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網路認識了大半年,非但沒見過她的面,住址也沒要到,連想寄
生日禮物給她,都變成自作多情。
你這才真正覺悟,網路交到的男女朋友,是有分階級的,你偏偏是可
有可無、替代性高、比較低階的那個。
想找一夜情的除外,網路交友有一定模式:若談得來,雙方會交換
e-mail、msn,更親密、頻繁地互動;進而交換手機電話,可隨時隨
地聊天。
若再要到家裡電話,關係更進一階,表示她對你已有相當信任,容許
你進入她的私密空間,不排斥讓家人知道有你這號人物,幫她代接你
的電話。
之後才進入實質互動,相約見面,從在公共場合,如餐廳吃飯、喝咖
啡、看電影,到交換彼此住址、互訪對方家裡,有了肌膚之親,成為
固定性伴侶,最後才論及婚嫁。
從階段論來看,你只比她眾多網友幸福一點,要到她的手機電話,也
知道她的真名。但不幸的是,你既沒見過她,也沒到過她家,連想寄
生日禮物給她,向她要住址,她都說不用麻煩,言下之意,就像那部
電影說的:「她其實沒那麼喜歡你!」
更讓你氣結的是,你後來陸續發現她第二個、第三個、甚至第四個部
落格,每個部落格都提到不同男友,她有時像夢幻的小女生,有時又
化身善體人意的OL;另一個她卻像蕩婦,寫到男女交纏之事如家常便
飯。
不禁納悶,這四個人都是她嗎?她真的同時和你在內的四個男人交往
,或更多?
你這才發現,一生只愛一人,或一次只愛一人,對於某些網路劈腿世
代的女孩而言,不只很蠢,也很不可思議。
更感慨,原來網路不是拿來說真話的,更是拿來講假話的,你永遠分
不清,她講的,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你自暴自棄:在網路交心,講真話,只愛一個人,似乎已變成不合時
宜、愚不可及的行為。
對她而言,男人就像鞋子,穿過即丟,隨時可買新的,而不是穿破了
才丟;甚至心血來潮買了鞋,熱頭過了,連一次都沒穿過,就冰到鞋
櫃或送給別人。網路認識的男人,就像鞋一樣,替代性高,隨便找都
有。
你不甘願,越想越氣,於是央求當警察的國小同學,透過她的名字查
到車籍資料,找到她的住處。
在她生日當天,你埋伏在她家大樓門口,跟蹤她的車子到一家法國餐
廳,發現有個頭已禿、看來像金主的中年男人,早已色瞇瞇地等在那
兒,要和她共享燭光晚餐。
還好你部落格頭照,放的是廿年前的照片,只要你不出聲,她一時認
不出你。
過了十幾分鐘後,只見服務生端著你預先購買的生日蛋糕,按照吩咐
送去她那桌。
然後,你見到,她和金主開始吵架。因為蛋糕表面上,用紅色奶油寫
著大大的英文字,那是你給她的分手信:
Love you......
your " Dear John "
後記/最近重讀蔣勳的《孤獨六講》,論及情慾孤獨時,他曾提到一
個女學生,用四種不同身分,在網路交不同男友。讓他不禁納悶,這
樣就能較快找到真愛?較不孤獨嗎?
於是我隨興虛構了這篇小說,我上一個中篇小說《秘密》的結局,原
本就想安排男主角透過車號找警察查到女主角住處,後來改成更浪漫
的結局,原本的橋段就用在這篇。
面對一個不是那麼喜歡你的人,就是看開點,快點去找你的真愛。
《秘密》:http://blog.udn.com/hung49/article?f_ART_CATE=456432
Dear 張傑(一字萬金的簡訊文學得獎作品)(hung49):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 Dear John letter......一封分手信」,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新聞頭條區網評,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直接連結到您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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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樓. 甜水窩蜂鳥2010/10/09 20:24動機
動機不純正,網戀和現實世界的戀情一樣,都會劈腿、出軌.
紅男綠女,遊戲人間也好,優遊網際也好,如果動機不純正,「只求曾經擁有,不要天長地久」,收到Dear John Letter也不必太在意啦!
- 12樓. Kitty小吉2010/10/05 02:32re
身邊的朋友也有兩對以上是在網上認識之後拍拖結婚。畢竟互聯網只是工具,我認為只要開始時的動機是正確的話,網戀也會有好結局。
小吉烏龍趣事天天發生,歡迎光臨Kitty的異想漫畫世界
- 11樓. 諸葛信長2010/10/04 12:31別把人性的飄移怪到網路的虛假....
是網路上的人際關係不真誠, 還是現代社會上的人性特質本來就不誠懇?
不知筆著何處認識此女? 為何有著莫名認真的感覺? 是兩廂情願還是自作多情?
網路上認識的人本身就沒信任基礎, 但公司的同事就有嗎? 進入社會的朋友也就有嗎?
網路上的女孩子會劈腿, 現實生活中的就不會?
筆者如果在現實生活中認識一個女孩,也會想在半年內想知道其所有連絡方式嗎?
如果沒有, 那不就是表示對方對你無意,如果沒意思,那何來深層發展? 還希望其家人代他接電話? 這不是自作多情+花癡嗎?
筆者求愛不成,還借用警察的濫權去調查女性的資料, 這不但是變態還是犯罪.
女方與他人約會,還去破壞, 是以什麼角色做這種事? 被甩的男友還是妒忌的跟蹤狂?
離婚率高於5成, 婚姻不是愛情的保障. 更何況未婚男女.
筆者信任的除了是自我的澎脹之外還有什麼?
男人與女人只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 怎麼會有道義的關係?
筆者在文章中想表達的是網路上的女性的不忠, 但問題是女方是筆者的誰?
但筆者所做之事卻是犯罪的表現與男人十分不恥的懦弱!
拿得起放的下, 這個女的不行就換下一個, 那有不成的!!
別把網路當自己失敗的藉口!!
您從頭到尾都筆者筆者,很明顯誤解了,我不是在後記說這是虛構的小說了嗎?
所以請您把筆者換成「男主角」吧!樓下的悅己小姐,剛還怪我強調虛構破壞讀興,
沒想到您還是誤解了,未免太入戲了吧!
我寫這篇小說,只是從這個男人的觀點來敘事,且設定這男人是有缺陷的,
就是宅男、花癡呀,才會做出不理性的舉動,
我並未說他做的都是對的、合法的呀!
我是在寫小說,寫一個有偏激想法的男人,不是在寫性別平等或道德論文,
情感本來就是男歡女愛,勉強不來,男主角這麼做,心理也不會比較舒服,
只不過,我這篇文章設定在一千字以內的極短篇,不是要寫論文,
所以細節就不用交代那麼清楚了。
張錦弘(張傑) 於 2010/10/04 15:36回覆 - 10樓.2010/10/04 09:53重點在這
結果最後發現那個禿頭中年男子才是網路上的那個"她",哈哈哈!
這不是玩笑,網路上很多性別錯亂、年齡錯亂之事。別妄想網路愛情,真正因為網路找到愛情的是有,但比例太低,投資這個不划算!若寫中年禿男子才是女主角,雖然更有戲劇性,卻已降低我想營造的悲壯的感覺,
且男主角已和女主角通過電話,除非接電話的都是別的人,否則禿頭男是女主角
難自圓其說。但網路性別、年齡造假真的很平常就是,不能盡信。
張錦弘(張傑) 於 2010/10/05 00:30回覆 - 9樓.2010/10/04 09:36網路上才「真」
個人感覺啦
為何網路上的人看起來變化萬千?
那是因為去除掉面對面所需的防備時
內心真正的慾望才能獲得完全解放現實生活中,每個人都帶著張面具
內心是個浪子,卻要紳士以對
內心是個蕩婦,卻要含羞矜持隱身於網路背後的是....
一顆躍躍欲試,想要完全解放的一顆真心你講的也沒錯,網路是透過戴一種、或多種面具,釋放心中欲望,
要說這是真也可以,但也是假。網路交往同樣是兩情相願,不願被騙就要小心,
但騙人者若違法,對方提告,還是要吃上官司就是。想透過網路騙人的還是很多,
若要說滿足欲望就是真心,見仁見智。
張錦弘(張傑) 於 2010/10/05 00:27回覆 - 8樓. 悅己2010/10/03 11:10please....
嘿, 張大作家,下次可不可以不要寫 "純屬虛構, 這不是我.." 之類的話, 很破壞氣氛耶,寫小說就要讓讀者有想像的權力, 一句 "若是我,不會這麼作" 把讀者的想像權力給剝奪了, 真煞風景 :)
- 7樓.2010/10/03 05:42哇~喔
依我的觀文後 第一直覺想說
寧願現實生活交真實朋友
也無法用文字談情說愛
因我的文字寫的只會讓人打結外
就是搞笑的不知所云!
- 6樓.2010/10/01 12:36作者筆下的男主角?
我比較想知道這位男主角,如果有緣和女主角在一起,後續會是什麼樣子?我也很好奇,若女主角收到這個分手蛋糕,和金主分手,最後反而和男主角在一起,劇情要如何編下去?這恐怕不是我區區一千字交代得了的。我最近很忙,能擠出這篇小說,已不容易了,容我想想要怎麼寫下去。這故事要寫成長篇都可以的。張錦弘(張傑) 於 2010/10/01 19:20回覆 - 5樓. 馬賽克(在性愛面相學中逆著時光走)2010/10/01 12:30拿捏精準的第二人稱
正適合這篇短篇。讓我想到第二人稱的經典Carlos Fuentes的<奧拉>。
此篇可以討論小說的結構與美感形式,也可以敘述者所透露的倫理與世界觀。
就後者言,這個「你」對愛情世界所投射出來的「正義分配」原則稍嫌偏狹。就敘述者自己所設定的,「你」只達到互通手機的階段,距離真正的情侶還隔著--透露家裡電話、見面互動、正式交往--三層距離,也就是還在普通朋友階段,可是這個「你」卻有資格對「她」的「劈腿」予以道德譴責,乃至惡作劇之舉,這是比較令人費解的。
當然啦,作者張傑也很小心謹慎,刻意跟「你」劃清界限,讓作者跟讀者處在同一種旁觀客觀的位置,這真是一絕!
小說用第二人稱寫的較少,但這種寫法有種特別的冷靜與距離感我最近看朱天心的《初夏時期荷花的愛情》,全篇用第二人稱寫的,追悼年輕歲月與戀情的中年歐巴桑心情,寫得極淒厲,直追張愛玲小說中的某些人物。我文中的男主角本來就是性格有缺陷的人呀,他不過是醋勁大發,加上對女主角的好奇,才選擇這種不理性的作法,倒不會令人很費解。人往往嚴以律人、寬以待己,不是嗎?張錦弘(張傑) 於 2010/10/01 19:55回覆 - 4樓.2010/10/01 09:51噗~~~
這男主角太有趣了吧!
自己放了20年前的照片當頭照.然後還跟蹤女網友
我一直搞不懂網戀.明明連對方是男是女是圓是扁都不知道也能愛喔?
鬧著玩打打嘴砲還可以理解.反正一般人生活本來就很無聊
女的玩分身.男的當男蟲不然就專騙小女生.網路上可以看到很多不堪
自己得不到的,也不想讓人得到,很多事端因此而起。其實網路往往隱惡揚善,把自己偽裝成很美好,其實男主角苛責別人同時,卻不會反省自己呀!網路本來就是打發無聊、尋找精神寄託的利器,但期待太多,往往會受傷越多就是。張錦弘(張傑) 於 2010/10/01 19:4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