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假發票詐領公款? 學者:不了解才觸法」報導
看到這個標題,又覺得不知道是哪位學者在說鬼話?
就跟酒醉駕車一樣,酒醉駕車撞傷人,然後說不知道不可以酒醉駕車
又如同駭客入侵別人網站,被抓到辯稱只是到別人電腦裡面逛逛,不知道這樣子違法
刑法第16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你認為教授學識那麼高,真的搞不懂嗎?
少數教授找學生來充當人頭,把研究助理費中飽私囊;或者是找配合廠商開立假發票請款,這真的是不了解?
如果真的是不了解,那只能再加上三個字「腦殘型不了解」。出了事情就裝初戀、裝清純。
話說回來,國科會搞這些經費補助計畫,成本效益實在不高......
看到「少數」成果都那麼「鳥」,感覺上就是百姓花錢繳稅,讓國科會分贓給申請計畫的教授,教授有了錢可以買器材做實驗,或者是將錢塞滿了自己的口袋
研究成果,那真的是「鳥」
雖然我不在學術界,但已經唸完博士的我,常常在想學術成就跟國科會計畫有啥關聯??為什麼學校也那麼看重???
說穿了,原因在於學校也很爽,可以抽成,所以當然半強迫性地鼓勵教授申請國科會計畫。
回到報導內容......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表示:發現大多數人都不是挪用研究經費來買自己的東西,而是「不了解情況誤觸規定。」規定太不彈性了,就學術面來看,國外的教授聽到,根本不敢回來。
這段談話有兩個重點,第一,規定太不彈性
那......請教一下梁校長,要多彈性??貴校教授腦袋不清楚嗎?真的不了解情況?還是太了解情況?
摸摸自己的良心,貴校拿了國科會多少錢,研究成果真的很讓人感動嗎?國家拿錢補助貴校教授做研究,錢就應該花在刀口上,等到檢察官起訴書或法院判決書出來時,是否應該把貴校教授的手法攤在陽光下,看看是怎麼花納稅人的錢呢?
第二更扯了,國外的教授聽到,根本不敢回來
另一則報導也提到,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孫以瀚說,國科會已經放寬經費流用規定,現在只能「希望司法通融」,擔心將會影響人才回台服務意願。 ...孫以瀚也說,國科會最近很努力留才、攬才,此事一出將讓國科會的努力完全瓦解,以後也沒人敢回台灣服務。
應該是說學校要抽成,要求教授要申請計畫,作為升等的重要依據。再加上學校爭取不到贊助,資產自行投資的效益又差,付不起高薪,這些才是讓國外學者不想而不是不敢回來的主因吧!
請不要拿著國外學者不敢回台來恐嚇檢察官,讓搞不清楚的民眾點頭說對對對,然後向檢察官施壓,使得檢察官不敢依法偵辦,這些鳥教授依舊中飽私囊!如果要吸引一些只會做國科會計畫的學者,甚至於有些還愛中飽私囊的教授,不要也罷!
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孫以瀚請兩位把這種論點吞回去。
結論:
我覺得長年來國科會研究補助的成效一直不是很好,而且制度操作上被扭曲,現在要扭成正軌還被許多掌權者汙衊,乾脆打掉重練新的制度算了。
【【圖解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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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1.有時候看到少數教授國科會的成果,會認為國科會的錢真好騙,拿衛生紙往屁股一擦,金黃色的物體都會被認為是黃金,哈!
2.少數教授不都是拿出一些比智障的計畫,多拿幾個以量取勝,要不然就是早就有研究成果的,再拿出來騙錢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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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陸比歐(童子雞)2013/01/08 11:46我也覺得長年來國科會研究補助的成效一直不是很好
那些教授確實是裝無辜。
現在100路為了避開自強南街民眾的反彈
,反而要繞行到 北陽停車場,實在是不
夠了解民情。
其實,陽明街慈濟旁的住戶,並不是真的
反對公車經過那裡,他們只是反對公車把
那裡當做終點站。因為公車熄火後再發動
的聲音,對他們造成了困擾。
陽明街本來就有公車站牌,也沒看過他們
抗議。他們只是反對100路把終站設在那兒
.
把陽明大樓站的站牌,設在圓環東路,讓
洽公的民眾必須過馬路才能到,實在違背
了便民的初衷。其實有個兩全齊美的路線
$
去豐原:圓環東自強南街口→田心路口→
進入明政街、自強南街(但是不停靠)→3.
在[陽明街]設陽明大樓站(ps這裡本就有
站牌) → 圓環東保康路口 →田心路口→
自強南街口→圓環南台中市議會→→再右轉到
[ 中興路]→左轉進[瑞安街]→右轉進[西安街
] →台中市 豐原地政事務所 → 轉進 [興安街]
→終點站【台中市衛生局】(中興路)
100路現在似乎越開越離圓環南路越遠。
亞洲大學學生連署促五十路公車延駛到校
We are at war and we will win it. - 4樓.2013/01/07 11:23都是為了合法
公機關挖東牆補西牆這種事太多了,為了就是符合法制,結果就是通通抓去關。所以多做多錯不做不錯,這就是公務員的心態,所以國力已經開始往赤道移動。再退一步來說,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就歡喜做甘願受吧! - 3樓. weijenc2013/01/06 09:40鮮師, 不一定是撈錢啦.
我一向佩服鮮師您這樣願意花時間寫部落格替鄉民開宗解義的人. 但是這件事, 鮮師可能要多找幾個學術界的人問問實情是什麼. 我相信一定有人拿回扣放進自己的口袋, 這種人, 抓去關了, 眼睛都不用多眨一下. 甚至連為他們裝清純都不用. 不過也有拿東錢補西錢的例子, 在法律前面當然站不住腳, 但若不是終飽私囊, 我覺得實在不能苛責. 舉個例子來說, 若是 A 計劃短缺 10 萬, B 計劃多出 10 萬, 是否可以拿 B 計劃的錢去補 A 計劃的不足? 如果是耗材, 有時還好互補, 如果是儀器, 那就一定要廠商幫忙作帳. 作帳的過程就一定有發票不實的問題. 這個跟公部門的預算其實很像. 如果一定要百分百合法, 效率其實並不高.
哈!第一,雖然我不是學術界,但也在學術界鬼混多年
第二,我文中有強調少數,雖然我不認為是少數
第三,我覺得國科會計畫的成果,很高的比例沒什麼價值,這個機制應該打掉重練
第四,有關申請A計畫補助B計畫,本身來講就是一種騙人的方式,但對於口袋空空卻有心研究的學者,可責性是低了些,但並不是沒有可責性
J教授 於 2013/01/06 09:47回覆 - 2樓. 莫大小說2013/01/06 08:30轉這篇上FB
有書友問:洪蘭呢?
哈!不知道耶!跟她不太熟悉 J教授 於 2013/01/06 23:03回覆 - 1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2013/01/05 20:54公開干涉偵查, 審判, 真羞人也,豈能為人師表?!
陽明大學校長梁賡義、國科會副主任委員孫以瀚 台大校長李嗣涔, 請辭職!
並重讀國中, 學習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