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台灣婦傅玉秀殺3幼子 芬蘭判無期徒刑」報導
台灣婦人傅玉秀殺害三名子女案,芬蘭愛斯堡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來自台灣高雄的傅玉秀,今年41歲,11年前在英國求學時認識一位芬蘭男子,嫁給他後搬到芬蘭。
似乎一切都有如王子和公主般的故事,從此過著幸福快樂般的生活。但這個台詞專屬童話故事所有,現實生活中,這句話只是代表步入考驗的開始。
傅女終究與先生離異,男方擁有兩名八歲雙胞胎女兒的監護權,一歲的兒子則歸傅玉秀,曾一度在郵局工作的傅玉秀設法爭取女兒監護權,但未能如願。
去年八月,二名女兒探視母親,傅玉秀決定帶著三名子女一起走上絕路,還留下遺書。她先在食物中放安眠藥,小孩劑量不夠,隨後醒來,她隨即勒斃小孩,然後自己吞安眠藥自殺,不過被救活。
下半輩子,監獄將是她的家。
異國婚姻的問題,筆者也接觸甚多。對於別人的詢問,總是多了那麼些無奈。又想起知名的吳憶樺案,巴西的外祖母來台爭取監護權,後來我國法院判給巴西的外祖母,現在的吳憶樺可能也記不起來「台灣」這兩個字了。
筆者寫此文,倒也不是唱衰異國婚姻,只是在決定走上異國婚姻一途時,應該多考慮一下身處異域的處境。在這種高離婚率的時代,今天的幸福,不代表永遠的幸福,自己還是要替未來多考慮一些。
嫁到國外的似乎以女性居多,而且經濟上往往呈現較為弱勢的現象,婚姻亮起紅燈,在外國不太容易找到適當的協助。況且,我國外交處境艱困,也難以適時地伸出援手,一切都要靠自己的情況下,異國婚姻還是要審慎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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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樓. cmucmu2008/08/31 15:26830怒吼/批馬火力全開 吳國棟爆粗口
(2008/08/30 21:50)
830怒吼/批馬火力全開 吳國棟爆粗口
- 11樓. 壓倒阿扁最後一根稻草2008/08/30 10:28愛在燈火闌珊處
請愛用國貨。國貨也有很多瑕疵品啊!
J教授 於 2008/08/31 10:38回覆 - 10樓. 晨曦Catherine2008/08/29 21:52
- 9樓. 星際訪客2008/08/29 08:55亞利安人
可「維納斯」多屬「刺刺滴@@」......
維納斯,沒碰過耶
J教授 於 2008/08/29 23:47回覆 - 8樓. 莫大小說2008/08/29 02:05白男太好看了
正如夏學蔓讀中學時所言
要嫁非洋人不嫁
東方男沒男子氣
歪醜衰,洋妹看也不看
很少能討到白女
可是東方妹看來溫婉具有女性味
所以也有白男喜東方妹
所以東方妹當然嫁洋男多
- 7樓. jackie@lyon2008/08/28 20:10台灣不一定比外國好
很抱歉,我不能說台灣的環境比法國好,我是台灣土生土長的,所以一定會思鄉!!我愛台灣,但是很誠實的講,嫁到法國的台灣人很少有後悔的,這裡的男人很尊重女性,大部分的老公都會帶孩子,作家事,也不用聽公婆的話,更不可能住在一起!!其實大環境比台灣好很多,但是嫁到哪裡都一樣,沒有掛保證的婚姻要靠雙方維繫!!我每年一定都回家一個月以慰思鄉之苦否則精神上會很難過!!
婚姻或愛情發生的時候往往沒辦法清楚的決定對錯,未來誰也不知道,但是如樓下b說的,我相信傅女應該是心理有些問題!!我剛剛和六歲的老大講這件事,他說那媽媽如果爸爸不理你了,你也會自殺嗎?我告訴他; 怎麼可能,我高興都來不及,趕快拿了贍養費回台灣吃香喝辣的!!在台灣也有很多媽媽離婚後沒有孩子的監護權,但是殺死孩子的有幾個?
- 6樓. B2008/08/28 18:45信不?
這位殺害孩子的媽媽,本身的心理已不健康。異國婚姻原就更不容易經營;但最終問題該都是在當事人的身上;夫妻同國與否並無絕對的關係。西歐一般的婚姻法,其實對女人而言比台灣更有保障!
旅人世界 & B's 心眼 -
遊賞世間美的人、事、物...究境一探,是否真的"物以類聚"?婚姻的離異,多少都會造成心靈上的影響 J教授 於 2008/08/28 19:01回覆 - 5樓. jackie@lyon2008/08/28 17:28異國婚姻
這則新聞的確令人嚇一跳,異國婚姻經營不易,首先住在異國的配偶必須忍耐寂寞和對家鄉的思念,再來因為家人都在遠方,另一半必須更細心和關心外國媳婦或是外國女婿的心理健康!!!
我心裡也常常想放棄事業和家人來到異地就是為了要建立一個家庭,但是台灣人和西方人有很多不同的觀念和想法,絕對不能對異國婚姻想法太天真!!婚姻問題到哪都有可能發生但是人在異鄉,就更需要妥善處理!!
- 4樓. 快樂茶人2008/08/28 17:21回覆愛是盲目
當在戀愛的時候, 錯都是美的. 如果幸運或許還能享受蜜月期. 時日一久, 生活進入正常後, 愛有大水哄哄變成點點滴滴. 這不是異國文化的問題, 而是基本 Mars vs. Venices 的現實.
- 3樓. 快樂茶人2008/08/28 17:15分享我個人經驗
我也是在1991因 love is blind 的情況下嫁到國外. 在2001年發覺前夫有外遇而且他早在1996年開始計謀的騙取我自資成立的公司. 當發現這無情的事實時才瞭解為什麼在2000起開始的肢體暴力. 當我發現他外遇的事實後, 我因在196-2001期間無償的將公司股份轉給他, 而遭到他開除的事實.
由一個夢想, 經過咬緊牙關謹守自小在中華傳統道德教養中學的忍, 直到面對殘酷事實. 由活在不知的恐懼中猛然跌落在地上. 在痛苦中還要幫兩個當時10歲與12歲的兒子渡過難關, 今天回想真的不知當時是怎麼活過來的. 只有滿心的感謝比利時的警察與受害者服務的社會工作人員給我心理的安定讓我瞭解要解決事情必須走法律途逕.
男女之間有如火星與水星. 本來一個 partnership 就不是件容易的事. 包容人人會說但是做卻又是另一碼之事. 是不是是因為異國婚姻才出現問題呢? 我想多少因文化差異尤其是價值觀不同而有額外的溝通與生活的困難.
我個人深刻的體會自己犯的錯誤是, 我因愛把所有的心與愛全放在老公, 孩子與公婆身上. 而忘了愛自己. 當自己忘了自己存在的價值與愛自己的時候, 我的警惕心放鬆了. 那是我自己必須面對的錯誤.
歐美地區是講法制的, 幾乎都有警察專門幫助受害者的機制. 瞭解當地法令永遠是正確的必要一步.
離婚的真正受害者是孩子. 我老大今年16歲他一再說等他長大成家的時候他一定不會離婚, 你可想雖然他們不說, 但是家庭破碎對他們的心靈傷害有多大了.
我唯一能幫孩子的就是自己好好活著, 幫著他們提早成長, 有堅強的獨力性. 我跟孩子都知道, 他們的爸爸再笨再壞, 他永遠是他們的爸爸. 就如不管怎麼樣我永遠是他們的媽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