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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有趣的話題,窮人看的,有錢人和業主就請離開了。
老頭家人租住的這棟樓房,上下九層加上頂樓加蓋,套房加上住房的混合一共是32戶人家。一樓的兩個店面,一個是業主自用開市,另一個是二樓房東的出租店面,十年沒換十個“老闆”也換了有七個。然後就是二樓到八樓的老業主和新業主的交替,那麼除舊佈新之下,要說是十年有二十個“重新裝修”,那是說的太寒酸了,哪止呀!
好吧,不說前後,就說這個“半年”時間。
先是一樓的店面,前一位三十歲的年輕老板,開的“早午餐”結束,接著換了個新的,也是三十歲,也是個“早午餐”,當然“名稱”是不同的啦。
於是重新裝修,既然是“基座”動工,那麼“衝擊鑽”的撼動也就是“整棟”了,這是年初開始的,這個5月剛“店面新開張”。
然後吶,是三月,前面樓上的一戶“部分裝修”兼著是四月又是樓上的另一戶“重新裝修”。
到了5月中,正上方的住房賣了個好價錢,而那個成交價也就讓老頭驚奇,仲介的開價,中間是帥哥私下聊天說的,保留了5萬的議價空間,但是買家竟然是看著房子之後,就依著開價成交,一如去三越新光買個櫥櫃的展品。
所以吶,上星期公告貼上來了,電梯也“豪華級包裝”了,公告說的今天開始“重新裝潢”,是公告上說的:“墾請”各方 … !
哎,有錢人說了“墾請”,那麼這個時刻開始的衝擊鑽,除了忍下,還能怎樣?
咱們的法律說的:
“你只能忍耐”!
知道“戰鼓”嗎?
體驗過蹲在戰鼓裡面聽戰鼓的鼓聲沒有?
如果沒有,歡迎來體驗。
知道那種貫穿兩耳的衝擊音波有多震撼嗎?
知道在高頻之下的刮骨聲音有多刺激嗎?
來吧,歡迎來體驗!
老頭不是體驗,而是一日又一日的年年月月,不只是這十年來的“重新裝潢”不斷,而是一百公尺方圓裡面,前後圍著的4棟舊樓拆除到新高層興建完成。
請看真了,老頭說的是百米方圓之內,是左右前後的四棟樓房!
衝擊波,那是法律允許,而有錢人才會玩的錢貴遊戲,
而老頭的皮包骨,兼著還活在戰鼓裡,那直接就是刮骨頭,但那是老頭自己的事,至於年年月月,不高興就請自己搬離。
不過別忘了,“重新裝修”下的提前解約,法律可不支持“免扣押金”!
再怎麼說就都是一件事,但可千萬就是不能想不開。
那是連這個“想不開”了,都得“賠錢”,這還不是賠“一個業主”,而是“眾業主”,同時也不是想不開了就不能“追索”了,而是法律說的“擴大追索對象”!
所以可別想不開了,還連累了家人!
所以,這就是章回小說裡的那句潑話了:
“你要作死,自個兒去找個臭水溝死唄,可就是別給我死在我門口!”
哎,衝擊鑽又開始“上崗”了,
刮骨頭爆腦袋呀!
老頭可千萬得“挺住”了。
“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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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隔壁大樓的一戶,79萬成交,實價登錄上的數字4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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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
受不了啦,可以問兩個問題嗎:
有錢,花錢玩裝修的是業主,但是業主不在現場,不用面對那個震耳碎骨的衝擊波,那麼對於被衝擊的人而言,公理是什麼?
其次,如果被衝擊的人終於崩潰,在崩潰而失去理智的情況下拿著菜刀就衝了出去,之後自己跳樓,請問了,殺人還要談動機差別,為什麼因此而跳樓卻無差別,同時還得賠償玩裝潢搞衝擊的業主?
除了罷免,是不是有誰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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