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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經典解碼.文學作品讀法系列12】《同志研究》
2026/04/19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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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經典解碼.文學作品讀法系列12】《同志研究》
書名:同志研究
Gay and Lesbian Studies
導讀:劉亮雅
出版社: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出版日期:2010/1
本叢書的規劃乃因應文建會關懷本國年輕作家之養成教育,以深入淺出的撰寫方式,介紹文學各流派與各種批評法,延攬在大學任教的專家學者擔任執筆人,基於他們長年教授相關課程的經驗,以生動活潑的筆法,介紹學子如何閱讀文學作品。
【Excerpt】
〈導論〉
一、同志的定義
看到「同志」一詞,很多人或許以為是指「擁有共同政治理念的夥伴」,殊不知在台灣它還可以指「同性戀」,甚至「酷兒」(包含同性戀、雙性戀、變裝欲、變性欲、陰陽人等)。1990年代後期,「同志」的新解經常取代原義,讓有些保守人士由不明就裡,到紛紛走避,或許可顯現台灣同志運動的聲勢和引發的不安。1992年香港影評人林奕華為金馬獎國際影展籌劃「新同志電影」單元,正式由香港引進「同志」一詞指涉同性戀,頗有將性取向認同視做政治認同之意,卻又有點去情欲,不像西方1969年同性戀運動用「快樂」(“gay”)一詞自我命名,所謂gay movement。在台灣,「同志運動」一詞發展至今,多指女男同性戀(lesbian and gay)運動,但有時也包含酷兒(queer)之連動。
女同志(lesbian)在西方頗有爭議,因為西方同志運動在其發展的不同階段給予女同志的定義不盡相同。1970年代女同志女性主義(Lesbian Feminism) 提出女人認同女人的概念,一方面挑戰傳統醫學、精神病學將女同志融為病態的歧視性觀點,另一方面卻也質疑男性化的女同志(亦即butch,類似台灣的T,來自tomboy)是否認同其女人身分?butch究竟是女同志抑或變性欲者?女同志女性主義不贊同butch、femme(類似台灣的T、婆)角色配對,認為其複製了異性戀男女。但1980年代女同志對此有激辯,1990年代酷兒理論大抵認為butch正顯現性別各色各樣,無法呆板地區分男女。1990年葛萊絲歌(Joanne Glasgow)與潔(Karla Jay)寫道:「即使在1990年,爭辯開始後的一代,深思關切的女性主義者對於誰算是女同志並沒有(也許是無法有)一致看法。女同志是對別的女人有情欲的女人?還是『認同女人的女人』?她真是女人嗎——如果所謂女人不過是異性戀主義式的語言之建構?而如果女同志一詞如此問題重重,我們怎能希望去為女同志文本下定義或標籤?誰是女同志作家?誰是女同志讀者?」經過酷兒運動以及其分支跨性別運動(transgender movement)的洗禮,一般認為女同志有內部差異,但絕大多數butch並非變性欲者。
二、同志運動發展概論
1987年解嚴前,台灣同志運動僅限於1983年白先勇《孽子》一書的出版和防治愛滋病運動。1990年代以來,則藉由引進西方同志和酷兒理論、與女性主義運動合作等方式推展。礙於出櫃(come out)困難,女同志與酷兒運動起初寄身於女性主義運動,在性批判派與性解放派之間左右逢源。1990年,第一個女同性戀團體「我們之間」成立,出版《女朋友》雜誌;1994年,洪凌、紀大偉與但唐謨主編《島嶼邊緣》的「酷兒」專號,打出酷兒運動旗號。但之前梁濃剛的《快感與兩性差別》(1989)與張小虹的《後現代/女人》(1993)已介紹酷兒理論。時間上的接近幾乎抹去了同志與酷兒運動在歐美相隔20年、後者奠基於前者的事實,卻也顯示解嚴後吸取新思潮的熱切,以及運動者在長久禁制後推動運動的權宜。同志運動提出正面、穩定的同性戀身分,酷兒運動則強調性別與性取向身分的流動性,都挑戰了主流社會的異性戀中心;廣義的同志運動包含酷兒運動。
在歐美,自1969年石牆事件開始的同志運動強調同性戀快樂健康的正面形象,以及認同同性戀身分。有了這認同政治 (identity politics)為基礎,集結了許多個人的出櫃,1990年代伊始,在愛滋病蔓延引爆的對同性戀集體打壓中,酷兒運動方可應運而生。相對於同志運動以「快樂」一詞自我命名,酷兒運動收回主流社會對非正統異性戀者的汙名「怪異(或怪胎、變態)」(“queer”),再丟回去,在運動策略及姿態上,它是挑釁搞怪又挑逗的。酷兒也不限定於女男同性戀,還包含了女男雙性戀、變裝欲、變性欲、陰陽人等等。它強調情欲的流動、性別的穿梭,而非身分認同。1990年代未期開始,由變裝欲和變性欲者所主導的跨性別運動甚囂塵上,可視為酷兒運動的一支發展。queer引進台灣,翻譯成「酷兒」已失去原來的脈絡,但它迅速被商品化,成為時髦文化的一部分,有效地眺脫了與主流異性戀社會的正面衝突,就像gay翻譯成「同志」如同暗語,具有減壓、閃避恐同(homophobic)思想檢查之效。此外,有了「酷兒」做護身符,可避開性取向身分的敏感性,這無疑顯現台灣同志運動特殊的成功與局限。
約在1995年到1996年間,女同志和酷兒運動與男同志運動形成新的聯盟。1996年,同志空間行動陣線發動一連串戴面具抗議行動,反對台北市政府將新公園改成二二八公園,而與台灣民族主義發生不幸衝突。改名象徵官方來地承認二二八事件那段創傷歷史,並紀念死難者,但卻也象徵性地抹去新公園過去做為男同志公開交媾的空間之記憶。雖然決議並沒有被推翻,抗議行動卻成功地喚起大眾記憶。但這個事件導致女同志及酷兒女性主義者與主流女性主義者之間的齟齬,乃至部分人士出走另組同志組織。不同於歐美,台灣公開出櫃的同志並不多,但藉由媒體報導和論戰、同志刊物、學院裡的學術會議、大專社團、網路、同志影展等,同志和酷兒運動卻極其蓬勃。
同志與酷兒運動經常援引歐美先例,在策略上最貼近弱勢跨國聯盟。許多在西方同志運動中出現過的爭議在台灣都曾被探討,例如T是不是女同志?T婆是否複製異性戀?然而台灣同志運動亦展現了在地性,例如追懷新公園的男同志空間,權宜性地採取「集體出櫃」策略,指出T婆在台灣有其發展脈絡和文化形構,並非butch-femme的翻譯,不能等同。由於台灣同志運動者的年輕,除了耍玩語言遊戲,運動的方式常帶有嘉年華的活潑輕鬆,例如舉辦街頭行動劇、「同志夢中情人」票選活動以及男同志的扮裝皇后(drag queen)表演。同時他們也相當程度利用了跨國資本主義欲望邏輯,讓有關同性戀、酷兒的身體論述與時尚、商品結合,成為都會新興流行風,從而化解主流社會的敵意。例如「同志」一詞,挪用了政治性語言,「酷兒」、「蕾絲邊」二詞分別翻譯自英文queer、lesbian,去除英文原先脈絡,都刻意閃避恐同壓力,而變成通行於媒體的時髦語。等到運動站穩腳步後,才改採挑釁挑逗的「怪胎」、「變態」、「發妖」。然而,也正因為他們與商品邏輯合作,有時也削弱了他們的基進性,而易於被主流收編。2003年後酷兒運動走向衰頹,與此有關,也顯示此種操作方式的一刀兩刃。
三、同志研究方法概論
(以下未摘要,恕略……)
四、同志文學概論
不論台灣或西方,同志文學都非常豐富。台灣同志小說最早至少可溯及1960年代白先勇、林懷民的一些短篇故事,其中多半將同性欲望表現得很朦朧。但1970年代李昂、朱天心的女同志小說則已趨大膽。白先勇1977至1980年連載於《現代文學》雜誌的《孽子》,以台北新公園的男妓為主題,披露男妓世界的複雜關係,引發了主流社會的強烈焦慮。馬森的《夜遊》(1984),描寫北美洲的雙性戀和同性戀文化,也十分引人注目。
1990年代台灣同志小說盛況空前,屢獲文學大獎。凌煙《失聲畫眉》(1990)描寫歌仔戲團女女關係的困境。另有許多女同志小說則以校園為背景,例如曹麗娟〈童女之舞〉(1991)、邱妙津《鱷魚手記》(1994)、杜修蘭《逆女》(1996)、張亦絢《壞掉時候》(2001)等等。在很多故事裡,女女之愛都是女主角自我追尋的一部分,有些小說甚至以女女情欲對照出異性戀關係的空洞或不足。然而由於異性戀父權社會的壓力,許多女女關係也充滿了紛擾與糾纏。這其中尤以邱妙津《鱷魚手記》、《蒙馬特遺書》刻劃女同性戀的愛欲癡狂與角力挫敗,允為台灣女同性戀文學經典。男同志題材的小說方面,最具特色的包括李昂〈禁色的愛〉(1989)從後殖民角度改寫白先勇的《孽子》,朱天文《荒人手記》(1994)呈現1990年代男同志情欲光譜,紀大偉〈儀式〉嘲諷自以為異性戀的男子的同性欲望,吳繼文《天河撩亂》描寫男變女變性人的心路歷程,曹麗娟〈在父名之下〉(1991)側寫女性化男同志。其他寫手還有林俊穎、林裕翼。
酷兒作家更是引發討論。陳雪《惡女書》(1995)、《夢遊1994》(1996)在大量情欲遊戲和夢境中追尋女同志身分,幾乎喪失對於現實世界社會關係的指涉。更挑釁的則是紀大偉《感官世界》(1995)、《膜》(1996)與洪凌《肢解異獸》(1995)、《異端吸血鬼列傳》(1995)裡許多後設式科幻酷兒小說大玩性別跨界,標榜性取向身分流動變異,呈現自以為異性戀者的同性欲望,並以跨國科幻異度空間取代現實世界裡的歷史和國族。不同於邱妙津對性別跨界和同志欲望的悲情,這些小說率多對身體孔穴、官能、體液及性愛活動的大膽描述,以某種嘉年華精神挑戰傳統對身體及性愛的禁忌。
自聖經和希臘文學以來,西方同志文學作品浩繁,此處只能簡略談談歐美近現代同志文學。就男性小說而言,愛爾蘭裔英國作家王爾德的《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1891),以魔幻手法,藉希臘師徒愛和自戀的形式暗示同性愛欲流動。法國作家紀德(Andre Gide)的《背德者》(L’Immoraliste,英譯The Immoralist, 1902)描寫已婚男子的同性欲望。德國作家湯瑪斯.曼(Thomas Mann)的《魂斷威尼斯》(Der Tod in Venedig,英譯Death in Venice, 1911) 刻劃中年藝術家對陌生美少年不可自拔的戀慕。法國意識流大師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的《追憶逝水年華》(a la Recherche d Temps Perdu,英譯In Search of Lost Time)之第四部《索多瑪與娥摩拉》(Sodome et Gomorrhe, 1921~1922),援用性學家的「性倒錯」觀念,將同性戀勾勒得既美麗又可怕,既迷人又可厭,而成為展現酷兒能量的經典之作。此外,英國作家佛斯特(E. M. Forster)的《墨利斯的情人》(Maurice, 1971)、美國黑人作家鮑德溫(James Baldwin)的《喬凡尼的房間》(Giovannis Room, 1956)、美國作家康寧漢(Michael Cunningham)的《時時刻刻》(The Hours, 1998) 對同性戀關係的描寫也都已成經典。美國作家詹姆斯(Henry James)的《波斯頓人》(The Bostonians, 1886) 則勾繪一名女性主義者的同性欲望。而像英國作家勞倫斯(D. H. Lawrence)的《戀愛中的女人》(Women in Love, 1920)與美國作家海明威(Emest Hemingway)的《旭日又東升)(The Sun Also Rises, 1927),則一邊呈現恐同,一邊暗示男同性愛欲的流動。
就女性同志小說而言,英國意識流女作家吳爾芙(Virginia Woolf)的《戴洛維夫人》(Mrs. Dalloway, 1925) 和《海浪》(The Waves, 1931)中,都有女女和男男的情欲流動。吳爾芙的狂想小說《奧蘭多》(Orlando, 1928)藉變性和扮裝挑戰性別疆界,並描寫多段同性情欲流動。美國女作家凱瑟(Willa Cather)的《教授的房子》(The Professors House, 1925)刻劃異性戀家庭關係內的男同性情欲關係,凱瑟的短篇故事〈不濫情的湯米〉(”Tommy the Unsentimental”, 1896)和〈保羅的案例〉("Pauls Case", 1905)分別描寫女同志和男同志,都聚焦於性別麻煩的主題。英國女作家霍爾(Radclyffe Hall)的《寂寞之井》(The Well of Loneliness, 1928)也處理butch成長過程和愛情關係裡的悲喜。美國黑人女作家奈拉.拉森 (Nella Larsen) 的《偽裝》(Passing, 1929)裡,女主角同時偽裝白人與異性戀,卻流露強烈的同性欲望。美國女作家布朗(Rita Mae Brown)的《紅寶石叢林》(Rubyfruit Jungle, 1973) 以遊蕩小說 (the picaresque novel)的形式,描寫女同志的成長故事。費雷思(Leslie Feinberg)的《藍調石牆T》(Stone Butch Blues, 1993)呈現勞工階級butch對抗性別體制的艱辛。
在美國詩歌和戲劇方面,也有許多重要的同志文學,例如詩人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草葉集》(Leaves of Grass, 1855)、詩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的〈嚎〉(“HowI”. 1956)、女劇作家海兒曼(Lilian Hellman)的《雙姝怨》(The Childrens Hour, 1934)、劇作家安德森(Robert Anderson) 的《茶與同情》(Tea and Sympathy, 1953)、田納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的《夏日癡魂》(Suddenly, Last Summer, 1959)等。
結語
在21世紀的現在,由於同志運動的成功,同志的人權愈來愈受到重視。同志研究的目的並非是把同志當作研究對象,而是要我們透過了解來貼近同志。當我們能打破同性戀與異性戀的二分之時,也就能消除偏見與歧視,對同志與酷兒見怪不怪,習以為常。
書名:同志研究
Gay and Lesbian Studies
導讀:劉亮雅
出版社: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出版日期:2010/1
本叢書的規劃乃因應文建會關懷本國年輕作家之養成教育,以深入淺出的撰寫方式,介紹文學各流派與各種批評法,延攬在大學任教的專家學者擔任執筆人,基於他們長年教授相關課程的經驗,以生動活潑的筆法,介紹學子如何閱讀文學作品。
【Excerpt】
〈導論〉
一、同志的定義
看到「同志」一詞,很多人或許以為是指「擁有共同政治理念的夥伴」,殊不知在台灣它還可以指「同性戀」,甚至「酷兒」(包含同性戀、雙性戀、變裝欲、變性欲、陰陽人等)。1990年代後期,「同志」的新解經常取代原義,讓有些保守人士由不明就裡,到紛紛走避,或許可顯現台灣同志運動的聲勢和引發的不安。1992年香港影評人林奕華為金馬獎國際影展籌劃「新同志電影」單元,正式由香港引進「同志」一詞指涉同性戀,頗有將性取向認同視做政治認同之意,卻又有點去情欲,不像西方1969年同性戀運動用「快樂」(“gay”)一詞自我命名,所謂gay movement。在台灣,「同志運動」一詞發展至今,多指女男同性戀(lesbian and gay)運動,但有時也包含酷兒(queer)之連動。
女同志(lesbian)在西方頗有爭議,因為西方同志運動在其發展的不同階段給予女同志的定義不盡相同。1970年代女同志女性主義(Lesbian Feminism) 提出女人認同女人的概念,一方面挑戰傳統醫學、精神病學將女同志融為病態的歧視性觀點,另一方面卻也質疑男性化的女同志(亦即butch,類似台灣的T,來自tomboy)是否認同其女人身分?butch究竟是女同志抑或變性欲者?女同志女性主義不贊同butch、femme(類似台灣的T、婆)角色配對,認為其複製了異性戀男女。但1980年代女同志對此有激辯,1990年代酷兒理論大抵認為butch正顯現性別各色各樣,無法呆板地區分男女。1990年葛萊絲歌(Joanne Glasgow)與潔(Karla Jay)寫道:「即使在1990年,爭辯開始後的一代,深思關切的女性主義者對於誰算是女同志並沒有(也許是無法有)一致看法。女同志是對別的女人有情欲的女人?還是『認同女人的女人』?她真是女人嗎——如果所謂女人不過是異性戀主義式的語言之建構?而如果女同志一詞如此問題重重,我們怎能希望去為女同志文本下定義或標籤?誰是女同志作家?誰是女同志讀者?」經過酷兒運動以及其分支跨性別運動(transgender movement)的洗禮,一般認為女同志有內部差異,但絕大多數butch並非變性欲者。
二、同志運動發展概論
1987年解嚴前,台灣同志運動僅限於1983年白先勇《孽子》一書的出版和防治愛滋病運動。1990年代以來,則藉由引進西方同志和酷兒理論、與女性主義運動合作等方式推展。礙於出櫃(come out)困難,女同志與酷兒運動起初寄身於女性主義運動,在性批判派與性解放派之間左右逢源。1990年,第一個女同性戀團體「我們之間」成立,出版《女朋友》雜誌;1994年,洪凌、紀大偉與但唐謨主編《島嶼邊緣》的「酷兒」專號,打出酷兒運動旗號。但之前梁濃剛的《快感與兩性差別》(1989)與張小虹的《後現代/女人》(1993)已介紹酷兒理論。時間上的接近幾乎抹去了同志與酷兒運動在歐美相隔20年、後者奠基於前者的事實,卻也顯示解嚴後吸取新思潮的熱切,以及運動者在長久禁制後推動運動的權宜。同志運動提出正面、穩定的同性戀身分,酷兒運動則強調性別與性取向身分的流動性,都挑戰了主流社會的異性戀中心;廣義的同志運動包含酷兒運動。
在歐美,自1969年石牆事件開始的同志運動強調同性戀快樂健康的正面形象,以及認同同性戀身分。有了這認同政治 (identity politics)為基礎,集結了許多個人的出櫃,1990年代伊始,在愛滋病蔓延引爆的對同性戀集體打壓中,酷兒運動方可應運而生。相對於同志運動以「快樂」一詞自我命名,酷兒運動收回主流社會對非正統異性戀者的汙名「怪異(或怪胎、變態)」(“queer”),再丟回去,在運動策略及姿態上,它是挑釁搞怪又挑逗的。酷兒也不限定於女男同性戀,還包含了女男雙性戀、變裝欲、變性欲、陰陽人等等。它強調情欲的流動、性別的穿梭,而非身分認同。1990年代未期開始,由變裝欲和變性欲者所主導的跨性別運動甚囂塵上,可視為酷兒運動的一支發展。queer引進台灣,翻譯成「酷兒」已失去原來的脈絡,但它迅速被商品化,成為時髦文化的一部分,有效地眺脫了與主流異性戀社會的正面衝突,就像gay翻譯成「同志」如同暗語,具有減壓、閃避恐同(homophobic)思想檢查之效。此外,有了「酷兒」做護身符,可避開性取向身分的敏感性,這無疑顯現台灣同志運動特殊的成功與局限。
約在1995年到1996年間,女同志和酷兒運動與男同志運動形成新的聯盟。1996年,同志空間行動陣線發動一連串戴面具抗議行動,反對台北市政府將新公園改成二二八公園,而與台灣民族主義發生不幸衝突。改名象徵官方來地承認二二八事件那段創傷歷史,並紀念死難者,但卻也象徵性地抹去新公園過去做為男同志公開交媾的空間之記憶。雖然決議並沒有被推翻,抗議行動卻成功地喚起大眾記憶。但這個事件導致女同志及酷兒女性主義者與主流女性主義者之間的齟齬,乃至部分人士出走另組同志組織。不同於歐美,台灣公開出櫃的同志並不多,但藉由媒體報導和論戰、同志刊物、學院裡的學術會議、大專社團、網路、同志影展等,同志和酷兒運動卻極其蓬勃。
同志與酷兒運動經常援引歐美先例,在策略上最貼近弱勢跨國聯盟。許多在西方同志運動中出現過的爭議在台灣都曾被探討,例如T是不是女同志?T婆是否複製異性戀?然而台灣同志運動亦展現了在地性,例如追懷新公園的男同志空間,權宜性地採取「集體出櫃」策略,指出T婆在台灣有其發展脈絡和文化形構,並非butch-femme的翻譯,不能等同。由於台灣同志運動者的年輕,除了耍玩語言遊戲,運動的方式常帶有嘉年華的活潑輕鬆,例如舉辦街頭行動劇、「同志夢中情人」票選活動以及男同志的扮裝皇后(drag queen)表演。同時他們也相當程度利用了跨國資本主義欲望邏輯,讓有關同性戀、酷兒的身體論述與時尚、商品結合,成為都會新興流行風,從而化解主流社會的敵意。例如「同志」一詞,挪用了政治性語言,「酷兒」、「蕾絲邊」二詞分別翻譯自英文queer、lesbian,去除英文原先脈絡,都刻意閃避恐同壓力,而變成通行於媒體的時髦語。等到運動站穩腳步後,才改採挑釁挑逗的「怪胎」、「變態」、「發妖」。然而,也正因為他們與商品邏輯合作,有時也削弱了他們的基進性,而易於被主流收編。2003年後酷兒運動走向衰頹,與此有關,也顯示此種操作方式的一刀兩刃。
三、同志研究方法概論
(以下未摘要,恕略……)
四、同志文學概論
不論台灣或西方,同志文學都非常豐富。台灣同志小說最早至少可溯及1960年代白先勇、林懷民的一些短篇故事,其中多半將同性欲望表現得很朦朧。但1970年代李昂、朱天心的女同志小說則已趨大膽。白先勇1977至1980年連載於《現代文學》雜誌的《孽子》,以台北新公園的男妓為主題,披露男妓世界的複雜關係,引發了主流社會的強烈焦慮。馬森的《夜遊》(1984),描寫北美洲的雙性戀和同性戀文化,也十分引人注目。
1990年代台灣同志小說盛況空前,屢獲文學大獎。凌煙《失聲畫眉》(1990)描寫歌仔戲團女女關係的困境。另有許多女同志小說則以校園為背景,例如曹麗娟〈童女之舞〉(1991)、邱妙津《鱷魚手記》(1994)、杜修蘭《逆女》(1996)、張亦絢《壞掉時候》(2001)等等。在很多故事裡,女女之愛都是女主角自我追尋的一部分,有些小說甚至以女女情欲對照出異性戀關係的空洞或不足。然而由於異性戀父權社會的壓力,許多女女關係也充滿了紛擾與糾纏。這其中尤以邱妙津《鱷魚手記》、《蒙馬特遺書》刻劃女同性戀的愛欲癡狂與角力挫敗,允為台灣女同性戀文學經典。男同志題材的小說方面,最具特色的包括李昂〈禁色的愛〉(1989)從後殖民角度改寫白先勇的《孽子》,朱天文《荒人手記》(1994)呈現1990年代男同志情欲光譜,紀大偉〈儀式〉嘲諷自以為異性戀的男子的同性欲望,吳繼文《天河撩亂》描寫男變女變性人的心路歷程,曹麗娟〈在父名之下〉(1991)側寫女性化男同志。其他寫手還有林俊穎、林裕翼。
酷兒作家更是引發討論。陳雪《惡女書》(1995)、《夢遊1994》(1996)在大量情欲遊戲和夢境中追尋女同志身分,幾乎喪失對於現實世界社會關係的指涉。更挑釁的則是紀大偉《感官世界》(1995)、《膜》(1996)與洪凌《肢解異獸》(1995)、《異端吸血鬼列傳》(1995)裡許多後設式科幻酷兒小說大玩性別跨界,標榜性取向身分流動變異,呈現自以為異性戀者的同性欲望,並以跨國科幻異度空間取代現實世界裡的歷史和國族。不同於邱妙津對性別跨界和同志欲望的悲情,這些小說率多對身體孔穴、官能、體液及性愛活動的大膽描述,以某種嘉年華精神挑戰傳統對身體及性愛的禁忌。
自聖經和希臘文學以來,西方同志文學作品浩繁,此處只能簡略談談歐美近現代同志文學。就男性小說而言,愛爾蘭裔英國作家王爾德的《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 1891),以魔幻手法,藉希臘師徒愛和自戀的形式暗示同性愛欲流動。法國作家紀德(Andre Gide)的《背德者》(L’Immoraliste,英譯The Immoralist, 1902)描寫已婚男子的同性欲望。德國作家湯瑪斯.曼(Thomas Mann)的《魂斷威尼斯》(Der Tod in Venedig,英譯Death in Venice, 1911) 刻劃中年藝術家對陌生美少年不可自拔的戀慕。法國意識流大師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的《追憶逝水年華》(a la Recherche d Temps Perdu,英譯In Search of Lost Time)之第四部《索多瑪與娥摩拉》(Sodome et Gomorrhe, 1921~1922),援用性學家的「性倒錯」觀念,將同性戀勾勒得既美麗又可怕,既迷人又可厭,而成為展現酷兒能量的經典之作。此外,英國作家佛斯特(E. M. Forster)的《墨利斯的情人》(Maurice, 1971)、美國黑人作家鮑德溫(James Baldwin)的《喬凡尼的房間》(Giovannis Room, 1956)、美國作家康寧漢(Michael Cunningham)的《時時刻刻》(The Hours, 1998) 對同性戀關係的描寫也都已成經典。美國作家詹姆斯(Henry James)的《波斯頓人》(The Bostonians, 1886) 則勾繪一名女性主義者的同性欲望。而像英國作家勞倫斯(D. H. Lawrence)的《戀愛中的女人》(Women in Love, 1920)與美國作家海明威(Emest Hemingway)的《旭日又東升)(The Sun Also Rises, 1927),則一邊呈現恐同,一邊暗示男同性愛欲的流動。
就女性同志小說而言,英國意識流女作家吳爾芙(Virginia Woolf)的《戴洛維夫人》(Mrs. Dalloway, 1925) 和《海浪》(The Waves, 1931)中,都有女女和男男的情欲流動。吳爾芙的狂想小說《奧蘭多》(Orlando, 1928)藉變性和扮裝挑戰性別疆界,並描寫多段同性情欲流動。美國女作家凱瑟(Willa Cather)的《教授的房子》(The Professors House, 1925)刻劃異性戀家庭關係內的男同性情欲關係,凱瑟的短篇故事〈不濫情的湯米〉(”Tommy the Unsentimental”, 1896)和〈保羅的案例〉("Pauls Case", 1905)分別描寫女同志和男同志,都聚焦於性別麻煩的主題。英國女作家霍爾(Radclyffe Hall)的《寂寞之井》(The Well of Loneliness, 1928)也處理butch成長過程和愛情關係裡的悲喜。美國黑人女作家奈拉.拉森 (Nella Larsen) 的《偽裝》(Passing, 1929)裡,女主角同時偽裝白人與異性戀,卻流露強烈的同性欲望。美國女作家布朗(Rita Mae Brown)的《紅寶石叢林》(Rubyfruit Jungle, 1973) 以遊蕩小說 (the picaresque novel)的形式,描寫女同志的成長故事。費雷思(Leslie Feinberg)的《藍調石牆T》(Stone Butch Blues, 1993)呈現勞工階級butch對抗性別體制的艱辛。
在美國詩歌和戲劇方面,也有許多重要的同志文學,例如詩人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草葉集》(Leaves of Grass, 1855)、詩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sberg)的〈嚎〉(“HowI”. 1956)、女劇作家海兒曼(Lilian Hellman)的《雙姝怨》(The Childrens Hour, 1934)、劇作家安德森(Robert Anderson) 的《茶與同情》(Tea and Sympathy, 1953)、田納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的《夏日癡魂》(Suddenly, Last Summer, 1959)等。
結語
在21世紀的現在,由於同志運動的成功,同志的人權愈來愈受到重視。同志研究的目的並非是把同志當作研究對象,而是要我們透過了解來貼近同志。當我們能打破同性戀與異性戀的二分之時,也就能消除偏見與歧視,對同志與酷兒見怪不怪,習以為常。
自訂分類:Selected & Ex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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