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責任 ----給學生 (與蔡英文)
2008/11/09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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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責任 ----給學生 (與蔡英文)
自由的精神源自宗教,講求的是人在神的面前一律平等,而其在人間是必需有責任,這責任是由神的人間代理人分階分工的秩序。
一直延伸到廣義上的自由,層面就包含了外在(人身)的與精神(思想)的,而要享受100%的自由就要承擔100%的責任。
18歲以下的你經驗與面對問題的層次或許不足,社會願意降低你的責任追究。18歲以上你被視為有能力之人,必需為自己的行為負完全責任。
但你們真的知道什麼是責任嗎?
佔據街頭是自由,那責任是什麼?
你自認為不會影響別人,那是你自己想像的自由。但別人的感受自由又在哪裡? 你自認嗆聲該有自由,那別人不願被嗆聲的自由又在哪裡?
守秩序不是你以為的「安安靜靜」,那是學習上的誤解。
文明的秩序真諦是上下有序、各守己位,若違此界線便與迫害自由者無異。
去申請集會吧,負責的告訴大家誰會負責任。不論你的議題多高尚或多可笑,「自由的責任」是每一個人在追求自由的同時必需先扛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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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2) :
- 2樓. 長腿姊姊2008/11/10 17:55
說的好!!
燉奶(冷眼看人生) 於 2008/11/12 01:32回覆 - 1樓. RobinH2008/11/09 10:17路過
好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