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力激盪法(Brainstorming, BS),英文原意指「突發性的腦風暴」。是一家美國廣告公司的創始人,Osborn 在1938 年所提出。BS 法強調利用集體擴散性思考的方式,產生大量的想法,再經由思考的相互激發,引導出更新穎且特別的構思。腦力激盪法適用於個人或團體思考。過程中鼓勵團體成員提出多樣構想,並不侷限思考的空間,且鼓勵想出越多主意越好。
腦力激盪法的具體原則有四點:
(1)延緩批判:為了讓主意容易產生,所以在團體中任何判斷必須延至所有參加者發表其意念後,並待整個活動快將完結前,才共同選出最佳的構想。
(2)歡迎自由聯想:即使參與者所提出的意見很奇特或怪異,我們並不限制或批評不合常理、不切實際或可笑的念頭,因為此類意念常會觸發其他人的靈感。
(3)意見越多越好:意見越多,得到最佳的解決方法的可能性亦越高。
(4)統合與改進:團體的成員互相鼓勵發表及交流意見,利用改進別人的意見使成為自己的意見,或者連結兩個或三個以上的思考、看法而產生新的主意、看法或方案。以下簡易介紹其主要內容:
(一)意義:腦力激盪術(Brainstorming)是指一群人或一個人運用腦力,做創造思考,在短暫的時間內對某項望提的解決,提出大量構想的技巧。
(二)功能:
1.連鎖反應
2.協力作用 1+1=3
(三)原理與規則
1.二項原理:a.延遲判斷 b.量中求質
2.四大規則:a.禁止批評 b.自由運轉異想天開c.多多益善 d.組合與改進
(四)二階段
1.構想產生階段
2.構想評價階段
(五)構想的處理原則:不輕易放棄荒誕構想;活用與轉換
(六)構想的評價方式
可運用下列方式進行評鑑1.High-lighting 2.A.L.U. 3.KJ法 4.配對比較分析法
(七)成功的腦力激盪術需要具備之內容有:
1.主席發動思想列車2.秘書3.題目的選定4.小組成員
(八)腦力激盪術實施重點
1.有容乃大 2.強調Softwa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