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價錢
「你好像少算了100元。」我對水果販說。
我買了500元的葡萄,150元的鳳梨,100元的橘子,50元的香蕉,我給了1000,他很快的說700,找了300。
「您真是好人,您真正直,少算這100我就虧本了。」果販說。
我100元就得到這個讚語,太值得了。以後,他給我的優惠,又豈止這100元。
但我難道是圖後來的優惠,才放這長線?而不是這本來就不該拿?
他是開個貨車,到我社區旁來賣水果,價錢尚公道,人也客氣,我成了熟客。
我想,100元,不值得貪,但1000元呢?再加個零呢?我有多正直呢?
如果對方不是個藍領的小販,是計程車上撿到10萬、30萬,我會不會收下,心畧不安?
我不會。再多也不會,愈多愈不會。
我會想,愈多,丟掉的人愈難過,愈損失大,我留下來,是有所得,但這本來不是我的,不留,我沒損失,他有損失,我不該留。
我不會貪小便宜,大便宜呢?
如果是銀行多算了一個零,我會不會不講話呢?反正銀行就是金庫,腦滿腸肥,不拿白不拿,要找理由不一介不取,劫富濟貧,太容易了。這才是考驗,我拿不拿?
又如果這是公家的錢,拿了不會傷人,只會傷一個較虛泛的道德,還會冒點被抓的危險,這我會不會拿呢?
我想起了陳儀。鄭士鎔說:「一九四二年我在重慶中央大學政治系快要畢業時,好友丁名楠,就建議我去跟他二舅陳儀(時任國民政府行政院秘書長)服公務。、、我即赴上清寺行政院晉見陳秘書長,、、他對我的答覆表示滿意,痛快地說隨時可來報到。
臨別時他問我一個很尖銳的問題:「將來你服公務時會不會貪汙?」在抗戰臨時首都的重慶,貪汙雖是大眾詬病的重大罪惡之一;但想不到在政院秘書長的口中,會毫不顧忌地問我這個未經世故的年輕人這樣一個問題。
我的腦中電閃地憶及在政治系畢業班的謝師座談會中,系主任張匯文師訓話的結語說:「你們畢業後到社會去做事,成敗得失,各有機遇,不能強求。無論你們以後是成是敗,回到學校見我,我都認為你們是我最愛的學生,但若你們因為貪汙而失敗,回來見我時,我就不認你是我的學生了。」
我的答案當然是「不」。
陳秘書長聽了微笑:「那以後你得牢記這個『不』字,還要經過不斷的考驗,不能有任何差池。」又說:「在當世的公務員中,可以自信不會貪汙的,恐怕只有我一人,那是因為我沒有子嗣。如果我有子女的話,我也不能擔保自己決不會貪汙。你今天的答覆,希望你於有了子女以後,還在行政機關服務時,都能信守此一承諾。」
、、如今我已年逾八旬,過去流離顛沛的生涯中不無小大貪墨的機會,但我都能不為物慾所誘,初會陳秘書長時的最後一問,給了我永經得起考驗的定力。」
鄭士鎔去世前,收到一筆「細說陳儀」的稿費,他兒子把稿費給他時,他說:「你來得正好,我剛才正在看著牆上老長官的照片,我對他說:『我一直沒忘記您對我的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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