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影星賈x雯有意和豪門公子孫x浩離婚,
想不到孫x浩居然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提出反訴,
表示自己月薪僅3萬5千元人民幣(約台幣14萬元),而賈靜雯結婚4年多來演藝收入近1億元,他要求賈靜雯應給予剩餘財產差額之一半4600萬元。
因為訴訟費用大約百分之一,報載孫x浩為了考量訴訟費用,只先主張2600萬元。法官也見其收入不豐,特別提醒說訴訟費用也要大約20餘萬元,是否真的要提起反訴呢?‧‧‧
這起事件與一般民眾的想法落差甚大,嫁入豪門,離婚後還要付給豪門贍養費??
先來看一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其規定在民法第1030-1條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
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
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1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
,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5年者,亦同。
例如
孫x浩每月14萬,1年168萬,4年賺672萬元(婚前的不算,婚後上一代葛屁而繼承或上一代贈與的也都不算)
生活費花了472萬元,剩下200萬元
賈x雯4年賺1億,花了600萬,剩下9400萬
兩人剩餘財產的差額9200萬元,
所以孫x浩請求一半4600萬元
男女是平等的,管你豪門或破宅,婚姻過程中,賺比較多的,就要給付給賺比較少的
只是筆者也是一般民眾,蠻好奇孫x浩真的只賺這麼少喔!當然每月14萬元,對於一般人來說已經很多了,但是孫x浩真的只有14萬嗎?
官司打下去,賈x雯說不定會挖出許多孫x浩隱藏性的收入,如果能攤開在大眾面前,說不定也可以學一下豪門子弟是怎麼學習隱藏性理財‧‧‧
【圖解行政法】
》》捍衛權利大作戰 》》圖解親屬繼承─愛情福利社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 9樓.2010/06/02 21:39idiots
Stupid idiots. Have nothing to talk about????? Idiots. All of you. don't bother to reply. I am not reading this blog anymore. Period. STupid JC. - 8樓. 張爺2010/06/02 14:45兩點想法
兩點想法
1,其實我是同情賈靜雯的,不論是財產官司還是子女監護權官司,不過有個題外的想法,也就是男女平權的議題:為甚麼前妻向前夫要贍養費社會總是拍手,反之前夫向前妻索討則受社會奚落?
2,孫家的人不是有錢有勢麼?這一告可把臉都丟光了,在華人圈漢豪門圈來說,都非常不划算。
我支持男女平權
J教授 於 2010/06/02 18:04回覆 - 7樓. ivy.2010/06/02 12:38還少算一樣
孫X 的花費你還少算一項ㄝ
把妹上夜店ㄚ.....200萬還可以再扣一下啦?
這樣可以要的更多.......
四年才六百多萬耶 J教授 於 2010/06/02 18:04回覆 - 6樓. 邱彼得2010/06/02 09:21請問版主離婚是要均分財產,還是均分收入?
夫妻離婚應該是均分財產,而不是均分收入吧。
賈靜雯應該去查清楚他前任丈夫的財產,然後均分之。
婚後...剩餘財產 J教授 於 2010/06/02 18:05回覆 - 5樓.2010/06/02 07:44那門子的豪門,我看是毫門吧
好笑
嫁豪門之前要先探聽 豪門家的門有幾ㄍ
說不定賈靜文嫁的是走小狗洞那ㄍ
是指好小的門嗎
J教授 於 2010/06/02 18:05回覆 - 4樓. 劉十九2010/06/02 00:46不一定要均分
賈靜雯可以依照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主張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請求法官調整或免除分配額,以目前多數實務意見,成功機會頗高。或者以第1056條請求損害賠償予以反制。對啊還是蠻有機會的 J教授 於 2010/06/02 18:06回覆 - 3樓. 野口女2010/06/01 23:31沒品
自己並不是沒錢 男的還是要向女的要錢 還是很沒品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算是訴訟策略吧! J教授 於 2010/06/01 23:36回覆 - 2樓.2010/06/01 22:09不過這是個好開始
就是男女平等的開始豪門也該夢碎了 J教授 於 2010/06/01 22:15回覆 - 1樓. Shadowsheu2010/06/01 13:30我相信賈靜雯比較怕被挖出來
孫家離開台灣很久了
賈靜雯還要在台灣混下去
雙方扒糞的結果賈靜雯補稅就補不完了
我相信她怕得很!
希望可以爬很多
J教授 於 2010/06/01 22:14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