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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果真為特定人服務
2007/03/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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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馬英九--最嚴標準,不採納首長實質薪資補貼的性質。

起訴許添財--寬鬆認定,採納首長實質薪資補貼的性質。

一種案件兩套標準,真是令人大開眼界,

許添財的特別費檢察官自己都說

「無法認定這些發票憑據和公務無關」且

「無法明確證明是私人支出」

那為何不去調查清楚,竟然都採信許添財都用於公務真是可笑。

原來如果要判誰有罪,同樣的證據也可以說馬英九「詐領」特別費

如果要判誰無罪,同樣的證據就說許添財特別費是「薪資補貼」

司法果真為特定人服務

悲哀

 

 

 

【2007/03/12 中央社】

南檢表示,許添財每個月新台幣八萬八千元的特別費中,一半有發票憑據為證,檢方無法認定這些發票憑據和公務無關;另外一半的特別費,雖無法明確證明是私人支出,但同期間許添財用於犒賞員工、志工、公務饋贈,已超過特別費金額,且有領據可證明。

南檢也同意行政院主計處對特別費的認定說明,也就是特別費的性質,實際上是考量早年薪資待遇偏低,各級機關首長、副首長因職務衍生的招待、饋贈等費,若是由個人薪資支付,顯然負擔過重,才編列特定款項供首長、副首長統籌支配運用,並採寬鬆認定,形成多年來的行政慣例,可見特別費實務上已定性為首長實質薪資補貼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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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隨便說說
2007/03/12 12:55
檢察體系的混亂

有待審判體系的制衡與救濟!

如果審判體系依然進行荒唐的判決,我只能說:台灣沒救了!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gotokarl&f_ART_ID=75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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