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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允許不統?
2014/09/29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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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再度提出「一國兩制,和平統一」,
中華民國馬政府也再度抬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繼續以不統不獨不武來拖延著,
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會搞出個「憲法架構」能允許國土長期分裂?長期抗拒統一?
中華民國憲法有如此荒誕的「憲法架構」嗎?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只規定了在國家統一之前的非常時期,中華民國國土分為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
中華民國政府的政策必然要朝中國統一的方向走,哪能宣傳不統?哪能宣傳要繼續長期分裂國土下去?這不是漢奸政府嗎?
請馬政府明確說明我們的「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哪裡允許了「不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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