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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完全的分裂到完全的合一 --- 陳中明牧師
2012/02/1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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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4 10:37

約翰福音第十七章23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來,也知道你愛他們如同愛我一樣。」

 

約翰福音十七章是耶穌上十字架前的禱告,其中一句話說:「叫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就是我們今天講的主題。合一是從神來的、分裂是從撒旦來的﹔合一是建設性的、分裂是破壞性的。所以兩者雖然在一個系統裡面,但是來源不同、目的不同。

 

基督因著愛穩定在我們心裡

 

從約翰福音十七章11節開始,耶穌為基督徒禱告,叫他們因主的名要合而為一﹔20~23節主耶穌又為那些因著傳道和見證而信耶穌的信徒也與這些基督徒合而為一。然後耶穌作一個比喻:叫所有的基督徒合而為一,就像「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叫他們也在我裡面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所以合一與分裂的重點都跟神有關。我們信耶穌就住在主裡面、主也住在我們裡面。

 

以弗所書很重要的一節經文說:「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弗 3:17)。」這就是合一的焦點。基督徒的信有不同的層次,最淺的層次是「口裡的」,第二個層次是「頭腦裡的」,但是真正信耶穌的信是基督因著我們的信住在「心裡」,是「用心接待」的。你必須用「心」接受,讓基督因著你的信住在你心中,然後因著你的愛心有根有基。原則化來說:基督因著你的信進入你的心﹔基督因著你的愛穩定在你心裡

 

之所以「失去了起初的愛心」,就是因為信心沒有長進、化成愛心,因為我的心愛自己、愛世界,所以基督又被我趕出去,因此主曾經住在我心裡,但是現在不在了。我如果用我的心接待基督,讓祂因著我的信住在我的心中、因著我的愛穩定在我的心中,主就在我裡面,我就與主合而為一。

 

不但是這樣,既然主在我裡面、主是愛,不是僅僅愛我一個人,也愛眾弟兄姊妹。我們愛主,也就愛弟兄姊妹﹔不愛主,絕對不可能愛弟兄姊妹。這是聖經很基要的道理。所以,我愛主,就愛弟兄姊妹、跟弟兄姊妹合而為一,而所有因著我的見證、因著福音信主的人,都要合而為一。這就叫做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

 

撒旦製造分裂的伎倆

 

創世紀第三章講到幾個完全的分裂。神把亞當夏娃放在伊甸園,要他們負責修理看守,因為有撒旦來破壞。牠化裝成蛇對女人說話。這就看出撒旦是用偽裝的,牠也會裝作光明的天使,不以本來面目向你顯現。

 

而且神對男人說話,撒旦卻是對女人說話來引誘她。這就叫做迂迴戰爭,不跟你打正面的戰爭,而從你的背後和旁邊。共產黨的統戰策略就是迂迴戰爭,收買國民黨高層身邊的親信成為間諜來製造分裂。撒旦是打迂迴戰的能手,而且是從牠開始。

 

不但這樣,撒旦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但是神並沒有這麼說,祂對亞當男人說的是:「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這就是打含混戰。神的話是非常精確的,怎麼說事情就是怎麼樣。撒旦卻歪曲讓女人對神的話產生誤會。神說:「你們吃了這果子就一定死。」撒旦卻說:「你們不一定死。」讓人對神怎麼說打問號,懷疑神的命令應許不一定會實現。這個「不一定」就不知道害了多少弟兄姊妹一再一再的跌倒!

 

1. 與神分裂

 

女人吃了之後把果子遞給男人,男人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創3:7)」就有羞恥的感覺。「眼睛明亮」代表肉體、理性的眼睛明亮了,靈性、信心的眼睛就瞎了。這就代表人背叛神之後與神分離、也與自我分離。

 

2. 自我分裂

 

我們的肉體和靈性是分離的。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門徒在不遠的地方昏迷睡覺,主說:「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裡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我們信主以前肉體和心靈是嚴重分離的,做了很多體貼肉體的事情錢財、名譽、權柄、色情卻不體貼聖靈。

 

3. 與人分裂

 

人與神分離,人就自我分離﹔不但自我分離,人與人也分離。夫妻二人成為一體,這是犯罪以前﹔犯罪以後,丈夫太太卻互相推卸責任。神審問亞當時亞當回答:「是祢所造的女人給我吃的。」就是表明自己沒有責任,是女人的責任﹔女人是祢造的,所以祢也有責任!人與神分裂,就自我分裂,也與人分裂。

 

4. 與自然分裂

 

不但是這樣,神對亞當宣判:「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證明了:人與神分裂、人與自我分裂、人與人分裂,人與自然就分裂。人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代表人與自然分裂,自然不再為人效力,反而跟人站在反對立場。這個叫做完全的分裂。

 

主耶穌的禱告是「叫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本來是完全分裂的,現在要完全的合一。從哪裡開始?用心接待耶穌。所有的「合一」是從「用心接待耶穌住在我心中」開始的。我在主裡面,主就在我裡面。然後我的自我、肉體和靈性慢慢的合一。基督因著我的信住在我裡面、因著我的愛主穩定在我心中,不是有時趕祂出去、有時把祂冷落在角落。要讓主耶穌在你生命作主作王,掌管你的心思、意念、言語、行為。

 

我們要越信越單純

 

羅馬書第八章28節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們信主以前甚至到今天都非常注意「萬事」對不對?什麼事情跟我有關,就想到我能不能得好處?會不會受虧損?這樣很複雜、很辛苦、很累。但是如果我們愛主、完完全全的與主合一、自我合一、與人合一、與自然合一,我們就只注意「我愛不愛主?」如果基督徒越信越複雜,就證明靈性沒有長進﹔如果基督徒越信越從複雜歸回單純、只有主,就證明靈性有長進。我們慢慢越來越完全合一,就把焦點注意力集中在主身上,看自己是不是愛主。

 

什麼是愛主?新約裡面有明確的定義:「有了主的命令又遵守的人,這人是愛主的。」這就單純了,不是注意萬人萬事、分散分裂的,而是集中在主的身上。這是一個基督徒起碼的標準,而不是最高的標準。看我說話、意念、行事、渴望是不是主所喜悅的?是,就做﹔不是,就不要去做。讓主從你心裡開始作主掌權。慢慢的我們與神合一、自我合一、與人合一、與自然合一。從複雜歸回單純,就是從分裂歸回合一。願主憐憫我們,把這些事情當作生命而不只是知識,在生活上、人格上、行為上都能夠把它活出來。

(信息記錄:許德輝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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