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某位網友表示,從國外的學習經驗,
只要整句或整段文字相同就算是抄襲
即使有引述出處亦同
一定要改一下用自己的意思表示出來
不知道這樣子有沒有誤解該文的意思《蘇嘉全的論文算不算抄襲?》
我是不太瞭解該位作者的領域
但是,在國內並不是每個學門都那麼「嚴謹」
或者是應該說也不是過頭的嚴謹
在法律的論文來說,引用他人的話語,
可能差一個字就差很多,所以不能夠亂改別人的話
雖然台灣引註不像是美國有很細膩的要求
但基本精神也是尊重他人的著作權
嚴謹一點可以用刮弧來代表某人所述的話,再加上引註
普通一點也加上引註即可,
或許是法律文章隨便一篇都上百個引註,一小段話就很多引註
甚至於一句話就一個引註,所以比較沒這個疑慮,也更應該要每一句每一字內容都要相同。因為法律用字遣詞,差一個字就差很多,引用大師的話,少了個字,可能意思相差甚遠。如果剛好口試前就是大師,還會被虧說你真的懂了我的話嗎?
筆者有時候改了別人的文字,且有引註來源,個人習慣就可能會寫成「參酌」,而不用「參照」,然後再加上自己的意見,這是一般法律論文引註的方式
(但是還有很多種情況,在此無法一一詳細介紹)
不過,還是有些論文會為了混篇幅而抄一大段,然後引個註
交代了事,就很容易引發抄襲的爭議
至於蘇嘉全所念是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管理學的論文(筆者另外有一個台北大學資訊管理的碩士)
不像是法律有地域性,所以兩者註解習慣不同。
這個商管領域是有國際性的標準,與法律的註解又差異很大,嚴謹度與法律論文差距甚大
但或許不應該稱之為嚴謹度,可能是這個學術領域的特性或習慣
所以除了在最後寫出所有引註的文章外
其他就是在引註的地方簡單地寫下是哪一篇文章即可,也不必在同頁處的引註詳細列出頁數、期刊的期卷等細部資料,
這和法律論文是有很大的不同
所以在這類型的商管碩士論文,會要求不能一大段相同,甚至於不能一句相同,也是有原因的
至於蘇嘉全的論文有沒有抄襲,因為只找到蘇嘉全的碩士論文,另外一篇研討會論文沒看過,也不敢亂臆測
就算有抄襲,也屬告訴乃論之罪,若被害人不提告,在刑事上非屬犯罪行為
只剩下學術倫理的問題了(是否情形嚴重到中山大學必須給予一定的處分)
國家考試的第一本書系列:
圖解憲法 》》圖解行政法 》》圖解民法(一版五刷修正版) 》》
第一次打官司系列:
其他書系: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法律人的第一本書
》》圖解數位證據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27樓.2010/11/23 15:32抄襲就抄襲
誰在大學的論文是自己寫的﹖
不也上google隨便抓下
在剪剪貼貼成一篇
- 26樓. 作田人2010/11/23 15:03同枕之貉
蘇嘉全部長的夫人洪恆珠,警大47期畢業,2004年中山大學EMBA,她的論文指導教授洪萬隆,就是蘇嘉全當屏東縣長時的文化局長!而洪便是以中山EMBA的學位,從薦任9職等的屏東縣選委會副總幹事,高升11職等的屏東農技園區籌備處副主任!
台灣話:呷好倒相報!蘇氏伉儷拿到學位的指導教授,都曾任職屏東縣政府,論文內容均有待檢驗。彼等視學術倫理如無物,卻倚學位沽名釣譽,面對莘莘學子,能不汗顏?!
- 25樓. åèå ç2010/11/23 14:39綠營 "喫好鬥相報"
綠營 好幾個跟蘇嘉全 同一個系所 拿在職碩士的,"喫好鬥相報"。
中山大學 公行所 實在了不起啊!行!
- 24樓. 執政者的對面2010/11/23 12:44不意外
如果說..政客當權後還是靠自己研究來拿學位..這才算是新聞..而且..抓包後硬坳也不是什麼新聞了..可能之後會說..有拍到正在抄襲才算..不然都是迫害 - 23樓. 超級不爽2010/11/23 11:19國民黨又使"奧步"了........
"胡志強這9年把台中搞成什麼鬼德性"
這件事應該比較重要吧
- 22樓. 啥啊?2010/11/23 09:33共犯結構點名了
(1) 中山大學公行所。
(2) 指導教授:吳濟華、林新沛。
(3) 口試委員:邱文彥、丁澈士。
(4) 非常可能是故意被抄襲的:陳永森、陳章波。
如果從屏東縣政府取得任何利益。。。。。。。。。。
高雄市是亞特蘭提斯大陸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21樓.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2010/11/23 09:13蘇嘉全可真算是民進黨之光!
蘇嘉全有無抄襲就交給專家判斷,但是...
1. 被抄襲的作者之一陳永森不但成為蘇嘉全的姪女婿,還擔任屏東縣工策會總幹事、內政部長辦公室主任、屏東縣建設局長;
2. 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也都被聘任為屏東縣政府顧問與都市計畫委員會委員
原來20世紀末,居然還真有陪公子讀書的書僮啊?
蘇嘉全還真有中國古代的公子員外命,加上假公濟私報答師長栽培中國傳統美德
傳承中國傳統美德不留餘力,蘇嘉全可真算是民進黨之光!
民進黨欠個解釋:過去給你八年做不好,現在窮的只剩扯後腿 + 抹黑? - 20樓.2010/11/23 09:02我們是活在兩個平行世界嗎
以前,碩論大家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錯,但是學術倫理和秩序總不能打折打到骨折吧,所以「默許」抄兩行,不必加註來源。「抄」過兩行,就要有自覺加註,否則口考一定會被「噹」!
後來,演變成二十個字,然後與論罵抄襲多了,變成十六個字。現在呢,「中山大學」自己還首提用軟體來比對(還上新聞版面呢!),那更是有嚴謹的是否為抄襲的規則。
蘇姓候選人的論文,敢送到中山去比對一下嗎?我從整篇文章看不到論理只看到開脫,不論是「兩行」還是「十六個字」,蘇之碩論早就「爆表」,這樣也要護?還不同領域咧、還嚴謹不一咧,法律系是不用寫論文嗎?中華民國學術界的論文規範不是統一的嗎?還是你我活在不同的平行世界啊?
我現在就正在寫碩論,是要用你的不嚴謹標準,還是老師教的嚴謹標準呢? - 19樓. 野狐之火2010/11/23 07:58淺見
不論醫學和工程領域,即便是學生論文,
只要參考自某項資料,就要加註資料來源,並且表示自己並不是胡說八道。
就算是研討會資料,也必須註明。
引用的過程,並不是將別人的文字一字不漏地抄襲,而是以自己的觀點簡述。
簡單地說,別人的論點很多面向,不可能該論點全部都是符合自己的要求。
論文的任一部分,只要有非抄襲之嫌,該論文都是有問題。
沒有那種我只抄前言,所以不能算抄襲。
- 18樓. åèå ç2010/11/23 04:22羅伯特亞當斯 真可笑
知道這個 "羅伯特亞當斯"很綠,但在這裡這麼瞎扯就太好笑!
扯什麼論文點數咧,那種研討會有點數?如此充內行豈不笑煞人哉!?
大夥兒儘管投這種鳥研討會好了,輕鬆又自在,一年投他個幾十篇,誰還去投期刊?
拗到這樣,可也不容易!得贊贊您:真是無恥啊!
偺合十頂禮再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