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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與司法問題之探究
2021/06/10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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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與司法問題之探究

Investig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with Judiciary Problems

 金文森

Won-Sun King[1]

 中文摘要

回顧自從1979年米糠油中毒事件至今三十五年來,台灣的食品危害事件連續不斷,可見台灣的有毒食品歷史悠久。近年來台灣連續爆發許多大規模震驚社會的食品衛生違法事件,違法歷史一再重演。無良心企業追求其非法利潤,傷害全國民眾的健康利益,不顧倫理道德唯利是圖,黑心企業毫無社會基本責任。為何台灣食品衛生違法事件源源不絕?本研究發現台灣的公務官員招考及考核制度、法律規範、衛生機構檢驗稽查制度都有問題,警察局、廉政署、調查局功能不彰,檢察官違法不起訴,法官違法判決等問題造成台灣社會不公不義違法亂紀。不只是食安事件持續不斷,其他社會問題也是接連不斷。若要減緩或改善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建議先從政府的司法改革作起。

 Abstract

The event of poison rice-bran-oil occurred thirty five years ago from 1979. Harmful food events happened continuously. The history of poison food is long in Taiwan. Recently, there were many illegal events that were large and shock horror about food hygiene. The illegal historical events occurred again and again. Enterprise lacking of conscience pursues lawless profit that injures the healthy benefits of people in Taiwan. The black-heart enterprises ignore ethics and morals and pursuit gains only. The black-heart enterprises do not have any social basic responsibility. Why are illegal events violating food hygiene unfailing happened? Results of investigation found the following problems. The official recruiting examination and checking system, laws and codes, inspection by sanitary office are questionable. Police Bureau, Agency against Corruption and Investigation Bureau do not have correct functions. Prosecutors do not prosecute illegal cases. Judges determine illegally. Those puzzles cause that unfair, incorrect problems exist frequently in Taiwan society. Not only events of food safety, but also other social problems occur endlessly. If we want to reduce or improve those problems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at judicial reform in our Government should be carried out first is suggested.

關鍵字: 食品安全、政府、貪腐

Keywords: Food Safety, Government, Corruption

壹、前言

企業社會責任(英文: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是一種道德或意識形態理論,主要討論政府、股份有限公司、機構及個人是否有責任對社會作出貢獻。分為正面及負面:正面是指有責任參與(社會活動);負面指有責任不參與。企業社會責任並無公認定義,但一般泛指企業的營運方式達到或超越道德、法律及公眾要求的標準,而進行商業活動時亦考慮到對各相關利益者造成的影響,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是基於商業運作必須符合可持續發展的想法,企業除了考慮自身的財政和經營狀況外,也要加入其對社會和自然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之考量(維基百科,2014a)。社會責任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縮寫 SA8000)係依據國際勞工組織條例所建立之國際性社會責任標準,內容涵蓋童工、強迫性勞動、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利、歧視、懲戒性措施、工作時間、報酬等。

固然私人公司必須具有企業社會責任,但台灣政府本身就是我國社會中最大的企業組織,以中華民國政府實際統制範圍台澎金馬等區域為限,包括政府公務人員聘僱總數至201112月為止,中央政府(一府五院)與地方政府共317,829人。政府公務人員大致包含分類如下()、政府機關(227,071人),()、公營事業機構(71,035人):各縣(市)鄉鎮營事業機構/國營事業(中華郵政,台鹽,台糖,台電,台水,中油,中鋼...),()、衛生醫療機構(19,723人):各縣(市)衛生局及所屬/各縣(市)立醫院/各鄉鎮市區衛生所等。 (維基百科,2014b)

食品工業與化學、機械、營建工程有密切關係,在營建工程中只有人可以喝的水,才可以灌入混凝土中興建房屋橋樑,若水不潔淨,房屋橋樑無法持久使用,且將加速敗壞。同樣道理給豬牛羊雞鴨鵝的飼料,必須是人可以吃的食物,否則有毒或不健康的飼料會造成牲畜中毒或生病,然後人再把有毒性的肉品、油脂及鮮乳吃下去,造成人體慢性中毒或生病。這就是歧視動物虐待人類。因此作者反對把人不能吃的食物拿去餵牲畜。台灣自從1979年起有紀錄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就不斷的爆發,所謂賠錢生意沒人作,殺頭生意有人作。難道台灣非法奸商都不怕死嗎? 食品用回收劣質材料及非法工業用或農業用材料混充摻入人體食用材料中,既可大幅降低節省成本,又可按照物價上漲的價格,大量製造銷售賺取不義之財。

某企業自澳洲進口牛油,後來澳洲農業部補充出口證明文件載明「工業使用(Industry Use)」是指「產業用」,非「工業用(Industrial Use) ,且經加工後可供人食用。為何澳洲農業部不直接寫「人類使用(Human Use)? 工業(Industry)就是工業,工業的(Industrial) 也是也工業,前者是名詞,後者是形容詞,都是指工業。而且要如何加工才可供人類食用? 澳洲農業部為了賺錢,為了維護其廠商利益,涉嫌用英文混淆視聽,而且台灣衛生福利部也未派專家學者赴澳洲考察及檢驗牛油製造過程,就判定我國政府官員英文能力不好,誤會自澳洲進口工業用牛油,可見衛福部已昏庸到了極點。別忘記歷史上八國聯軍是如何侵略欺侮中華民族!

依照上述不符倫理道德的手法(金文森,2009;金文森,2001; King, et. al., 2008),運用到各行各業一樣可賺取非法暴利。作者民國99731日執行完成國科會研究計畫「兩岸就業市場趨勢下營建-建築-設計產業技術基本能力培育之研究-因應兩岸就業市場趨勢建構我國營建產業技術基本能力之研究 (NSC98-2511-S-324-001),研究成果發表在原國科會科技教育處認可之國際期刊,此研究調查兩岸工程師及大學生等看法,結果發現兩岸共同認定職業道德與社會責任是營造工業最需要的基本技術能力之一(King, et. Al., 2013)

2014年10月21台北市市長候選人連勝文先生發表「不要挑戰我連勝文的決心」,他推出食安政見,他語氣堅決地強調:「誰想黑心,就要當心,千萬不要挑戰我連勝文的決心!」對付食安問題,我當市長,親自召開食安督導會議,黑心廠商十年內不准上架,罰到他怕,關到他倒」。他也喊出:如果你檢舉抓到不法,最高罰金兩億,一半是你的」。連先生政見內容正確,但是請問現任台北市郝龍斌市長,為何在市長任內不重視食安問題? 為何要等到連先生當選台北市市長才要對付食安問題? 這是否表示現任台北市郝龍斌市長涉嫌毫無決心解除食安問題?馬總統在電視新聞說明黑心油事件是發生在民進黨執政期間,是發現在國民黨執政期間。若從35年前的米糠油中毒事件來看,黑心食品並非只發生在民進黨執政期間。

雖然廠商可以肆無忌憚地違法生產製造有毒或不健康食品,難道台灣是無政府狀態嗎? 不是! 台灣確實是有一個號稱自由、民主、法治的政府存在,可是台灣的相關法規不夠周延、罰則太輕、執法不嚴,民眾檢舉不處理,檢察官違法不起訴,法官關說及違法判決。且公務官員考試無法測出考生的倫理道德操守,只要很會唸書、很會考試就有機會考取擔任公務人員,甚致司法官員,且公務官員的考核制度淘汰率太低,只要沒有嚴重刑責,即使消極怠惰都可以作到退休。中央及地方衛生機構檢驗稽查食品衛生的制度、儀器設備都有問題,且警察局、廉政署、調查局的防範及肅貪清查功能不彰,所以食品安全的違法案件就不斷的爆發。故台灣政府是台灣最大的企業,應該最需要善盡社會責任。

貳、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下列兩種方法,簡述如下:

一、文獻回顧法

本文針對我國新聞媒體、網路資訊等進行廣泛的資料蒐集,參考文獻包括歷年來收錄在館藏的資料; 以及國際透明組織、我國新聞媒體及司法院判決案例等社會科學資料,以做為後續評論的基礎依據。

二、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是指根據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課題,透過蒐集有關職場資訊、調查報告、社會動態等文獻資料,從而全面地、正確地掌握所要研究問題的一種方法,蒐集內容儘量要求豐富及廣博;再將收集來的資料,經過分析後歸納統整,再分析事件淵源、原因、背景、影響及其意義等。上述文獻均需仔細研讀,再進行分析與比較,以做為本研究評論的參考依據。

 

參、研究結果

一、黑心食品回顧

回顧台灣歷史發現黑心食品存在已有35年之多,玆舉例部份比較嚴重的事件說明如下(維基百科,2014c):

()米糠油多氯聯苯)中毒事件

1979年據中部相關衛生單位及彰化地檢署調查發現,彰化油脂公司於產製米糠油過程中,使用多氯聯苯作為熱媒將米糠油加熱脫臭,惟因管線破裂使其滲入油中,導致台中惠明盲校師生、多家工廠公司員工及一般民眾中毒受害。因涉及本案的彰化油脂公司等三名商人,已被檢察官下令收押,並依法提起公訴。從來沒有三個英文字,像PCB一樣,震撼了台灣地區居民的心。PCB,中譯是多氯聯苯,它是種可溶於油脂中的化學藥品,食用超過零點三到五克後,經過三個月的潛伏,能使一個人的神經系統、內分泌、呼吸、造血機能、肝臟、新陳代謝、骨骼、關節、牙齒、眼睛及皮膚等十一項器官受損。

()、鎘米事件

1982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村的鎘米事件,當時查出污染源高銀化工疑似為生產含的安定劑,排放的工廠廢水含鎘,造成農地遭受污染而種出鎘20054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布藥物毒物試驗所2004年檢測16個地區共241筆稻米樣品重金屬含量,結果發現共計11筆、4.94公頃農田生產的稻米含鎘量超過食米重金屬限量標準,銷燬污染稻穀近3萬公斤。

()、牲畜奶粉事件

1984年台灣藥商郝××自美國進口「飼料奶粉」,以不符合人類食品規格之飼料奶粉,不法加工製作高價「嬰幼兒專用奶粉」。1996年廠商從澳洲進口大量「飼料奶粉」充當「食用奶粉」賣給加工業者,而轉賣給消費者。20128台紐乳品台灣分公司蓋有「非供人食用」的過期奶粉,被業務員轉賣給號稱連續五年獲食品金牌獎的冠欣食品,及不知情的清涼食品亞世佳食品公司,再製成羊、牛奶、調味乳和兒童奶粉,賣到全國各地的早餐店等供人食用,約有十公噸黑心奶粉流入市面,這些遭淘汰的過期奶粉,對人體健康一定有影響。

()、塑化劑事件

20115衛生署查獲飲料食品違法添加有毒塑化劑DEHP,總計有上萬噸的違法起雲劑製成濃縮果粉、果汁、果漿、優酪粉等50多種食物香料,包括多家知名飲料、食品廠商產品在內。2014103消基會在67月間抽查「市售塑膠包裝食品」,34件樣本結果顯示:1.驗出DEHP,分別為麥當勞吉事漢堡、統一超商鹽烤豬肉夾心飯糰、佳德糕餅鳳梨酥(台北市松山區)等10樣商品;2.驗出DINP,有康師傅正宗紅燒牛肉麵(方便麵)、佳德鳳梨酥等4件;3.驗出DBP,僅佳德鳳梨酥(唯一3種塑化劑都驗出)。4.驗出多環芳香烴(PAHs),有家樂福豬肉炒肉片、大潤發梅花炒肉片等保鮮膜包裝。

 ()、毒醬油、澱粉事件

20135月台灣爆發「毒澱粉」食品安全的問題,因製造過程中使用此次事件出問題的原物料,導致同年的六月統一生產的統一布丁一度下架,此事件突顯出大型食品公司未將原物料嚴格把關,沒有負起社會責任的爭議與消費者不信任 大型食品公司所生產的加工食品。據媒體報導指出,部分自助餐店、攤販及餐廳使用的「雙鶴醬油」含有之「單氯丙二醇」超標。市售之粉圓、板條等產品,遭不當添加工業用黏著劑「順丁烯二酸酐」。統一愛之味開喜(德記洋行)誤用參了工業級防腐劑EDTA-Na2的原物料製成甜點、飲品。

()2013年台灣食用油造假事件

20131016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黑心油事件中,衛生局調查發現,低成本油幾乎都以棉籽油為主,並查扣到向中國進口棉籽油的進貨、報關單據。如「大統特級橄欖油」標榜百分之百西班牙進口特級冷壓橄欖油製成,強調100%特級橄欖油、「特級初榨橄欖油」等對外銷售,添加低成本葵花油(從葵花籽中提取)及棉籽油(棉花籽提取)混充,含量遠不到50%。經查扣膏狀不明添加物,業者辯稱是「銅葉綠素」,卻提不出證明,彰化地檢署與彰化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認為業者恐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罪以及摻偽罪,已要求業者將特級橄欖油等相關產品下架,工廠內負責生產特級橄欖油的生產線也暫停。1970年代,董事長高××就開始就一直以低價棉籽油混高級油牟利。大統長基特級橄欖油遭檢舉不純,高××16日以100萬元交保,17日他出面向消費者致歉,坦承內部控管不嚴,但強調添加「銅葉綠素」對人體無害。大統涉嫌欺騙消費者,所謂的特級橄欖油是用部分的橄欖油加上廉價的棉花籽油,再加入銅葉綠素調色,且已經賣了7年之久,吃多肝腎會出問題。彰化衛生局技士許婉貞說:「葉綠素是規定只能放在泡泡糖還有食品,油脂是不能使用的。」「富味鄉」公司3年內將至少6成,約2600公噸棉籽油調和內銷,卻毫無標示。頂新集團採購大統油品再包裝出售,大統董事長高××稱:「賣給頂新的油品是參雜多種油品的混油」,且頂新高層知情未報。銅葉綠素禁止放在油中的原因,可能和油脂日常的攝取量較高有關。因為食用油若摻有銅葉綠素,高溫加熱後,會釋出銅加速油脂氧化,銅攝取過量恐造成肝腎負擔。

()、著色劑「銅葉綠素」事件

20131112衛福部追查發現「銅葉綠素鈉」下游廠商億元新流向,違規添加粉圓、魚板、濕海帶、統一超商涼麵等7款食品,恐早被民眾吃下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發現有100公斤流向添加物大廠「億元公司」,億元製成液狀添加物後,再流向尚宏的粉圓、洺輝食品的魚板、蘭揚的濕海帶、新城國際實業的濕海帶、陸仕瑞芳廠的涼麵5款食品。陸仕統一超商7-Eleven的涼麵、炒麵代工廠。廠方表示,當時不知買到的是「銅葉綠素鈉」,也不知道這不能添加於麵體。(根據WHO報告指出,銅葉綠素鈉中的銅是相當穩定,不易釋放出來。但銅葉綠素鈉在100度攝氏溫度煮沸其結構會逐漸被破壞,因此對於銅代謝有問題的病人可能是較敏感的人群)

 ()、肉品注射「保水劑」事件

高雄檢警201311月接獲線報查出,高雄湖內區「農正鮮」公司涉嫌將牛、羊肉填充大量保水劑加水按摩後冷凍販賣,再販售給國軍食用,從中牟取暴利,檢警兵分39路,大舉搜索「國軍副食供應中心」、全國國軍26處「副食品供應站」、下游廠商工廠等39處所,並約談6人到案,聲押「農正鮮」負責人翟××,其他業者分別以203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中午裁定翟××交保50萬元。119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員則指出,「保水劑一般指綜合磷酸鹽,通常作為肉製品如貢丸等的結著劑,增加口感和塑形,每公斤肉品可添加3公克,然而此案並非在肉品加工時添加,而是為了增加鮮肉重量而添加,恐有詐欺罪嫌(詐騙),衛生局可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3300萬元」。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腎臟科醫師江守山提醒,國內有250萬人有腎功能不全的問題,綜合磷酸鹽的過量攝取,將使無法排泄,導致體內磷比例失衡,鈣無法吸收,骨質疏鬆,還會造成高血磷症及冠狀動脈鈣化,血管狹窄或阻塞,因此建議腎功能不全者應多攝取碳酸鈣食物如豆腐,有利磷排出,不過需多喝水,避免結石。1110日,高雄檢警查獲高雄「農正鮮」公司,為肉品添加保水劑,讓重量增加一倍,賣給國軍以及下游廠商長達7年,400多萬公斤、獲利65000多萬。本案因國軍食勤士官兵反映農正鮮賣出的牛、羊肉品久煮仍紅,肉很容易散掉,加上檢察官羅水郎接獲線報,實際到市場訪價後發現,農正鮮的肉品進價每公斤220元,卻以每公斤130元的超低價標得國軍合約,等於倒貼賣肉,根本不敷成本,才爆發此案件。桃園縣政府衛生局追查發現,桃園縣有7家團膳業者購買「農正鮮」公司肉品,再供應至縣內48所國中、小學,以及縣內台北監獄、桃園監獄、龍潭女子監獄及國軍副食品供應中心,恐有23千多名師生把問題肉品吃下肚。

()、雞蛋殘留抗生素事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稽查小組20142月共針對54件雞蛋做全面的安全大稽查,結果驗出2件不合格,其中「偉良牧場」檢出殘留抗生素氟甲磺氯黴素和脫氧氫四環素(即去氧羥四環素),且供應給7-11統一超商24000顆問題茶葉蛋已全賣光;另一家「俊宗牧場」生產的問題蛋,驗出驅蟲藥乃卡巴精,則主要供應「國軍」食用。但農委會及食藥署卻未立即公布。林口長庚紀念醫院腎臟科醫師顏宗海表示,氯黴素具骨髓毒性,濃度高時,可能引發再生性不良貧血,甚至有致血癌疑慮;體質敏感者,也可能因此引發蕁麻疹、氣喘等過敏反應。他擔憂,雖然雞蛋殘留濃度不高,但茶葉蛋全經帶殼久滷,同一鍋,反覆加水熬煮,如果有殘留,難保不會交叉污染,甚至累積。去氧氫四環素毒性相對低,但醫師提醒,仍可能誘發過敏反應,噁心、嘔吐等,尤其8歲以下嬰幼兒和孕婦更不宜接觸,否則可能造成沈積、牙齒變色。

 ()、漂白劑漂白豆芽事件

2014213,台南市仁德區一間工廠被查出以俗稱「保險粉」的工業用連二亞硫酸鈉和漂白劑次氯酸鈉浸泡豆芽漂白、保鮮。416,又再查出苗栗市一間工廠同樣以「保險粉」浸泡豆芽漂白,且黑心豆芽已販售長達30年之久。

(十一)、餿水油事件

1985920台北市有業者長期把養豬餿水交給化工廠提煉成食用油,再轉售至市內各夜市攤商與小吃店。德泰油行負責人林××1976年起就涉嫌以餿水中的浮油製成劣質沙拉油,從事不法勾當,10年來共出售劣質油1萬多桶,共獲得不法利潤五、六千萬元。最高判7年、強制工作3年。20149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破獲屏東主嫌郭××6人經營地下油廠,專門向廢油回收業者順德企業和自助餐廳收購餿水,再自行熬煉成「餿水油」。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目前已知「強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有購買黑心油,製成「全統香豬油」後販賣到市面。9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召開記者會說明,頂新集團味全公司製造的肉醬、肉酥等12款加工製品皆使用強冠公司「全統香豬油」製成,衛生局已要求業者先將相關的產品全面下架。95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強冠公司購買自「屏東郭××工廠」所回收處理過的廢食用油、回鍋油,以33%劣質油混入67%豬油調和出廠為「全統香豬油」,多家知名業者使用強冠公司油品,包含奇美食品盛香珍美食達人(85C味王味全黑橋牌96根據高雄、台南、彰化、新北市衛生局追查,強冠公司還替工研整合行銷公司代工製造「合將香豬油」餿水油品,油品已流向食品原料行、雜糧行、烘焙、早餐店、攤商等,衛生局清查後會將結果公告在網站上供民眾參考。910強冠公司遭離職員工爆料,強冠公司長期引進香港的工業豬油混入郭××餿水油製成「全統香豬油」。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證實,香港「金寶運有限公司」將只供動物食用的飼料油謊報可供人類食用油,長期賣給強冠公司911衛福部宣布,強冠公司生產25項豬油產品疑混入餿水油,要求強冠公司一律全數下架。102,地下工廠油品負責人郭××坦承除收購餿水油外,還收購動物屍油(化製場回收動物屍體焚燒過程產生的油)、皮革油賣給強冠公司2014108,台南地檢署查獲,頂新味全集團旗下正義公司前處長吳××,涉嫌將飼料油謊稱食用豬油賣給正義公司正義公司旗下油品「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等油品皆混充飼料油。

二、衛生福利部怠忽職守

()、罹患癌症人數逐年增加

以衛生福利部統計處公告國人主要死因死亡率趨勢圖(1)來看,對每十萬人口死亡率從民國75年至100年的趨勢,主要死因最嚴重的項目是惡性腫瘤,俗稱癌症。以主要癌症死亡率趨勢圖(2) 來看,肝癌及肺癌的死亡率最高,其次有腸癌等項目。癌症主要與食品衛生及環境污染有關(金文森,郭智豪,2008),因台灣近30多年來黑心食品愈來愈多,導致國人因癌症而死亡的人數也愈來愈多,尤其是喜歡吃油炸食品的人,因黑心油品氾濫充斥使得油炸食品的衛生隱藏毒害。依法而言,衛生福利部即原衛生署改為行政院一級單位,並未徹底解決黑心食品問題。現在已是民國10310月,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的資料只作到民國100年,至少落後兩年,由此可知行政效率低劣。衛生福利部已統計這麼多人慢性中毒罹患癌症,還袖手旁觀不加以防範改善。不抓黑心食品,反而一再增加民眾健保費及補充保費,真是變本加厲、本末倒置,建請黑心食品廠商繳交所有違法暴利作為全民健保基金。

1 主要死因死亡率趨勢圖

2 主要癌症死亡率趨勢圖

 

()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不嚴格

食品衛生管理法中華民國六十四年一月二十八日總統(64)台統(一)義字第472號令制定公布全文32條,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15241號令第九次修正公布全文60條;除30申報制度與33保證金收取規定及221項第5款、2627,自公布後一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61項所列屬「食品藥物管理局」、「疾病管制局」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分別改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管轄。但食品衛生管理法於民國10325日廢止。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1780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第34681621222425303237 38434547484950525660條條文;增訂第48-149-155-156-1條條文;除第30條申報制度與第22條第1項第45款自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九日施行及第21條第3項自公布後一年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可見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訂趕不上黑心企業的猖獗,即使法律名稱修改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但剛修正公布又爆發頂新正義黑心油事件。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痛批,強冠香豬油染餿時,衛福部還在查核後,替頂新集團旗下正義油品掛保證,如今再出事,若非衛福部查核不實,即是在包庇大廠頂新黑心油(自由時報,2014)

食品衛生管理法 44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第 49 條第二項有第四十四條至前條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民國 10325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4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49 第二項有第四十四條至前條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4 罰款提高至五千萬元以下,廠商的非法暴利上達好幾億元,縱使罰五千萬元不痛不癢。103年9月25日行政院會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處罰鍰額度,其上限由5千萬元,提高至2億元,以達嚇阻不法意圖之目的。若公務官員涉嫌收受賄款,也不一定要罰五千萬元或2億元。黑心食品若不致人立即死亡,刑期最多七年,黑心食品若致人立即死亡,最重為無期徒刑。但檢察(事務)官若無法證實黑心食品與死亡有關,則罪證不足不起訴。若檢察(事務)官涉嫌收受賄款或接受關說,也可不起訴。即使檢察(事務)官起訴,三審法官若涉嫌收受賄款或接受關說,也可能違法判決無罪或輕判。故法律僅供參考,司法官員權威最大甚致超越法規。

三、司法不公正等問題

1998-2002年間不肖業者私釀米酒並添加工業用「甲醇」作為酒精,造成多人眼睛失明及數十起死亡案例。2004年台灣藝人高××代言的「火鳥咖啡」,被檢驗出違法添加壯陽西藥犀利士成分,涉嫌偽禁藥刑事案件。20056月據行政院衛生署檢驗發現,彰化縣線西鄉所產鴨蛋「二噁英」含量過高,並牽扯出環保署早已知情,卻未於第一時間下令銷毀鴨蛋。2006年台糖用豬飼料製造食品已賣了13年,臺南檢調發現,台糖用動物用的酵母粉當正常酵母粉製作健素食品。有消費者責怪政府玩忽職守,未盡把關之責。2009622,台北縣政府法制室消保官檢測包含麥當勞5家速食業者使用的食用炸油,酸價檢驗項目中,以麥當勞超出合法標準值12倍為最嚴重,並用油含高出標準甚多的砷,但因罪證不足結案。

20099月用發霉香菇、死豬肉製作貢丸、花枝丸,已勒令停業的食品加工廠,仍在製作黑心食品。200911月繼2005年有毒戴奧辛鴨蛋事件之後,高雄縣又發現有養鴨場遭到「世紀之毒」二噁英污染,立委質疑四年來可能已經有10萬隻毒鴨流入市場。20107月據媒體報導指出,「丫好嬸古早味紅茶冰」連鎖飲料舖,遭供應商違法添加具致癌性的­人工香料「香豆素」,並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判決該供應商應給付相關損失。20108月據媒體報導指出,有部分不良業者於檳榔中,加入「安非他命」等毒品,以達到使食用者上癮的效果。20115月新北市政府抽驗校園午餐,33件樣品當中,6件被驗出含有瘦肉精、四環素。被驗出瘦肉精的肉品來自雲林縣,農委會、衛生署、雲林縣政府因此遭監察院糾正。

201466,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對於富味鄉調合油部分,以未構成《中華民國刑法》詐欺、虛偽標示商品品質罪嫌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攙偽假冒之犯嫌、且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有何等犯行,對富味鄉董事長××作不起訴處分,至於法院沒收不法所得新台幣3億多元,案件仍在審理。彰化檢方偵辦此案時,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同步清查大統的逃漏稅行為;已查出逃漏營業稅新台幣2200萬元、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約新台幣1億多元,加上罰鍰後共計新台幣15700百多萬元。2014724智慧財產法院判決:××觸犯《中華民國刑法》「商品虛偽標示罪」、「詐欺取財罪」等罪,同時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2年;另外,大統應繳罰金新台幣3800萬元定讞。為何國稅局平時不清查大統的逃漏稅行為? 有沒有官商勾結? 要不是新聞媒體輿論踏伐,法官不會迅速判決有期徒刑12年。罰金新台幣3800萬元太少了,且民眾的健康無法賠償。

上述食品違法案件有些公務官員怠忽職守未察覺,有些違法案件早已知情卻未於第一時間下令銷毀禁售,少數案件被衛生機構查驗不合格,有些已勒令停業的食品加工廠,仍在製作黑心食品,而政府官員卻置之不管。少數案件被檢警查獲因罪證不足不起訴,雖有個案經法院判決該供應商應給付相關損失,這僅是民事損害賠償。1985年餿水油事件最高判7年,這個刑度仍嚇阻不了黑心廠商。2014年餿水油事件,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破獲屏東主嫌××6人經營地下油廠,專門向廢油回收業者順德企業和自助餐廳收購餿水,再自行熬煉成「餿水油」。

本案件是由屏東縣一位農夫發現,餿水油事件爆發引起全國震撼!他住在××的地下油廠附近,多年來向屏東縣環保局檢舉了5次,但是都沒有用,環保局人員到地下油廠稽查,要不是吃閉門羹,不然就是只開罰水溝殘留動物性油脂,兩次加起來罰不到5千元,此農夫眼看投訴屏東環保局無效,只好自己花錢買設備攝影蒐證,他自行拍照外、還花了6萬多元加裝監視器,對著油行24小時錄影,蒐證兩年過程中還曾被對方嗆聲「你再檢舉我也不怕」,農夫跨縣市再透過朋友向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檢舉報案,才終於受到重視!

屏東縣政府的消極處理,讓全國民眾抱怨連連。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農夫的友人和該分局姓偵查佐認識,轉來該第一分局報案,去年十一月間第一分局派員到屏東埋伏及錄影,台中市3名員警躲在鴿舍一天一夜查案,拍下××煉油鐵證,發現油罐車將收來的餿水廢油運入加工並製成油品販賣證據;最後在專案會議時,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依規定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提報請檢方直接指揮當地相關司法單位偵辦。農夫救了全台灣2300萬人,這是非常嚴重的食品安全問題。

農夫向當地的環保局檢舉了五次,政府官員均末認真處理,或者有處理但表示查無證據,或者是否可能涉嫌收受廠商賄款就不處理? 這位農夫為何不向屏東縣警察局檢舉報案? 因為這位農夫可能不相信屏東縣警察局會秉公偵辦,或者這位農夫可能曾向屏東縣警察局檢舉報案沒有結果,只好跨縣市檢舉報案,這表示當地政府官員推卸行政責任,人民無法申冤。檢舉無效在各縣市政府經常可見,除非檢舉人與承辦官員熟識或有親友關係,否則一般檢舉大多不了了之。反而檢舉是變為承辦人涉嫌收受賄款的良機。幸好台中市政府市長站在台灣制高點看問題、處理問題、解決問題。市長的領導風格鼓勵並支持台中市警察局員警跨縣市辦案。

但並非所有司法官員都能奉公守法,認真負責地處理違法案件,即使上述案例黑心廠商在檳榔中加入「安非他命」等毒品,也不一定被起訴,即使起訴也不一定判重罪。俗稱台灣法律千萬條,不如黃金一條。張冀明先生是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前合夥律師,他2006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500家事務所」選為傑出律師。他曾協助法國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在他手上反敗為勝,拿下20億元賠償。他也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面對上門搜索的檢調人員,他也不假辭色;在他職業生涯裡,還曾3次在開庭時當庭質疑法官有既定立場,審判不公,當場離席抗議,3次卻都勝訴。201112月,他卻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他高掛25年歲月打造的「訴訟刀」,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他說「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是其中一部分」。法庭上發生的種種怪象,讓他不想再走訴訟這條路(林宏達,2011)

2013年美國國家人權實施報告針對台灣的報告表示台灣司法體系仍有貪腐情形,儘管台灣當局努力打擊貪腐以及減少政治干預司法,但仍有一些殘留問題無法根除。 20135月台灣已有573名官員遭貪腐起訴,其中39名是高階官員,包括行政院前秘書長林××企圖索賄被判刑7年。司法系統貪瀆及法官、檢察官對倍受矚目及政治敏感案件的審判,倍受政治評論者及學術界公開質疑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2014)2013年國際透明組織委託國際蓋洛普民調公司進行全球貪腐調查,訪問了全球107個國家共114,000個人;結果顯示台灣接觸司法機關的民眾,36%國人曾行賄官員,高於全球平均。有百分之35民眾曾行賄司法體系,遠高於全球平均的兩成五,凸顯司法是我國貪腐最嚴重的機關。民眾認為最需行賄的機關,竟是司法體系 (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2013)

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在職專班陳康生碩士,民95年完成「我國廉政機制整合之研究」,陳康生君表示眾所週知,目前檢察官絶對多數是大學法律系畢業後數年內考上司法官特考,由於我國的法律教育非大學後法律系,因此現階段的檢察官大都缺乏法律以外的專業背景,而法訓所一年半的受訓(實習)仍難培養法律以外的專業。依據法務部之資料顯示,20049月止就已有32位檢察官及11 位法官因貪污或其他違紀事項而遭調查,另20002004年共有146 位檢察官因貪污、瀆職及其他違紀事件而遭處罰(陳康生,2006)

下列案例即可看出我國司法的問題,因為司法不公,檢察官違法不起訴、法官違法判決,使得黑心企業持續猖狂,有些黑心廠商公然表示白道、黑道都很熟,違法亂紀肆無忌憚。

(一)、何××前立法委員行賄法官事件

2010 7 13 日,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搜索台灣高等法院3位法官,他們涉嫌收受前立法委員××行賄,涉案法官與相關人員6人,遭到收押禁見,創下偵辦司法官風紀案羇押最多人數的紀錄。××因涉嫌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弊案貪污,一審獲判19年有期徒刑,二審改判14年有期徒刑,在更一審爆發行賄二審4名法官以獲判無罪醜聞,並於檢調調查前潛逃。檢調查出賄款至少八百萬元!而且竟有賄款直接就在高等法院內交付,簡直丟盡司法的臉!英國 <經濟學人>「台灣的腐敗確認最糟糕的質疑」(Corruption in Taiwan--Confirming the worst suspicions)為題,報導了令台灣蒙羞的醜聞 : 前立委××涉嫌行賄法官,導致一名檢察官與四名司法官收押案,這件長達十年以上的最大司法貪污醜聞讓台灣司法界的貪污謠傳獲得了證實,也讓人民的憤怒達到了沸點(The Economist, 2010)

 ()法官收毒犯100萬元改判無罪事件

律師羅××擔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時,因收受毒犯葉××100萬元,明知葉××有罪卻將葉××32月改判無罪定讞。最高法院依貪污、枉法裁判等罪判羅××11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確定,羅××成為國內首位因「枉法裁判」被判刑確定的法官,並移送台北監獄服刑。首位因枉法裁判罪入獄的前法官羅××,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12期第一名結訓,曾是當年司法界看好的明日之星,後來擔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順利升任庭長和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卻因貪污收賄、枉法裁判鋃鐺入獄,讓人深感法官違法判決非常可恥(蘋果日報,2010)

 ()法官積欠賭債事件

201101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貪污案,意外扯出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蘇××積欠賭債的司法醜聞!貪污法官張××的妻子尤××20110110出庭證稱2007年丈夫潛逃大陸後,曾寫紙條託她轉交白手套律師邱××討賄款,紙條內點名蘇××欠丈夫賭債。檢調證實查扣的紙條內,確實有相關內容,但沒寫賭債金額。蘇××則矢口否認打麻將賭博欠債。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抨擊:「一般民眾打麻將賭錢可能觸犯賭博罪,法官當然更不該打麻將,高院前法官楊××就因打麻將及召妓被公懲會撤職。」(蘋果日報,2011)

 ()法官私下會見被告遭停職事件

司法官貪污案層出不窮,承審法官私下會見被告遭停職,法官操守有問題!審理司法官貪污案的高等法院法官宋××,被同事目擊與被告(即高院前庭長房××)在高院一樓交談半小時,法官宋××辯稱協助被告房××繳交犯罪所得,但司法院認被告宋××與被告不當接觸,曾將法官宋××停職並送監察院審查,最重可將法官宋××撤職(蘋果日報,2011)

()檢察官貪污法官判無罪事件

2012106東森新聞孫宗榮、張嘉慧/新竹報導,檢察官貪污,法官判無罪!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被業者以光碟錄下收賄過程,經廉政署告發,沒想到法官竟說「只是品行不端,貪圖小惠小利」,判決××貪汙罪不成立,讓許多民眾知情後罵翻天,直批「是要收金條才有罪嗎?」。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被控在新竹地檢署任內,涉嫌為溫泉業者、汙泥廠護航索賄,買車、家具都由業者埋單,業者錄影後向廉政署檢舉。新竹地院判決,認定全案罪證不足,判決××無罪(東森新聞,2012)

()檢察官索賄事件

20120121蘋果日報綜合報導,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涉嫌利用辦案機會,向賣減肥禁藥的馬來西亞女華僑孫雅惠索賄,不但接受招待喝花酒及出國旅遊,還以案件簽結交換投資家在馬來西亞的礦業,不正當利益至少上千萬元。雄檢懷疑井××共涉7起貪污案,20120120動員百名檢調人員搜索井××住辦等19處所,並約談井××夫婦、孫女及姓司法黃牛,複訊後都聲押(蘋果日報,2012)

 ()法官貪污事件

檢方偵辦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涉嫌貪瀆案,發現他不但喜歡到酒店飲酒作樂,甚至還擁有3個妻子6名兒女,而妻兒幾乎都沒有工作,但名下資產卻是更是高達新台幣3億元。特偵組經過3年蒐證,不只搜出他嚴重貪污的事實,還發現他不明財產藏在三房最多,因為三房不只最受寵,還疑似就是是白手套。檢方查出雖然三房每月生活費僅5萬元,但她與子女名下有百萬存款、千萬投資、台中市房產、住處與保管箱還有千萬現金、百萬名車,總資產17182萬元,而二房住在台中市七期中的豪宅,但二房因重病需人照護,因此每月生活費高達20萬元,二房與其子女名下總資產共6310萬元。另外,大房與其子名下有存款近千萬、台北市大安區與台中市房產、金塊19條總資產9865萬元。檢方調查也發現,他妻兒名下雖擁有巨額資產,但他為支付各房妻兒的開銷,卻入不敷出,這不只是被特偵組喻為史上財產來源不明最多的法官,老婆之多也是新紀錄。其判决可謂「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因其非常好色,有新聞媒體說他是「有奶判生、沒奶判死」(林尚賢、徐秘康、陳建華,2013)。請求司法院將法官胡××曾經判決的案件全部重啓調查,該判有罪者就重新判罪,受害者應給予國家賠償,賠償費用應由法官的贓款全額支付,不足者只好我們納稅替他賠償。

()檢察官貪污事件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涉嫌自1999年起,在陸續擔任宜蘭、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時,連續68個月向賭博電玩業者被告收賄81次共2325萬元,創下檢察官貪污金額最高、時間最久、次數最多紀錄,特偵組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將這名堪稱史上最貪得無厭的檢察官起訴。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憂心說:「她歷任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檢察官卻涉貪,這是非常不好的警兆,連向來被認為比較不貪的女檢都淪陷,代表檢察界自我防弊系統拉警報。」她接受招待旅遊吃魚翅,利用後案併前案漏洞,再陸續不起訴護航。還指導被告如何規避檢警查緝。被告給她每月10萬元賄款,她拿到賄款後,原本應該起訴的案件均違法不起訴(蘋果日報,2013)。為何她一個人即可決定不起訴?為何上級長官不聞不問,也不監督考核?可見台灣的刑事案件多麼黑暗!善良守法的受害者,完全沒有法律的保障。

()洪仲丘下士命案法官輕判事件

若以洪仲丘下士命案來看,國防部在2013715公布的行政調查報告,指陸軍第六軍團及裝甲五四二旅、機步二六九旅都有違失,除了禁閉程序出現瑕疵,而且發生嚴重的虐待。洪仲丘20136月底退伍前夕,因攜帶具備拍照功能之行動電話和MP3隨身碟進入軍營,被指控違反軍隊資訊安全保密規定。此案涉及軍中人權,及軍事檢察署是否具專屬管轄權等新聞議題,引起臺灣社會高度關注,並促成「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兩次抗議活動。人民不相信軍事檢察官及軍事法庭的偵辦與審判,我國政府按照立法院決議修訂軍事審判之法源依據軍審法在承平(非經總統宣戰)時期,將軍人審判從軍法體系全面移至民間司法單位(維基百科,2014d)移送司法院體系地方法院的審判結果,令民眾大失所望,受害者家屬不服地方法院的審判結果,繼續向二審高等法院上訴,由此可知司法院的審判制度與判決的合理性仍有問題。

(十)日月光排廢水判決不符社會正義

20141020蘋果日報報導日月光半導體公司排放廢水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5名被告4人緩刑、1人無罪,並科罰日月光半導體公司新台幣300萬元。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表聲明指,日月光半導體公司是污染後勁溪的累犯,更惡意稀釋廢水、誤導稽查員,持續危害下游農漁產業,若非上層授意,下層員工豈敢明目張膽惡意違法?該案卻僅辦到廠長層級,未能追訴到日月光董事長張虔生,又准予所有被告緩刑,形同沒有人真正為長期污染罪行負起責任,判決實在不符社會正義。近3年來被環保裁罰達25件,絕非偶發事件,今日僅併科300萬元罰金,對年營收2000億的日月光來說,完全不符比例原則,更毫無嚇阻效果。(蘋果日報,2014)

(十一)林孟皇法官出版「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

林孟皇法官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律研究所畢業,曾擔任國小教師、實習律師、中華民國法官協會理事、司法院法官人事改革成效評估委員會委員、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寫過許多傳頌一時、影響社會深遠的判決。他寫了一本書「找回法官失落的審判靈魂」,該書特色寫到:別再罵「恐龍法官」了,該改革的是豢養出「恐龍法官」的最高法院!握有判人生死的法官,爆出嫖妓、關說與貪瀆,法官的人格出了什麼問題?有無為了績效管考、名位,曲意逢迎,背離了自己的法律良心或人民的法律感情?法律人不該從滿腔熱血,變成只會寫八股判決的科員法官,唯有找回失落的審判靈魂,才能挽救司法威信的沉淪與社會正義的式微!該書表示:從法律系畢業後滿懷著公平正義的法律人,為何當上法官後,變成人人喊打的「恐龍法官」?對外號稱「審判獨立」,但法官卻有不得不遵循的「最高法院原則」與「司法人事潛規則」?揭開司法界最僵化的一面,臺灣的司法才有未來!

一位優秀、熱情的青年,怎麼從第一志願法律系畢業、當上多數人夢寐以求的法官職位後,開始庸庸碌碌、汲汲營營過一位「科員法官」的生涯?甚至變成人民口中食古不化的「恐龍法官」?由法官推動、參與的「改革最高法院」、「精進裁判品質」、「強化司法問責」等一系列司改活動,目的就是希望將法官們從官僚主義所形塑的格式僵化、理念信仰空洞化的「桎梏」中解放出來,莫忘初衷,找回自己的司法正義靈魂。另一位法官的推薦文表示:台灣的司法問題叢生,公信力不彰,幾乎已至眾人皆曰可殺的程度。不管是社會菁英的學術論者,還是販夫走卒的街談巷議,對於司法判決的不滿與怨懟,不絕如縷。但是相較於其他專業領域回應社會變遷的積極,司法當局努力宣傳的司法改革,速度蝸步、內容瑣碎,欠缺大開大闔的視野,所以在社會競爭中顯得落後、顢頇。更由於司法系統「獨占」審判權限,因此對於各種改革呼聲,多半充耳不聞,自我感覺良好。

該書第一篇「改革最高法院」第一章「關說者不可回任法官」,林孟皇法官(以下簡稱筆者)10081日起成為司法院人審會的一員,迄今未曾開過會,即面臨一件荒唐事。原來,因涉及司法關說的最高法院法官蕭××,在遭司法院公懲會予以休職六個月的懲戒處分後,已於最近休職期滿後聲請復職,最高法院將依「法」准許其回任,司法院人審會並無權置喙。法官作為紛爭的仲裁者,應該依據良心與法律,獨立、公正與客觀的審判,在從事司法關說行為後,人們已對於法官的公正性、廉潔性產生懷疑,還有資格從事司法審判工作嗎?司法體系自作自受,誰做出予以休職六個月如此荒謬的決定?當然是由法官自己人所組成的司法院公懲會。茲以法官從事關說、接受關說、發生婚外情與單純嫖妓等四種行為為例,國人認為哪種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態樣情節較為重大?相較於婚外情、嫖妓僅屬違反婚姻貞操義務或個人品德操守不良的情況,關說行為的社會責任無疑是較為嚴重的,因為已嚴重戕害司法的威信與信譽,影響人民對於司法公正性的信賴。

為何說司法院公懲會做出荒謬的決定?看看去年同時期遭移送懲戒的高院法官楊××,他被懲戒的理由包括:有配偶之人卻從事嫖妓、長期經營古董交易及經常賭博等行為,司法院公懲會可沒有從輕發落,而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壹年的重懲,亦即楊××法官已沒有聲請回任法官的可能性。反之,涉嫌關說的蕭××法官、接受關說的高××法官,卻分別僅遭到休職六個月、降二級改敘等處分。也就是說,戕害司法公信力較為嚴重的司法關說行為,竟然得到比嫖妓、賭博行為較輕的處分。如今,接受關說、僅受降二級改敘處分的高××法官,在司法院揚言調動其職務,改任偏遠地區法官後,法官已選擇退休一途。反之,受到休職處分的法官,因為《法官法》尚未施行,而現行《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六條又明定:「實任法官除調至上級法院者外,非經本人同意,不得為審級之調動」,也就是說因為法官任職的機關是全國唯一的最高法院,即便曾遭到休職處分,依法還是可以回任最高法院,司法院對其莫可奈何,何況最高法院一向近親繁殖、寬待自己人,法官遂吃定新、舊法制銜接的漏洞,企盼回任最高法院這一溫暖的大家庭。

寄望輿論審判,人生在世,要遵守的行為規範不是只有法律,因為法律只是最低標準的行為規範。當法官關說行為遭舉發後,一個有品且格的人,早就該辭職以謝國人,而不是捏造事實將整個司法公信力陪葬,甚至一再喊冤、不斷與司法院大打行政官司。對於這樣的人,法律真的治不了他?還記得幾年前某地院兩位法官發生婚外情的事件,在男法官的配偶並未提出刑事告訴的情況下,按理其罪行不致於達到需要辭職的地步,結果司法院硬是有辦法讓這兩位法官辭職。司法院有辦法讓有恥的人辭職,如今卻無力阻擋對司法信譽傷害更深的關說法官回任法官職務,這豈有是非、正義可言?司法院人審會作為所有法官人事任免、轉任、遷調、考核及獎懲等事項的審議單位,竟無權審議這一關說法官聲請復職的事務,擔任人審委員這職務,也未免顯得太窩囊了!如果司法院或最高法院竟同意這人事案,筆者即辭去人審委員職務,以免落得同為共犯的惡名(林孟皇,2013)

如果台灣的判決書都不用標示出處,法官不需要自我檢查以確認判決書中的每個陳述都正確無誤,人民也無從查證判決書的可信度與說服力,法官適用法律天馬行空或自說自話,不就是法官說了算?如果說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司法本身不是一個可證明無誤的過程,那麼,所謂的正義,真的是正義嗎?因為當司法不再可信,人民的權利還能用什麼來保護呢?台中地方法院張升星法官曾指出:我國存在特有「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的司法問題(林孟皇,2012)

俗稱殺人償命,但殺人致死的兇手在台灣已經不一定被判死刑,煙毒犯行賄法官,法官明知有罪卻將罪犯從32月改判無罪定讞。由此可推論黑心廠商製造黑心食品算什麼大不了的事件,長久以來台灣政府不肖官員不重視食安問題,或不肖檢察官不起訴黑心廠商,或不肖法官判決黑心廠商無罪或微罪,姑息養奸助紂為虐。否則請法務部統計公告自1949年至今有多少黑心食品的廠商負責人被起訴? 不起訴案件有多少? 不起訴的人有幾個人? 另請司法院統計公告自1949年至今有多少黑心食品的廠商負責人被判刑? 判刑的刑期多久? 罰款多少錢? 判無罪案件有多少人?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人民有知的權利,我們納稅奉養司法及公務官員,請政府告知社會大眾掃蕩黑心產品的政治績效數據。

再看民國88921集集大地震造成2,415人死亡,29人失蹤,11,305人受傷,51,711間房屋全倒,53,768間房屋半倒等教訓。這雖然是天災但有些建築偷工減料,確實是建商造成的人禍。請法務部統計公告有多少黑心建商負責人被起訴? 不起訴案件有多少? 不起訴的負責人有多少? 另請司法院統計公告多少黑心建商負責人被判刑? 判刑的刑期多久? 罰款多少錢? 判無罪案件有多少人?由以上資訊可以看出長久以來司法並未替民眾把關,司法是最後一道防線,若司法已經無法懲戒黑心廠商,那麼台灣的黑心產品必然繼續橫行(金文森,2014a; 金文森,2014b; 金文森,2014c)

依據103年11日4日北市法綜字第10338021100號臺北市法務局開會通知單,於103年11月10日訴願陳述會議中,王曼萍副局長在訴願陳述會議中表示作者原本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條之1」提的10個問題太多,王曼萍副局長指示訴願人金文森針對少數問題再提出陳情,並請都市發展局依法解釋。(「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條之1: 面積一○○○平方公尺以下不規則基地之建築物已自前、後面基地線各退縮達四公尺以上者,免再受建築物高度比及後院深度比之限制。」)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條之1」有關「建築物前、後面基地線各退縮達四公尺以上者」,其前、後面退縮4公尺範圍內是否不准有建築法第4條所規定之建築物? 亦即其前、後面退縮4公尺範圍內應該淨空,不准有建築法第4條所規定之建築物? (建築法第4條:「本法所稱建築物,為定著於土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樑柱或牆壁,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

上述單一問題都市發展局承辦人吳牧學在訴願陳述會議中不敢回答。因為本案在郝龍斌市長任內都市發展局涉嫌圖利建商,在東南兩側均為6公尺窄巷角地,土地僅46坪即可都更,且違法建築10層高樓,造成緊鄰住戶無法都更。建商因此涉嫌略奪非法暴利約新台幣一億三千多萬元。詳情請參閱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金文森教授之論文「營建工程與台灣廉政問題」,網址為http://www.cyut.edu.tw/~wsking/Incorrupt.pdf。103年11月21日台北市法務局以府訴二字第10309148700號訴願決定書不受理本訴願案。本案因法官違法判決,作者曾向 馬英九總統陳情,陳情信函、總統回函等資料詳請參閱附錄一,由此可證目前台灣的司法問題無人可管。

肆、結論

35年來台灣的黑心食品沒有間斷,黑心廠商吃定台灣政府,反正法律罰則很輕,執法鬆散,即使被檢舉也許用行賄方式可解決稽查問題,即使被檢警移送法辦也不一定會起訴,即使被起訴也不一定被判有罪。所以今天台灣黑心食品猖獗,黑心廠商猖狂,就是因為台灣有黑心企業,故希望黑心企業可善盡社會基本責任。行政院宣示今年是社會企業元年,被期待是解決社會問題的新出路,建議行政院先要求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農業委員會、環保署等相關機構嚴密稽查所有黑心食品,改善檢驗稽查上中下游廠商產品的制度,添購高科技精密檢測儀器及早全面篩檢黑心產品。建議考試院及各公務機構舉辦招收公務官員的考試方式要能檢驗考生的倫理道德品行,例如加考工程倫理等科目,及加強考核制度淘汰不良官員。請立法院重新修改所有相關的法律規範加重黑心產品罰則。最後拜託先從政府的司法改革作起,並卑微地懇求包括警察局、廉政署、調查局、檢察署、法院等司法官員嚴格依法查辦、起訴判刑黑心廠商負責人,逼迫黑心廠商不敢為非作歹。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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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明知有罪改判無罪 枉法裁判法官入獄,20102014/10/12取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925/32839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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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貪污法官 指高院法官欠賭債,20112014/10/12取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112/33104851

蘋果日報,司法官貪污案 承審法官私會被告 遭停職,20112014/10/12取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1119/33826839

蘋果日報,日月光排廢水判決 環團:不符社會正義,2014。2014/10/21取自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1020/491132/日月光排廢水判決 環團:不符社會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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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陳情書

主旨: 法官違法判決,監察院函請司法院參處,但司法院表明無從干預。呈請 總統為民申冤,並請監察院為本案重啟調查、糾正彈劾違法失職之機關及官員。

說明:

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違法核發建築使用執照,陳情人訴願被駁回,臺北高等行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62)及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799),均未詳查事證,法官違法判決,其中違背法令判決將嚴重危害全國人民權益。陳情人又提起再審之訴,仍遭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382號裁定駁回。陳情人向監察院陳訴,並呈報所有歷審卷證資料及判決書影本。監察院為民申冤發函至司法院,詳參附件一。但司法院表明無從干預,詳參附件二。

二、司法獨立泛指一個國家的司法系統「在裁判上獨立」、「在制度上獨立」,只是一個法治基本精神和原則。但法官自由心證違法判決,無人可管。這就是恐龍法官、恐龍法院、恐龍司法體制。監察院為民申冤發函給司法院,司法院置之不理,又回函無從干預,請問中華民國有何民主、自由、法治可言?

三、臺北高等行法院判決(103年度再字第37號) 第19頁第6行表示「…縱未經採納,核屬證據取捨問題,並不得據為再審之理由」。換句話說陳情人指出的違法證據法官不採認,僅採認被告片面的證據,天理何在?

四、陳情人認為會違法判決的法官,通常涉嫌貪瀆。陳情人不得已發表研究論文,揭發司法黑暗面及改善建議,並呈請  總統卓參,詳參附件三。

五、呈請 總統為陳情人申冤,並請監察院為本案重啟調查、糾正彈劾違法失職之機關及官員。

 

敬呈

馬總統

陳情人 金文森        敬呈於民國10311 7

現職: 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專任教授

學歷: 美國普渡大學哲學博士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103年11月05日總統府電子郵件回覆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public_web@oop.gov.tw

To: wsking@cyut.edu.tw

Sent: Wednesday, November 05, 2014 9:18 PM

Subject: 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信件回覆

 

文森教授 :您好!

您的電子郵件已經處理完畢,相關資訊如下:

  

回覆內容:

  謝謝來信。您關心國家社會事務,對增進司法效率之忱,溢於言表,令人感佩,總統特囑函復致意。所反映有關司法與廉政改革之寶貴建言,內容極具見地,我們除轉呈總統參閱外,並移請權責主管部門參酌。希望能為全民謀取最大福祉。

  總統身負全體國人之期望與寄託,無時不兢兢業業,全力以赴,並且虛心接納各方建言,以回應國人殷殷期許。深盼今後仍不吝惠賜寶貴建議,供政府施政的參考。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府 敬啟

E-mailwsking@cyut.edu.tw
姓  名:金文森教授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信件編號:20140035118
發信對象: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請求馬總統在您的任期內推動台灣廉政之改革,否則中華民國無法長治久安!
內  容:
馬總統鈞鑑:
    請求改革台灣廉政問題,僅節錄下列部份論文向 馬總統秉報,全文詳請卓參下列網址: http://www.cyut.edu.tw/~wsking/Incorrupt.pdf

,請求在您的任期內推動台灣廉政之改革,否則中華民國無法長治久安!
敬祝

國運昌隆!
小國民 金文森 敬呈 1031031

 

 

 

 

 

 

 

 

 

From: "chung" <chung@webmail.knjc.edu.tw>

Sent: Monday, November 17, 2014 5:19 PM
Subject:
恭邀參加1121活動
親愛的教授您好:
   
謹訂於民國1031121日﹙星期五﹚下午3點至5點假台北市敦化北路1005樓會議中心(王朝大酒店)舉行2014台灣青年圓桌會議,恭請您與馬英九總統、杜紫軍部長(經濟部長)共同探討時政,主題:勇敢追夢,攜手邁向願景之路。本活動採事先報名,報名表如附檔,即日起至1119受理報名,填妥報名表後請傳至liutengchung@yahoo.com.tw,如有不明事宜,請洽詢本活動聯絡人:劉燈鐘副主任﹙0936–231661)。
   
前次國政座談會內容歡迎點閱,如需ppt檔案請告知,感恩。
1.
董保城部長(考選部長),主題:從教考用到用考教談產學落差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7EsBU9E1IM
2.
張哲琛部長(銓敘部長),主題:公務人員年金制度之改革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oHSpGjwN9U

===========================

wsking 20141118 上午11:39 寫道:

大專教授國是論壇主辦人劉燈鐘教授您好:

台灣的經濟不好,馬英九總統的633競選承諾沒有兌現!

我國要追求的目標是GDP?

台灣急著要與世界各國簽定貿易協定嗎?

從黑心油事件看出台灣有黑心企業,黑心產品,人民欠缺健康。

台灣最需要的是倫理道德,司法公正、公平、公開。

一個國家沒有倫理道德,官商勾結貪污腐敗,檢察官違法不起訴,法官違法判決,國家經濟絕對會衰退。

玆敬呈本人一篇研討會論文,及向馬英九總統陳情的信函及回覆,恭請各位尊敬的專家學者指教! 馬英九總統表示不干預法官的違法判決,五權憲法的領導人,是否涉嫌縱容恐龍司法官、恐龍法院、恐龍司法體制?本人已花費約30多萬元的律師費及裁判費,馬英九總統回函還要本人去請教律師!

請問大專教授國是論壇的目的而在?

敬祝

國運昌隆!

  金文森 敬呈 2014/11/18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劉燈鐘chung

To: wsking

Sent: Thursday, November 20, 2014 12:45 AM

Subject: Re: 劉燈鐘教授您好-敬呈本人一篇研討會論文,及向馬英九總統陳情的信函及回覆請指教!

金教授您好:

      敬謝提供寶貴意見,建言將提請相關人員處理,希下次能有機會邀請您蒞臨會場指導。敬祝

順心愉快

                                                     後學 劉燈鐘敬上



[1]朝陽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教授。聯絡地址: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 號。電話:04-23323000*4247E-mail: wsking@cyu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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