著世紀演變,改組改編,以目前盛產疾病為防治目標,很多業務已經轉向也廢除不做的。

有個原本很夯的工作,似乎這個時候沒有人提了。那就是"特別護士",我指的是透過護士公會管理登記,住院病人想有自己的專門護士單獨照顧他,會請特別護士,而病人可能是重病或手術或器官移植病人,也有是達官貴人本人;政教名流等等身分,因為個別需求,有專業護理人員待在床邊隨時給予適切及醫囑執行與護理專責照顧。當時規定特別護士,除了證照外,需要有臨床經驗擔任。特別護士薪資是以時薪計算,一樣三班換人,"one by one"的護理確實讓病人得到周全護理與安全照顧,其實當時也是病人最好的選擇,但擔任的特別護士個人也顯得責任重大。優秀的特別護士工作不間斷,常有病人指定照顧,因此收入非常豐富。

有一次才接大夜班,那個是肝硬化食道靜脈曲張的患者大吐血,那個時代沒有所謂的ICU,病房也沒有急救設備,呼喚醫師急救病人時,我也飛奔於護理站與病房之間,可惜沒有救回來,事後留下單獨的我,在單人病房對病終逝世者做最後的護理,病人去太平間我終於提早下班,記得是午夜二時,沒有公車,孤拎拎搭計程車回到家,巷口見到已經在等待接我的母親,她第一句話是說:想必病人往生了,不然怎可能提早下班。因為那是我做特別護士以來,第一個在我班上時死亡的,以後也沒有。我一直到現在沒忘記他

現在病房沒有特別護士,只有看護,除本國籍的外籍的最多,但差很大差很多。  (下圖:55年前讀護校在彰化某醫院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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