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府鴻門宴…給柱姐3策
2015-06-19 02:09:02 聯合報 石之瑜/台大政治系教授(台北市)
AIT說,美國會以同樣規格接待洪秀柱。這真是綿裡針—都這樣說了,洪秀柱能不去嗎?華府把洪秀柱叫過去,絕對不是要表現一視同仁。相反的,是要她搞清楚誰是老大。
洪秀柱曾大剌剌地鼓吹和平協議、軍事互信、一中同表,她當時不像匹黑馬,講了這些華府也沒有介意,但現在她已是國民黨的領航者,且在民調中成為可信的候選人,這下美國就不能掉以輕心。馬英九二○一二的殷鑑不遠,他在選舉中提倡和平協議,第二天就被迫扯自己後腿,設下不可能的條件,並推託不是他任期內的事。現在,華府就是要聽洪秀柱講一樣的話,而且公開複誦一次。
所以,所謂同樣規格接待,是AIT的空話,說不定私下還有不同規格的鴻門宴。洪秀柱若不從,華府一個壓力就會地動山搖,這時台灣選民可能就不能信任她。華府說不會介入台灣選舉,所以對蔡英文與洪秀柱兩人要一視同仁,這叫做此地無銀三百兩,欲蓋彌彰。華府不但要介入台灣選舉,而且要根據美國利益影響參選人。華府的立場其實是,事前確保兩位參選人都能維護美國利益,則華府就可在選戰中安心地保持中立。
如果是台獨,重點是擺脫中國,故依附華府無所謂。但若洪秀柱將來真要與北京協商,就必須建立台灣人與對岸折衝的堅定意志,這樣的意志是不可能在華府的卵翼之下得到鞏固的。所以,兩岸之間的自尊與互相尊重,其前提是北京認真對待台灣人,一個向華府求饒的洪秀柱得不到北京的尊重,也沒有資格或人格對北京表達尊重或要求尊重。
在建立台灣主體意志的前提下,洪秀柱的上策是擋住邀訪壓力,就是不去。去了後必定面臨公知圍剿、言詞霸凌,她為了維持美台間起碼的和諧而必須妥協。不去的話,她面對的最多是AIT,有主場優勢,也不必面對媒體分分秒秒集中在與華府的互動上,窘迫不堪。至於與AIT的溝通,她大可採聲東擊西之計。
中策是被迫赴鴻門宴以後,聽取意見,蒐集筆記,盡量避免承諾,即使必須說明,只能表示各種方案還在評估之中。因此,中策是,要去的話,愈早愈好,這時一切政綱都在混沌中,則可與華府周旋談判,只要華府能約束民進黨不主攻擊和平協議,則洪秀柱可以主打和平協議以外的議題。
下策是在必須要去,而又不能立即去的情況下,則洪秀柱必須在去之前就連續強力且細膩的鋪陳和平協議與軍事互信方案,佐以民調,再向華府表示木已成舟,但仍可公開承諾兩岸和平絕不用於危害美國利益。此一下策將激怒華府,但從台灣整體出發,也遠比臣服要好。從選戰考量出發,反正藍軍依附美國的願望大大不及於綠軍。 (華府鴻門宴…給柱姐3策)
一去就上了老美的當了
小英去趟美國回來後, 馬上被老美用雜誌封面推上火線
準備當 "第一線的砲灰"
老美 就算要對付 IS伊斯蘭國 還要每天花 千萬美金出動飛機跟炸彈 (目前已經花了10億)
要對付老中
現在只打算用幾張雜誌封面就好了
可以先用台灣人 的命 來擋子彈~
我最愛的就是妳這句:「黃花崗72烈士,那一個是徵召來的~」
氣壯山河,令人動容!
同樣的道理:「黃花崗72烈士,那一個是需要"老美先面試"的~」
放心~
全台灣有點良心的,真正愛鄉愛土的人, 都會挺妳的!
台澎回歸中華民國 中日和約再次確認
2015-06-19 02:09:01 聯合報 申佩璜/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台北市)
十六日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陳儀深「寫課綱 無視憲法變動落後?」乙文,其中有關《中日和約》及台灣法律地位未定之觀點,與史實不符,茲澄清如下:
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因清廷於甲午戰爭戰敗,而經一八九五年《馬關條約》割讓予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中,英、美等同盟國與日本共同承諾台灣將「歸還」中華民國。
因此二次大戰勝利後,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在台灣行使主權行為,包括接受駐台日軍投降,宣告台灣恢復為我國領土,台澎居民恢復為我國國民,組織省政府與舉辦民意代表選舉等,所以台灣澎湖之主權係於一九四五年回歸中華民國。
美國總統杜魯門在一九五○年一月五日新聞記者會即發言表示,「台灣已交還蔣委員長,美國及其盟國在過去四年來已經認知中國(指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之主權」。另美國國務卿艾契遜在一月十二日亦作此類似談話。
日本戰敗投降後,我國發生內戰,國共雙方皆未受邀參加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會。該年九月八日,美、日等四十八國共同簽署《舊金山和約》,其中第廿六條特別授權未參加和約之其他參戰國與日本可另訂和平條約,解決戰後的領土等問題。此即一九五二年《中日和約》的法律依據。
《中日和約》第二條明定「日本國業已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之一切權利(right)、權利名義(title)與要求(claim)」,第四條規定:「中日之間在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謹註:包括《馬關條約》),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第十條則規定日本承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居民回復中華民國國籍。
此外,《中日和約》之第一號照會載明,「本和約適用範圍包括現在中華民國控制下或未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這當然包括台澎金馬和其附屬島嶼在內。而日本國內法院也基於《中日和約》及同時互換生效之第一號照會的規定,於一九五○至一九六○年代所做相關判決,均承認台灣主權屬於中華民國。
是以,《中日和約》係相對應於《馬關條約》之另一項處分條約,再次確認完成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主權移轉予中華民國之法律手續。就國際法而言,《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伏文書》、《舊金山和約》、《中日和約》及其第一號照會等一系列國際文件,在各相關國家中,都視為條約或國際協定,收入各該國條約或協定彙編之中,具有法律拘束力。
因此我們可以清楚確認,台灣、澎湖及其附屬島嶼在一九四五年恢復中華民國領土的地位,一九五二年再經中日和約確認,無庸置疑。
至於馬總統曾說台灣人民決定台灣前途,當然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來決定,就像台灣人民選舉總統一樣,都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
陳儀深當『副研究員』又算什麼?
憲法一中 也在中日和約裡
2015-06-15 01:53:58 聯合報 林滿紅/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台北市)
高中歷史課綱吵得沸沸揚揚,教長最後裁定新舊教科書皆可用。在很多學校擬用微調以前教科書的情況下,值得指出:微調以前課綱與教科書審定皆以民國四十一年八月九日蔣中正總統所公布,四十一年八月十二日刊印在中華民國總統府所編《總統府公報》第三五九號的「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又稱「中日和約」)為依據。微調以後課綱與教科書審定則希望回到憲法一中。在這裡有需要說明「中日和約」與憲法間的關係,特別是最近爭議最大的國家首都是在台北或在南京,或是國家領土範圍何所指的問題。
「中日和約」中的中華民國領土範圍因過去、現在、未來不同時間座標,而有不同指涉。在「聯合國憲章」頒布之前的傳統戰爭法規定,戰爭須以宣戰作為戰爭法律狀態的起點,而以簽訂和平條約做為終點。作為結束中華民國與日本戰爭狀態的「中日和約」,就與日本進行戰爭狀態的中華民國而言,是指在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因為日本在這場戰爭中的挫敗,日本須放棄在中國因條約所取得的利權,就簽訂這些條約的中國而言,指的是在大陸的中華民國及其所繼承的清朝。日本須放棄在中國因條約所取得的利權包括因與清朝簽訂的「馬關條約」而取得的台澎,而此放棄對象是已經遷台的中華民國。「中日和約」的照會第一號針對此約內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特別指出是指中華民國現在或將來的有效統治範圍。
「中日和約」是於四十一年八月五日在台北賓館完成換文生效,就在這一天台澎主權完成由日本過戶給遷台的中華民國的法律程序。日本從這天起在台北中山北路華南銀行圓山分行旁,由板橋林家林柏壽承租房舍設日本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日本在台灣正式由主人轉為客人,依照國際慣例,大使館是設在一個國家的首都所在地。
憲法一中,國人常感到費解,其實參考大韓民國的憲法就可了解。大韓民國憲法第三條中譯為:「大韓民國的領土為韓半島(因迴避北韓稱朝鮮而不用朝鮮半島)及其附屬島嶼」,其英文版譯為:The territory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shall consist of the Korean peninsula and its adjacent islands,韓文中譯的「為」字,在英文譯為shall consist,係表達一種意向。民國八十年以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仍言及「為統一之需要」,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原憲法中的「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西藏自治制度,應予以保障」,也依然存在。這表示中華民國仍有統一的意向。這與「中日和約」照會第一號中的「將來之有效統治範圍」可以取得協調。
在民國四十一年八月九日蔣中正總統公布「中日和約」前八月二日的批准書上蓋有中華民國的國璽。這顆重三.二公斤對外代表國家主權的印信,是一九四九年時由護璽官在槍林彈雨中由南京經廣州、重慶、成都一路護衛來台,也是中華民國總統交接時的印信。蔣中正總統在「中日和約」批准書上以毛筆字寫著:「中華民國總統與日本國政府曾各派全權代表於中華民國四十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在臺北市簽訂兩國間和平條約,茲本總統署名鈐蓋國璽以昭信守。」所有承接了或將承接這顆國璽的中華民國總統,都有信守此條約之法律責任。
獨派對於教科書的壟斷和把持,從1995年到現在,已經進行20年了。任何反對他們史觀,甚至指正他們錯誤的人,都被徹底抹紅抹黑,讓教育界和歷史學界,聞風喪膽,幾乎沒有人膽敢反抗。
黃智賢指出,早在1997年,李登輝即強行推動《認識台灣》教科書。這是教科書漫長「日本皇民化」的開端,第一次排除「日據」,改用「日治」兩字,寫入教材。完全沒有經過任何公開透明的討論,更沒有公聽會,完全是由李登輝口袋裡的學者黑箱製編完成。
根據黃智賢表示,《認識台灣》這本教科書,歷史篇的錯誤,起碼有112個地方,社會篇至少有54個錯誤。
除了史實錯誤外,最重要的錯誤有六點:
1
極力美化日本殖民台灣
掩飾日軍屠殺台灣人的罪行。甚至比後藤新平自己統計屠殺的台灣人,還要少得多。
掩飾日本在台灣的殖民,是「民族差別待遇」。也就是說,在台灣,日本人是一等國民,台灣人是二等國民。比如日據台灣五十年,只辦了一所大學”台北帝大”,而這還是日本子弟才能讀的,台灣人不能入學。教科書歌頌日人皇民化「國語教育」。不提日本對台灣農民的壓榨,台灣人有「第一戇,種甘蔗給會社磅」這個順口溜,卻歌頌日本在台灣建立「糖業王國」。
完全不談台胞武裝抗日,也幾乎完全不提林獻堂、蔣渭水、謝雪紅、王萬得、簡吉等的抗日行動。
2
全書充滿政治宣傳,替李登輝和他的意識形態量身打造。把省籍的差別偷偷改成族群的差別。比如說,特別提出”台灣歷史的特色”,這種把非常主觀、價值判斷和立場放在國中歷史課本,就極為不當。
3
極力型塑《台灣民族》這個莫須有的東西出來。
4
失去台灣主體性,充滿媚日的皇民化史觀
5
歷史"被消失"了
因為不容「中國的台灣」這種觀點出現,所以許多重要的史實,就必須被有「被消失」。比如,元代在澎湖設立巡檢司,歸福建晉江縣管轄,這是中國政府在澎湖地區設置的行政機構,竟然不提。
宋朝在澎湖駐軍、隋朝在「流求」(台灣)的活動和三國時代吳國軍隊到達 「夷洲」(台灣),也都「被消失」了。
在寫「通商港口之開放」的背景時,沒有放在外國侵略中國的背景下,使得讀者以為列強只是對台灣感興趣。寫二二八事件,不完整的講當時的歷史背景,只講行政長官公署的措施失當,就顯然會讓讀者認為,國民黨政府是個無能殘暴的政府。
6
強烈的獨派史觀文字
比如,用「鄭成功『進取』台灣」,而不用「收復台灣」,這就顯示對領土 主權的看法,表示鄭成功也是外來政權。用「甲午戰爭,日本『取得』台灣」,竟然不用「侵占」、「佔領」。
這實在不可思議。
日本發動侵略戰爭”甲午戰爭”,逼迫中國割讓台灣。
可是”認識台灣”教科書竟說日本是取得台灣。
把「日本投降,台灣光復」這樣描述文字,改用「終戰」,這絕不是客觀中立。
這就是一種價值清洗。
把中國人觀點洗成日本人觀點和台獨觀點。
不管民間有甚麼反彈,威權的李登輝和杜正勝,當然不會讓步。
黑箱算甚麼,反民主算甚麼,不符合史實算甚麼。
一切是李登輝說了算。
這樣,教科書開始了台獨的,違憲的媚日的20年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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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第一五一四 (十五)號決議:
是聯合國大會於1960年12月14日通過的決議,"反殖民地宣言"。
其中說得很清楚:
1
使人民受外國征服、統治和剝削的這一情況,否認了基本人權,違反了聯合國憲章,並妨礙了增進世界的和平與合作。
6
任何旨在部分或全面地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目的和原則相違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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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請問日本發動侵略戰爭,強逼中國割讓台灣省,不正百分之百違背聯合國宣言?
李登輝的”認識台灣”教科書,基本上是完全違反聯合國憲章,違反人權的一套教科書。
因為任何文明社會,不會歌頌侵略國對我國的侵略和殖民。
更不會歡迎敵國來殖民,殺戮我人民。
李登輝的「認識台灣」教科書,開始刻意的把中國和台灣切割處理。
把中國和日本當成兩個等距的外來政權,而日本則比中國更好,甚至是「最有良心的統治」。
基本上已經跨出最重要的一大步。
從1945年到1997年,整整52年的中華民國教育,至此走向不歸路。
中華民國讓台獨寄生其中,犧牲自我為台獨製造沃土。
下一則: 💕 得道多「柱」,何須訪美 💕 品牌的差異化 & 中華民國國格的維繫與展現 💕「就職後再去」宣慰僑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