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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水土保持處理計畫書核備文件之山坡地農莊並不代表已取得合法使用,請消費者勿輕易受騙上當
2012/02/17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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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的好山好水經常吸引開發業者到苗栗購地,興建農舍販售,近年來未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書件送核可,擅自開挖整地施工而遭罰水土保持法裁處不計其數,本(100)年初發現部分業者在痞客邦布落格PO文,指其違規處經提「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畫」後,原先逾越部分已經符合新計畫,並指稱該建案已經「就地合法」,這份PO文最近被苗栗縣政府水土保持科發現,即刻予以駁斥,強調該筆建案並不會因為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畫完工而合法,消費者請勿上當。

大部分違規開發整地案件,其開發形式主要依農發條例,以每筆二分半面積大小進行分割,並興建農舍,由於違規開發區土地位在山坡地範圍,未經土地使用地主管機關同意並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書件送請水土保持主管機關核定前,其原整地範圍內土地仍處違法狀態,並不會因所提送違規改正項目之一「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畫」完工後而「就地合法」。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代理處長林澄清表示,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畫和土地違規使用是兩碼子事,前者主要是山坡地範圍內土地違規開發,造成水土保持維護疑慮,為免造成坡地災害,而依水土保持法處分並要求改正項目之一,但是業者卻巧嫁名目,混為一談,還搬出縣府背書,矇騙消費者,則已經構成詐欺,因此呼籲消費者千萬不要上當,以免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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