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 經:提後四6~8:「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 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 祂顯現的人。」
徒十四4~5:「城裏的眾人就分了黨,有附從猶太人的,有附從使徒的。那時外邦人和猶太人,並他們的官長,一齊擁上來,要凌辱使徒,用石頭打他們。」
徒十四19:「但有些猶太人從安提阿和以哥念來,挑唆眾人,就用石頭打保羅,以為他是死了,便拖到城外。」
徒十六16~34:「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著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著說:『這些人是 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 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又帶到官長面前說:『這些人原是猶太人,竟騷擾我們的城,傳我們羅馬人所不可受不可行的規矩。』眾人就一同起來攻擊他們。官長吩咐剝了他們的衣裳,用棍打;打了許多棍,便將他們下在監裏,囑咐禁卒嚴緊看守。禁卒領了這樣的命,就把他們下在內監以裏,兩腳上了木狗。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 神,眾囚犯也側耳而聽。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禁卒一醒,看見監門全開,以為囚犯已經逃走,就拔刀要自殺。保羅大聲呼叫說『:不要傷害自己!我們都在這裏。』禁卒叫人拿燈來,就跳進去,戰戰兢兢的俯伏在保羅、西拉面前;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 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他們就把 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於是禁卒領他們上自己家裏去,給他們擺上飯。他和全家,因為信了 神,都很喜樂。」
引 言:
年輕時身高體壯,好打抱不平,好像江洋大盜打著「替天行道」的旗 幟,橫行霸道,打贏人家就沾沾自喜。初信 主時,回想以前的事,以為這就是「美好的仗」。最近讀到提後四7:「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還以為是過去的光景。接下來再讀徒十四章和十六章,受了 聖靈的感動,這才使我明白什麼是「美好的仗」,令我慚愧不已。
一、使徒的勸勉:
(一)打那美好的仗(提前一18:「我兒提摩太阿,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
提前六12:「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
提後四7a:「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
使徒的一生為 主打了無數次美好的仗,他一再勉勵提摩太要為真道打美好的仗。雖然使徒一連受到無數次的攻擊和迫害,但也成為他一連串美好的仗。保羅對哥林多的信徒說:「他們是 基督的僕人麼?(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裏。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林後十一23~28)。這一連串的戰鬥,使徒毫不退縮,肉身雖然受了無數的苦,但靠著從上頭來的力量,他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我也曾受過這樣的苦,當我向主禱告時,主給我一節聖經(太五11~12):「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我想,我實在不配,怎麼能與以前的先聖先賢相比?但既然 主用這句話安慰我,激勵我,我就欣然接受。
(二)跑盡當跑的路(提後四7b:「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
徒廿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 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 神恩惠的福音。」
保羅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走完當跑的路,成就從主 耶穌所領受的職事為己任(徒廿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 神恩惠的福音」)。
什麼是「當跑的路」?世上的人多為自己的人生路程作計畫,這不是使徒所說的「當跑的路」,而是老亞當的路。使徒當跑的路乃是主所引導的路。今天教會,人的意念太過濃厚,有一些教會動用教會弟兄姊妹奉獻用作聖工之用的款項挪用幫助自己家人做生意之用。還有教會設立「信徒急需資助專戶」,信徒急需用錢,可以撥借,酌收利息。好像地下錢莊一樣。聖經的教導;幫捕主內弟兄姊妹所需,不可取利(利廿五35~37:「你的弟兄在你那裏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 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申廿三19~20:「你借給你弟兄的,或是錢財或是糧食,無論甚麼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給你弟兄不可取利,這樣, 耶和華你 神必在你所去得為業的地上,和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結十八13:「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結廿二12:「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 耶和華說的」)。也不可逼人還債(路六34~35:「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 至高者的兒子,因為 祂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基督徒見人窘迫就應伸手幫補。借錢給他不求償還,這人必蒙 神大的賞賜。倘若這錢必須歸還的,不如不借。但 神對借貸而不償還的人視為惡人(詩卅七21:「惡人借貸而不償還;義人卻恩待人,並且施捨。」 神對惡人的懲罰是非常嚴厲的。借錢不還的人不可不慎!
(三)守住所信的道(提後一11~12:「我為這福音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師傅。為這緣故,我也受這些苦難。然而我不以為恥;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也深信 祂能保全我所交付 祂的,直到那日。」
什麼是「所信的道」?什麼是「道」?用約一1~4、14、18解釋最清楚:「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這道太初與 神同在。萬物是藉著 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 祂造的。生命在 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 祂的榮光,正是 父獨生子的榮光」、「從來沒有人看見 神,只有在 父懷裏的 獨生子將 祂表明出來。」仔細讀完這幾節聖經,不必再詳加細解,清楚表明出來我們所信的就是這「生命的光」;就是「出於 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我們應當堅守不移。
結 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