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台灣獅項目:
1、參賽人數單獅每隊上限20人。雙獅每隊上限25人。多獅每隊上限30人。
2、比賽時間:6~10分鐘
3、參賽內容:
(1)以團體表演方式進行。
(2)可男女混合組隊,亦可男女分開組隊。
(3) 台灣獅:以配合內容需要之道具佈置,或以平椿為演出之椿陣,不得以醒獅之椿陣演出。
(4) 以表現台灣獅獅藝「十八洞」技藝為主,請金禮、四門、七星、八卦、咬腳、咬蝨、睡(繞)獅、翻獅、過橋、咬水果、馴獅、桌上功夫及桌下功夫、桌上探井、獅切血、咬金錢、咬青、接禮、拜廟。並可發揮創作,如劍獅、殺獅等,比賽過程需有採青及吐青,違者依規定扣分。亦請注意進退場禮儀。
※4、採青內容違規:(採青內容違規一律列入明顯失誤)。
(1)舞獅比賽一律需要有青的設置,(樹葉或花草)布條不能做為採青之過程。
(2)中途設青違例,(請在比賽之前將布條或青設好,不得中途拿出來設青)。
5、(A)評分標準: 滿分10分。
(1)神態-包括獅身整潔與獅頭獅尾配合技巧等,佔2分。
(2)演技-包括動作靈活,步伐俐落與鑼鼓氣氛掌握等-
佔3分。
(3)獅樂配合-包括鼓、鑼、鈸樂氣打出技巧與獅子動作配合-佔2分。
(4)內容-包括主題,演出劇情等-佔2分。
(5)運動精神-包括服飾、儀容、秩序、進出場與團隊精神等-佔1分。
6、(B)扣分標準:所扣分數在實得分數內扣除,嚴重錯誤扣1分,明顯失誤扣0.5分,輕微失誤扣0.2分。
1、嚴重失誤、每次扣一分,例如:
(1)獅頭手獅尾手跌倒在地上,未能立刻起身而動作停頓。
(2)運動員忘記動作而停頓。
(3)獅頭手獅尾手任一方離開獅身(既人獅分離)。
(4)國小組獅頭及獅尾可做技術性之交換,進行中禁止換人。
(5)國中組、高中組獅頭及獅尾可做技術性之交換,進行中禁止換人。
2、明顯失誤、每次扣0.5分,例如:
(1)獅頭手獅尾手跌倒在地,立刻起身。
(2)獅身不合理纏繞,未能立刻解開。
(3)採青時獅青不慎脫落,而舞獅者不能取回掉落的之獅青。
(4)採青內容違規一律列入明顯失誤。
3、輕微失誤、每次扣0.2分,例如:
(1)運動員互相碰撞。
(2)任何樂器、衣物、配件、道具掉落掉在地上。
(3)採青時不慎脫落,而乃能以技巧取回掉落之獅青。
7、(C)時間扣分:
(1)鼓聲響開始時間計分,最後鼓聲停止為結束。
(2)表演時間不足或超過時限,一分鐘內者扣0.5分,二分鐘以上內扣1分,三分鐘以上者,不予計算成績。
(二) 佛山獅、鶴山獅項目:
2、比賽時間:6~10分鐘。
3、比賽內容:
(1) 以團體表演方式進行。
(2) 可男女混合組隊,亦可男女分開組隊。
(3) 傳統地面獅及特技獅兩大部分,國小組為安全考量,以傳統或平樁為主。
(4) 醒獅(高樁):椿陣高度不低於一公尺,不超逾三公尺。椿陣之最高點不得低於二公尺,獅尾上樁的腳 踏點不低於八十公分,僅限一個腳踏點。椿上圓盤之直徑為三十公分至四十公分。椿陣長度不超逾十五公尺,不短於五公尺﹝直線計﹞,如有彎曲者﹝S﹞則以彎曲線度量。
(5)以表演醒獅八態喜、怒、哀、樂、動、靜、 驚、疑為主,戲獅、過橋、採青、睡醒等,並可發揮創作,比賽過程需有採青及吐青,違者依規定扣分。亦請注意進退禮儀。
(6)醒獅舞法如:起獅、高獅、低獅、麒麟步、跑獅、前、三拋獅、三拜禮、咬腳、摳鬚、蛇青、螃蟹青、蜈蚣青、竹竿青等(醒獅比賽中不可參加任何兵器)。
※4、 採青內容違規:(採青內容違規一律列入明顯失誤)。
(1)舞獅比賽一律需要有青的設置(樹葉或花草),布條不能做為採青之過程。
(2)中途設青違例,(請在比賽之前將布條或青設好,不得中途拿出來設青)。
(3)山涯採青,卻從高處跳下,或過橋下水,橋頭過位。
5、(A)評分標準: 滿分10分。
(1)神態-包括獅身整潔與獅頭獅尾配合技巧等,佔2分。
(2)演技-包括動作靈活,步伐俐落與鑼鼓氣氛掌握等-
佔3分。
(3)獅樂配合-包括鼓、鑼、鈸樂氣打出技巧與獅子動作配合-佔2分。
(4)內容-包括主題,演出劇情等-佔2分。
(5)運動精神-包括服飾、儀容、秩序、進出場與團隊精神等-佔1分。
6、(B)扣分標準:所扣分數在實得分數內扣除,嚴重錯誤扣1分,明顯失誤扣0.5分,輕微失誤扣0.3分、
失誤扣0.1分、。
1、大跌(嚴重失誤)、每次扣一分,例如:
(1)獅頭獅尾同時跌落樁上或地上,未能立刻起身而動作停頓。
(2)運動員忘記動作而停頓。
(3) 獅頭手獅尾手任一方離開獅身(既人獅分離)。
(4)國小組獅頭及獅尾可做技術性之交換,進行中禁止換人。
(5)國中組、高中組可做技術性之交換,進行中禁止換人。
2、中跌(既明顯失誤)、每次扣0.5分,例如:
(1)採青內容違規一律列入明顯失誤。
(2)樁上或平樁演出不平衡,失誤而用手扶。
(3)比賽中人獅離位而不離體。
(4)獅頭手獅頭尾其中一方失誤,跌于樁上或地上。
(5)獅子出洞,沒有洞的造型或設備。
3、小跌、每次扣0.3分,例如:
(1)採青時獅青不慎脫落,而舞獅者不能取回掉落的之獅青。
(2)獅頭獅尾同時碰撞站在一個樁面上。
(3)獅頭手不是由獅嘴吃青(既額下採青)。
4、失誤(既輕微失誤)、每次扣0.1分,例如:
(1)上腿時足滑落。
(2)上樁時足滑落。
(3)上樁時器材損毀或倒下。
(4)任何樂器掉落地上。
(5)採青時不慎脫落,而乃能以技巧取回掉落之獅青。
(6)獅頭手、獅頭尾上器材時失去平衡不穩而過位。(無出現手扶)
5、逾時扣分
(1)鼓聲響開始時間計分,最後鼓聲停止為結束。
(2)表演時間不足或超過時限,一分鐘內者扣0.5分,二分鐘以上內扣1分,三分鐘以上者,不予計算成績。
(3)唱名不到延後第五順位,各組比賽完畢不到棄權。
6、跌落而未能完成主題內容者,則不給予評分,列入表演賽。
7、難度技巧界定:
(1) 坐頭,上單腿、上雙腿,180反躍,拑腰飲水、環迴快走、壁虎功、雙索橋、雙飛等、、、
8、醒獅難度評分原則:
(1)每一個難度出現,如表現完美無暇而動作一氣呵成者,應給予滿分。
(2)每一個難度出現而稍有暇庛者,不應給予滿分。
(3)同一個難度再出現,不應再給分,祇以演出較完美那次給分。
9、難度之界定與案例
一、 上腿:﹙不論單足或雙足﹚坐膊:﹙坐於肩上﹚得分相同。
1、 平地上腿或平台﹙木箱或木檯上﹚上腿相同,無分。
2、 平地上腿,獅尾竿足起立,無分。
3、 椿上上腿,得0.一分。
4、 椿上上腿,獅尾單足起立﹙停二秒﹚;得0.二分。
5、 椿上上膊,得0.二分。
6、 椿上跳躍﹙獅尾跳前﹚,楔足上腿,得0.二分。
7、 椿上跳躍﹙獅尾跳前單柱﹚,楔足上腿,得0.二分。
二、 上椿:
1、 直接上椿,椿高一公尺零,得0.一分。
2、 直接上椿,椿高一公尺二,得0.二分。
3、 直接上椿,椿高一公尺四,得0.三分。
4、 直接上椿,椿高一公尺六,得0.四分。
5、 直接上椿,椿高一公尺八或以上,得0.五分。
三、 椿上飛躍:﹙以獅頭非躍距離計算﹚
1、 飛躍
2、 飛躍
3、 飛躍
4、 飛躍
5、 飛躍
四、 連續飛躍﹙每一距離,最少
1、 連環飛躍,得0.一分。
2、 連環三飛躍,得0.二分。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