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抓姦破門有必要 婦人被告侵入住居不起訴」報導
楊女懷疑老公與會計陳女有染,暗中複製女會計家鑰匙後,找徵信社抓姦,當場逮到共浴圖。
陳女不滿遭抓姦,反控楊女入侵住宅,但檢察官認為,楊婦是為了「證實丈夫有違反婚姻純潔」才闖入女會計家裡,並非無故硬闖,因此處分不起訴。
侵入住宅罪→刑法第306條第1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以,侵入住宅罪的要件之一是「無故」。所謂「無故」,是指沒有正當理由。本案承辦之檢察官認為,要取得偷情的證據相當困難,尤其是夫妻的一方懷疑對方不貞時,為了「去除婚姻純潔之疑慮」,難免會侵犯到對方的私領域。所以,為了抓姦衝入女會計家,確有「必要性與急迫性」,是有正常理由,因此不起訴。
建議:
- 通姦似乎應該除罪化,這也是許多婦女團體的見解。
- 抓姦後,夫妻的關係恐怕難以維繫,不過若因為通姦的原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得主張更多法律上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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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樓. **2008/12/10 21:13肯定是緊急的
稍縱即逝
- 5樓. **2008/12/10 18:45請問:
是不是把徵信社人員換成警察就沒這個問題了.....
哈那要看有沒有緊急搜索之要件 J教授 於 2008/12/10 19:45回覆 - 4樓. 洛杉基2008/12/10 18:14有正當理由,萬一沒抓到?
我覺得這個判決很牽強。
用「正當理由」私闖民宅,但是萬一人家兩個人正在「蓋被子純聊天」,抓姦不成,那就變成沒有正當理由了?
這不是有點像賭博,抓到了,就有「正當理由」,抓不到,就是「私闖民宅」,機會50%-50%, 這是什麼跟什麼嘛?
- 3樓. 時季常2008/12/10 13:29在美國,千萬別自行捉姦
國情不同,法律不同。
在美國,千萬別自行捉姦,否則通姦者可能沒事,抓姦者反而被抓去坐牢。
- 2樓.2008/12/10 12:27教訓
這則新聞告訴我們﹐在屋內加裝第二道鎖是多麼重要。 - 1樓. GW2008/12/10 09:21私闖民宅有可能會被射殺
依照美國德州的傳統以及現行法律,陌生人(尤其是男性)如果「不論有故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尤其是牧場,屋主有權開槍自衛,不負任何法律刑責。這是源自早期拓荒時期的法律,用以嚇阻偷牛賊到處橫行。
我聽過好幾次陌生人在德州擅闖市區民宅(包括前院)被開槍打死,完全合法,詳細法律要件我沒注意。我同事告訴我在科羅拉多州及新墨西哥州也是如此。
為了避免對方反擊或者法律訴訟時糾纒不清,開槍自衞的屋主通常是意圖射殺入侵的陌生人(intend to kill)。
在美國私闖民宅最好先想清楚。
成語言簡意賅,是千陲百鍊的人生精義。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