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聞看人格問題
2011/03/08 09:27
瀏覽398
迴響1
推薦5
引用0
新聞中發佈一則消息,說有18名大學生同時被提告,只因網路上一篇對於租房子的文章。
我覺得,發文章的人可能是好心提醒同學,租房子時要注意一些事項,特別是修繕的問題,如果一開始介紹人說會負責修繕和維持,那麼不就是該要履行廣告的義務嗎?
結果,那個房子的介紹人以自己不是房東為理由,沒有實行租屋處的馬桶和第四台壞了的維修。反而先提告大學生在網路上誹謗,包括所有回應的學生。
發文的學生也實在是太傻,直接表明說的是誰;提告的人也太....,身為介紹人就不必有任何責任嗎?其實很明顯,大學生被社會人士吃的死死,學生不懂社會的險惡,因此吃虧了。
說實在話,自己在外面租屋這麼多年,惡房東真的不少。
我覺得,發文章的人可能是好心提醒同學,租房子時要注意一些事項,特別是修繕的問題,如果一開始介紹人說會負責修繕和維持,那麼不就是該要履行廣告的義務嗎?
結果,那個房子的介紹人以自己不是房東為理由,沒有實行租屋處的馬桶和第四台壞了的維修。反而先提告大學生在網路上誹謗,包括所有回應的學生。
發文的學生也實在是太傻,直接表明說的是誰;提告的人也太....,身為介紹人就不必有任何責任嗎?其實很明顯,大學生被社會人士吃的死死,學生不懂社會的險惡,因此吃虧了。
說實在話,自己在外面租屋這麼多年,惡房東真的不少。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迴響(1) :
- 1樓.2011/03/13 18:14謝謝分享
反對告學生
不過台灣的學生要多看硬的文章
來練習思考能力
免得被告
我們已經召開記者會推動A片產業合法化
很感謝蘋果日報`中視`新頭殼`立報報導
歡迎您一起來突破台灣最後一道思想戒嚴
讓我們能夠充分享受閱聽自由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