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類人口比例來看﹐同性戀者算是極其少數的﹐但是他們對現今媒體、文化、政治和教育界的影響﹐卻是日漸加增。
同性戀形成的原因,科學界並未有定論,通常分為兩種「看法」(opinions, assumptions):屬乎先天(腦部結構異常、賀爾蒙分泌異常)與後天(家庭、學習、與情境因素)。
然而接續探討之前﹐有幾個名詞要先加以區分﹕
「同性性傾向」(homosexual orientation)、就是傾向於對同性的喜愛與慾望。
「同性戀」(homosexuality)﹐有意識地戀慕同性的情愛表現。
「同性戀者」(homosexuals)﹐認同自己的同性性傾向﹐並意識地表現同性戀行為者。
「同性性行為」(homosexual deeds )﹐指與同性產生的性行為。
從這些名詞﹐看出它們是有層次與進展的。
一個有同性性傾向的人﹐未必認同自己的這個傾向﹐也不願在意識上抉擇﹐使之成為自己的情愛表現﹐並進而成為同性戀者。至於有同性性行為的﹐更是未必有此傾向﹐只是以此為放縱情慾的方式。
著名的作家﹐盧雲神父(Henri Nouwen)就是有同性性傾向﹐但是並沒有選擇成為同性戀者。 楊腓立在他的[劫難後的靈魂]( Soul Survivor)一書裡﹐提到盧雲的掙扎﹐卻也使得他成為一個負傷的治療者。
而一些青少年在生命某個階段﹐因著環境﹐或是其他生活因素﹐可能對同性的朋友感興趣﹐由此對自己性向覺得困惑時﹐尤其需要有智慧的疏導﹐幫助他們體認﹐從「傾向」(tendency﹐orientation)﹐到落實於「行為」﹐其實是要經過不少心意上的抉擇步驟。
然而現今支持﹐或是同情同性戀的人﹐所基於的理論卻是﹐同性性傾向是天生且無法更改的性特質;因而有這樣傾向的人順其「本性」﹐而導出的同性戀情,甚至進而要求同性婚姻,乃是「自然而合理」的。
就自己身為特教老師與生命輔導者的立場而言﹐我覺得這樣的理論是牽強的。
什麼是天生﹖基本而言﹐生理結構及其功能是天生的(innate),但是性格或性情(character, disposition)是否天生的,則有太多後天的影響因素﹐難以定論。
再者﹐因為屬乎天生﹐且無法更改的生命特質﹐不應只是同性性傾向而已。
首先﹐不少父母在自己的孩子被診斷出有官能、智能、行為異常﹐例如自閉(autism)﹐過動(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學習障礙(learning disability)等等﹐總是趕快尋求合宜的教育方式﹐讓孩子趁早得到幫助與矯正﹐好能融入正常的學習與生活狀態。
而一些情感受創(emotional trauma)﹐或是染上毒癮、賭癮、酗酒等﹐還有懼高、懼閉、懼水等(各種phobia)﹐以及精神官能異常的人﹐豈不也是尋求輔導或是醫學協助﹐以便脫離那種痛苦﹐無法正常生活的狀態。
甚至如果實在無法根治﹐起碼也要學習合宜的生活模式(cope with life)﹐以應付生活需要。
如果說這些都是天生﹐都不要去改變﹐就讓他們順其道而行。
那麼自閉症的孩童﹐豈不應順其自然﹐不用與人交流。精神異常﹐有幻聽﹐幻覺的人﹐也該順其本性﹐讓他繼續生活於一個幻象天地裡。酗酒成性的人﹐也要讓他繼續沉浸在酒精裡。有懼高症的人﹐終其一生﹐不要登上高樓。
如果我們覺得上述情況是荒謬的﹐那麼﹐為什麼對於同性性傾向的人﹐任其導致同性戀者﹐是應該的﹖
另一個支持同性戀者的論點是﹐他們也有享受戀愛﹐婚姻﹐教養孩子的權利。
但是﹐給予同性戀者有基本人權﹐未必是認同其情愛模式﹐並且該納入為正常行為的一支。
學校對於需要特教的學生﹐必須安排特別的教學課程﹐乃是因為他們也有受教的「權利」。但特教的目標﹐仍然是希望這些學生最後能融入主流(mainstream)﹐進入一般的課程裡。
特教的課程﹐是因應需要﹐但不是常態。
此外﹐人類社會的總體結構﹐不只是權利部份﹐還有倫理(ethics, morality)。
法律所容許而保障的﹐未必在倫理上就是正當的。
身為信徒﹐倫理原則的依據﹐是《聖經》。然而它絕不是一本簡易的倫理學手冊﹐以此讓人拿來揮舞﹐論斷是非﹐對人定罪。
《聖經》主要談到神(造物主)與人(受造者)之間的關係﹐它也記述信徒該有的生命原則﹐與生活抉擇。
《聖經》的確有對「同性性行為」的譴責﹐多次提到這是一種「逆性」﹐清楚顯明它不是一種正常﹐可被接受的行為。
但是《聖經》也譴責諸多不當的行為﹐例如淫亂、貪婪、偷盜、閑懶、好宴樂、忘恩負義、不能自約等等﹐並且用一個現代人聽了﹐很逆耳的詞﹐說這些都是「放縱情慾」。
可是譴責只是聖經的一小部份﹐它最重要的是詳細說明﹐神的愛和恩典如何落實於人的生命﹐讓人能夠脫離那些不當行為的捆綁與挾制﹐進入原本要人享有的自由寬廣生命狀態。
從一個「傾向」﹐到「行為」產生﹐要經過不少抉擇步驟。從人的原來放縱情慾本性﹐到接受恩典﹐活出自由生命﹐同樣要經過抉擇步驟。
前者﹐像順流而下﹔後者﹐像逆流而上﹐要不斷決意﹐不受本性的驅導﹐克制自約。但是最後﹐因著從上頭來的能力﹐讓人突破傾向的縛束﹐進入命定的寬廣﹐豈是順性而行的人﹐所能體會的﹖
在特教班級裡﹐我看到有學生因著困難﹐而抗拒學習﹐父母因此焦慮的眼光。也見到有學生執意克服自己的disorder﹐ 學習成果得以列入榮譽榜(honor roll), 開檢討會時﹐父母難掩喜悅與驕傲的神情。
在ESL班級裡﹐我看到學生必須放下自己熟悉的母語﹐辛苦的從英文單字、簡單句型學起﹐以便能適應在美國的學習與生活。
而輔導情感受到傷害﹐或是婚姻不睦的人﹐從千頭萬緒如亂麻的問題裡﹐理出頭緒﹐一件一件的處理。要面對那些傷痛的記憶﹐像打開已結疤的傷口﹐是何等需要勇氣。
但是﹐我的確看到﹐當事人勇敢理清那些過往﹐意識自己必須要作的改變﹐願意接受挑戰﹐最後生命全然更新。
還有那些參加戒酒協會(AA)、戒毒中心(Rehab Center)的人所見證的﹐他們必須每一天﹐每個時刻(take one day, one moment at a time)﹐謙卑自己﹐讓自己伏俯於一個更大的能力(submit oneself to the greater power)﹐才能勝過自己裡面那必然會毀滅他們的傾向、愛好﹐而作出健康的抉擇 (healthy and right choice)。
聖經以憐憫的出發點﹐來看待那些其實是束縛、挾制人的不當傾向與行為﹐但是也充滿應許﹐能使人改變的力量永遠勝過那些傾向的挾制。
然而﹐要不要每天﹐每時﹐走一條仿彿辛苦的上行之路﹐則是在乎自己的定意和抉擇。
- 89樓.2012/08/23 00:52Good point!
Thanks for sharing some insight of this issue.謝謝你﹗ 試著以不同角度來看這個議題。 客旅貞吟 於 2012/08/23 07:36回覆 - 88樓. 新天新地2012/02/01 03:04借版面頒獎嘍!
新天新地除夕開始 , 因為重複感冒 , 直到今日才來頒獎
為同性議題"提問"的得獎人是............ , 大海與天空和溫哥華傳千里Amy
獎品是經典電影招待券 :
(一) 中國賀歲喜劇片/ 人在冏途92分鐘
已經看過或者選擇
(二) 2010奧斯卡外語片芬蘭代表作
給雅各神父的信 ( Letters to father Jacob )
新天新地也會親自到格友部落 , 報喜兼灌水! 哈哈哈哈!
- 87樓. 新天新地2012/01/28 09:43流行歌曲也是
怎麼人都走了 , 妳們兩個還在聊媽媽經啊?
我也覺得流行歌曲也是一種
之所以會流行
就是頻道在一天當中 , 不經意就被強迫開車的人聽十遍
久而久之 , 就接受就流行開來了
唉! 本來要來頒獎的
現在重複感冒
整天無力發冷昏睡中
怎麼搞的?
人家是健康寶寶 , 很少感冒的呀?
- 86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2/01/27 10:59瓊瑤式的愛情
那一段話,也是我在悅己那邊的第一個回應,問到讀言情小說時所想要獲得其他格友的回應,但是沒有人注意的。
是的,讀了言情小說,我想沒有一個女孩子不陷入暗戀的情結。只是因為學校及家庭教育的觀望,我們很少人會走入邊緣。尤其是小說作者的理智節制。
前兩天我也同時跟女兒分享,我已經忘記了的事。初一就開始情竇初開,會暗戀某男生,會以為對方也在注意著我的那種遐思。幸虧我年輕時的羞怯,沒有那種自信去涉險,所以成為幾乎忘記了的過青春初期記憶。
還有高一的時候,也有一個男生對我愛戀的舉止。我也不敢接受,當然,老實說,對方確實也不吸引我。但是男女那種情愫的確是引人遐思的。
再想一想,那些 x級的文字、圖片及影片所以被限制,就是因為帶給接觸的人不管年齡都有直接的震蕩。由此不也證明,人的很多行為是受到教育、受到影響的嗎?同性戀如此被渲染的時候,就是一種灌輸。
就像選舉,說是民主,但是競選宣傳佔了最重要的因素。所以有落選者要怪有關人沒有配合宣傳。這麼看來所謂民主不也是一種假像嗎?也不全然如此,有人宣傳,就要有人反宣傳,讓大眾比較辨認。
我們那時候被限制很多﹐也沒有那麼多媒體資訊﹐想來也是一種保護。現在的孩子﹐早早接觸媒體的各樣資訊﹐可是還沒有學會分辨﹐批判﹐審查﹐分析﹐比較等理性思考﹐無形中心思被污染了﹐還不自覺﹐真的很危險。
廣告﹐還有選舉宣傳不是也會這樣洗腦民眾嗎﹖還有煽情的言論﹐多半直訴情緒﹐而不是理性。
倒不是反對資訊的散發﹐或是領受資訊。但大量資訊﹐加上不會解析﹐就可能被誤導而陷入迷思。
客旅貞吟 於 2012/01/27 12:22回覆 - 85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2/01/27 09:42skin deep
我在我的格子看到很多自認為善意的格友都不會忘記提到,只要孩子快樂,性向無所謂的態度,當然也提到他人的尊重。我個人無法接受這種 skin deep 人云亦雲,沒有深度的個人意見。
尊重是文明人自小學習的本份,不管對方跟我們有什麼不同。所謂尊重就是接納不同的存在,但是接納不表示仿效,不表示衷心悅納。
孩子快樂就好,這是多少現存社會問題的開端,不限國度或國籍。譬如:懶惰、賭博、酗酒、享樂過度.......等等。所以孩子快樂與否不代表正確,更不能納為父母、師長、社會接受與鼓勵的性向與行為。
快樂的真諦 - 隨便找一個老人來問,他的一生有多少快樂,有多少痛苦,有多少如意,有多少不如意.......如果生命可以重來,他能因為學到的智慧而避免痛苦,避免不如意的發生嗎?
人生過往的每一個人的每一個行為,都算是一種學習,只有自己到了生命終點,才能自己體會對錯得失。現代普羅大眾用極少數人的膚淺,我的意思是只看表面,觀點,然後.......(抱歉,家人要吃飯了,我無法專心,所以stop。)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從這樣的話語到心思到行為﹐演變的結果﹐就是一個只為自己的生活模式。
如果父母“害怕”孩子會不快樂﹐而不敢有合宜的管教﹐那麼父母要探討自己為什麼會如此。
學諮商輔導時﹐我們學到要聆聽﹐同理心的去體會受輔者的心思﹐但最後﹐也是關懷最重要的一個步驟﹐是“對質”(confrontation)﹐就是對於受輔者有習性要改變﹐卻不斷找借口推脫逃避時﹐要作的一步。那可能會讓受輔者不舒服﹐但是有必要。通過被質問的探討﹐才有可能理出真象﹐帶出正確的改變。
(一般﹐沒有關懷到一個地步﹐人們不會想要去對質的。)
客旅貞吟 於 2012/01/27 10:31回覆 - 84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2/01/27 06:29我的女兒
真的是非常單純,她已經很肯定的跟我們說,她是直的。前天她也應我的要求,寫出她當時對那個同性戀女孩的感情投注,她自認為那個感情很美,所以她的描述就像一首詩。我嘗試翻譯的結果,發現她被吸引住的女孩性情那一面,其實是她自己。而她對那個女孩的感情投射,願意為她付出,讓她快樂,那種感情就像我這個媽媽,看女兒快樂時多美,願意為女兒的快樂付出一切。我對女兒指出這個事實,我們都笑了。
從機場接了外子,到餐廳吃午餐,聊天的時候。我跟外子說我的發現,女兒追求的其實是她自己,但是女兒補充說,其實她看那個女孩的時候,看到的是父親的影子。我們都大笑了。不是嗎?年輕男孩如何能像父親一樣,體貼、智慧又諄諄教誨?通常都是略長幾歲的女孩喜歡思考、說話。顯然女兒在孤單想念父母的時候,找到了移情的投射。
我也想起自己年輕的時候,我們的學校教育禁止交異性朋友,讓我們對異性憧憬,而不得接近的,就會跟同性展開比較深厚的友情。我懷疑現代人因為同性戀的說法層出無窮,讓很多年輕人輕易的誤以為自己是同性戀的可能是很大的。
有人把同性戀比作左手撇子,是完全不適當的。左手可以代替右手行一樣的功能。同性戀的取向就是與異性戀背道而馳。然後又要求有孩子,收養孩子,教養孩子,整套功能完全把人類的自然天性勉強了。所以同性戀的痛苦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但是外人硬要強調同性戀的快樂,是非常表面的說法。人的不快樂通常就是做不到別的正常人所可以做。
有人也強調同性戀的婚禮的幸福感,有誰結婚的時候給人的感覺是不幸福的呢?有那一對新人結婚的時候不希望自己的婚禮最美呢?
你的女兒真的很清純﹐那的確是對同性朋友的關懷和友誼。
正如你說的﹐現代年輕人﹐如果沒有合宜教導﹐只受媒體(電視、電影、網路。。)片面不全的報導﹐很可能被誤導﹐以為友誼就是情愛。
因為同性友誼也可以很深刻﹐像聖經裡﹐大衛和約拿單的關係﹐對話﹐和大衛寫的對約拿單死亡的傷悲﹐由現代人眼光來解讀﹐恐怕會認為他們是同性戀了。
PS﹕你說到唸女校時﹐渴望愛情﹐有可能會和同性朋友展開深厚友情﹔那我忽然覺得自己“異常”﹐因為每次我讀了言情小說﹐對愛情憧憬時﹐都會去“暗戀”年輕單身男老師呢﹗你們都沒有嗎﹖﹖﹖
客旅貞吟 於 2012/01/27 10:20回覆 - 83樓. 甜水窩蜂鳥2012/01/26 23:42智慧婦人
喜歡妳的寬容、妳的見地、妳的論述.
感謝主,給妳時間、智慧、耐心、愛心,寫就這一篇.
新年如意!
- 82樓. 巧妙 喜歡上帝的手2012/01/26 12:48其實我在基督教倫理學
其實我在基督教倫理學這們課時
被指定研究過這個題目
也上網找過相關討論
很多書都說先天是很少的機率
但還是尊重 我想家庭兩性的角色扮演 教育 期望 都有很大的影響
WOW﹗你已經研究過這個題目﹐那麼應該寫一篇讓我們大家一起受教啊﹗ 客旅貞吟 於 2012/01/27 10:09回覆 - 81樓. 巧妙 喜歡上帝的手2012/01/26 12:39又有人 想藉故牽拖了
其實 同性戀很難排除 掩人耳目的轉移
根據以前的老師說 有被刺激過的人對性會有渴求
又要在社會壓力下尋求出口 就可能引誘同性
以避免被發現與指責
這樣的情況是有可能的﹐有時是小時候不懂﹐被大的同性孩子耍弄﹐逐漸對此上癮﹐正如其它行為模式一樣﹔但是卻從沒有深入探討過﹐自己要的是什麼。 客旅貞吟 於 2012/01/27 10:07回覆 - 80樓. 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2012/01/26 12:21傾向
我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傾向
有人會去找答案不輕易妥協 有的就是偷偷的進行愛戀
基本上 這是違反自然的行為 是一趟辛苦的情愛
我尊重他們的現象 但也鼓勵他們嘗試和異性做朋友談感情
我相信這是一種生活習性而來 來自生活耳濡目染 自己很難察覺
有些習性從前輩子就有 已經成為自然
除非自己修行革命 深入心靈底層 否則很難導正回來
你看的挺明白的﹐這是辛苦的情愛。
有些同性性傾向的人﹐有可能遭同性性侵而來﹐讓他對性事產生困惑。正如我提到的﹐傾向經過意識不斷認定(可能就是你說的生活習性)﹐是會成為定性的。 客旅貞吟 於 2012/01/27 10:04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