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的空難與高雄的氣爆,造成數百人死傷慘狀,突如其來的災難帶給數百個家庭驚慌與永遠無法抹滅的傷痛,與他們相比我們還能在臉書上寫文章,何其幸也。
我師父雖曾經說過,人無不死軀,無常必比明日早到,話雖如此但我們是有血有淚之軀,縱然明知離開人間是早晚之事,可是突如其來的災難,雖然不是發生在我們身上,總是會讓人不捨與憤怒,不捨是往者與受難家庭何罪之有,為何需受此酷刑,憤怒是兩者災難皆非天災而是人禍,皆因人為的疏失導致數百家庭需慘痛過一生。
昨天凌晨與我師父聊天時,我請示我師父為何台灣近期災難連連,搭捷運遇到瘋子砍殺,搭飛機掉下來,坐在家中馬路氣爆莫名其妙往生,我師父常嘆一聲唉~~,祂說生命的無常卻是會帶給生人永遠的痛。
祂說:為何祂一再強調治國需重法治,做人需講究良心就是這道理,當法治興起重懲重罰就可減少人禍發生,可降低無辜生靈意外死亡,如果法治不興人禍將會不斷,無辜受傷害者將一再發生,如同酒駕一樣,嚴格查察當然可減少因酒駕肇事導致他人傷亡,若再重判等同殺人罪必可更大量減少無辜者傷亡,可惜台灣法治往往只執行一半。
每當災難發生全民皆同仇敵愾,但事過境遷後官商依然故我,官為選票商為利沆瀣一氣,一為當官一為營利,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官續作秀續當官,商賈泯滅良心利續謀,法曹慈悲為懷輕判過關,人禍焉會斷。
倘若經調查屬人禍造成傷亡,將怠忽職守之官唾棄送至司法審判,將之公司重罰,罰至其破產,將相關人員重判讓其痛苦一生,吾不信官商敢為自我利益而輕忽眾生生命;什麼叫人權?人權就是為官盡本份,為商講良心,減少人禍發生尊重他人生命生存權叫人權,怠忽職守為官,為利不思他人生命商賈,基本行為已不尊重他人生命生存權,有何資格講人權,故不需對此類人講究人權,安份守己過日平安生存是人類基本權利,他人無權奪取他們的生命,倘為自我權名利而輕奪他人生命是不可饒恕,吾之看法與其讓無辜多數家庭悲傷,不如讓貪官污吏奸商痛苦一輩子。
寫于二○一四年八月二日星期六晨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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