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各家「移民」律師看法彙總。
2008/03/21 13:31
瀏覽3,172
迴響1
推薦0
引用0
你知不知道文魯彬不是移民律師?
你知不知道謝長廷陣營現在找的,不管是拍影帶的,還是登廣告的,沒半個移民律師?
你知不知道自由報系前一陣子採訪過美國移民專業律師,但是不敢放在中文報紙,只登在英文報上,自由時報只敢去採訪智慧財產權律師談綠卡?!
下面整理的,是各家移民律師的看法。抱歉,「非移民律師的看法不列入」。
對馬英九有利的說法:
1. Ramon Carrion,「USA Immigration Guide」作者,十幾年來出到第五版:「除了離開美國一年且不申請回美證外,放棄綠卡最簡單的方式之一就是不報稅,或是放棄在美國的住所。」(第170頁)
2. Alan M. Lubiner,前美國移民局官員與移民局代表律師:「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按:移民局的上級單位)對美國移民法規8 CFR211.1(a)(2)的解讀,一個綠卡持有人在海外停留超過一年者,就是自動放棄他的綠卡身份(永久居留權)。」「馬英九的綠卡應早就放棄。」(來源)
3. 張先正,Washingtonian雜誌2008大華府地區最佳執業律師:「綠卡持有者必須意圖永久居住美國,如果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以上,就等同自動放棄永久居留的意圖,因此綠卡自動失效。」(來源一)「有綠卡不用,改以申請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也等於主動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來源二)
4. 李亞倫,美國律師名人錄律師:「通常如果你離開美國超過1年,沒有其他的文件,移民局就視為你自動放棄,如果綠卡持有人申請一般美簽,這就是說明他已不再是美國居民。」(來源)
5. 洛杉磯移民律師黃子虔:「申請簽證時,美國領事館一定會看檔案,如果有永久居民的身分,他(領事館)不可能會發B1、B2(非移民)簽證給你。」(來源)
6. 紐約移民律師林志濤:「(自願)撤銷綠卡不只填I-407表一種方式,假如你一年未回美國,國土安全部就認定你已經放棄綠卡。」(自由報系採訪)
7. 華府移民律師范毅禹,自由報系記者稱其華府地區一流移民律師:「以觀光簽證入境就等於喪失永久居留權。」「如果你回美前去申請了觀光簽證,你是以一個觀光客身份回到美國,你就不再是永久居民。這事實上就是一個不再擁有永久居留權的聲明。」(自由報系採訪)
8. 加州移民律師張元宵:「依據美國移民相關法令,馬英九的綠卡在他主動放棄並改使用非移民簽證時,就已經失效了。」(來源)
對馬英九不利的說法:
1. 愛荷華移民律師Yang Ta-yu:馬英九擔任蔣經國秘書時,因為他代表台灣官員,入境美國應該是用台灣護照。「所以如果取得適當的簽證,不一定會因此喪失綠卡。」(自由報系採訪)(按:台美斷交在1979年,台灣官員赴美不能有任何官方身份,我們外交官拿的是條約商人簽證。)
律師不是法官?好吧。
美國司法部:「綠卡身份的喪失,不一定要先經過美國政府正式撤銷。」(來源)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與巡迴上訴法院:「自願放棄綠卡,可以發生在填表與移民法院判決之外。」(聯邦法院判例)
你知不知道謝長廷陣營現在找的,不管是拍影帶的,還是登廣告的,沒半個移民律師?
你知不知道自由報系前一陣子採訪過美國移民專業律師,但是不敢放在中文報紙,只登在英文報上,自由時報只敢去採訪智慧財產權律師談綠卡?!
下面整理的,是各家移民律師的看法。抱歉,「非移民律師的看法不列入」。
對馬英九有利的說法:
1. Ramon Carrion,「USA Immigration Guide」作者,十幾年來出到第五版:「除了離開美國一年且不申請回美證外,放棄綠卡最簡單的方式之一就是不報稅,或是放棄在美國的住所。」(第170頁)
2. Alan M. Lubiner,前美國移民局官員與移民局代表律師:「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按:移民局的上級單位)對美國移民法規8 CFR211.1(a)(2)的解讀,一個綠卡持有人在海外停留超過一年者,就是自動放棄他的綠卡身份(永久居留權)。」「馬英九的綠卡應早就放棄。」(來源)
3. 張先正,Washingtonian雜誌2008大華府地區最佳執業律師:「綠卡持有者必須意圖永久居住美國,如果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以上,就等同自動放棄永久居留的意圖,因此綠卡自動失效。」(來源一)「有綠卡不用,改以申請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也等於主動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來源二)
4. 李亞倫,美國律師名人錄律師:「通常如果你離開美國超過1年,沒有其他的文件,移民局就視為你自動放棄,如果綠卡持有人申請一般美簽,這就是說明他已不再是美國居民。」(來源)
5. 洛杉磯移民律師黃子虔:「申請簽證時,美國領事館一定會看檔案,如果有永久居民的身分,他(領事館)不可能會發B1、B2(非移民)簽證給你。」(來源)
6. 紐約移民律師林志濤:「(自願)撤銷綠卡不只填I-407表一種方式,假如你一年未回美國,國土安全部就認定你已經放棄綠卡。」(自由報系採訪)
7. 華府移民律師范毅禹,自由報系記者稱其華府地區一流移民律師:「以觀光簽證入境就等於喪失永久居留權。」「如果你回美前去申請了觀光簽證,你是以一個觀光客身份回到美國,你就不再是永久居民。這事實上就是一個不再擁有永久居留權的聲明。」(自由報系採訪)
8. 加州移民律師張元宵:「依據美國移民相關法令,馬英九的綠卡在他主動放棄並改使用非移民簽證時,就已經失效了。」(來源)
對馬英九不利的說法:
1. 愛荷華移民律師Yang Ta-yu:馬英九擔任蔣經國秘書時,因為他代表台灣官員,入境美國應該是用台灣護照。「所以如果取得適當的簽證,不一定會因此喪失綠卡。」(自由報系採訪)(按:台美斷交在1979年,台灣官員赴美不能有任何官方身份,我們外交官拿的是條約商人簽證。)
律師不是法官?好吧。
美國司法部:「綠卡身份的喪失,不一定要先經過美國政府正式撤銷。」(來源)
美國聯邦地區法院與巡迴上訴法院:「自願放棄綠卡,可以發生在填表與移民法院判決之外。」(聯邦法院判例)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迴響(1) :
- 1樓.2013/05/17 15:03bkT87r
醫療器材進入家庭成了居家保健器材用品,文明的人群生活的繁忙工作壓力越來越大或多或少會有些大大小小身體上的小痠痛在家保健不麻煩運動健身腳踏車、中頻機低週波電療儀、紅外線照射治療器、濕熱墊、養身健康型氧氣機,保濕超音波噴霧器、血壓計血糖機體脂計、保護腰部與膝關節類的護具以及頸腰椎牽引器、手腳運動器不勝枚舉。富康世界醫療器材用品:http://fuekan-world.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