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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而篇 第11章
2010/06/30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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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而篇 11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主旨:本章是論孝子之行為。

孔子談孝子的正確觀念是:繼父之志述父之事;父死子繼,綿延不絕,死而不死,此為中國人所謂的永生。

曾子也說「君子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諭父母於道。」意即父母之正道,善德要勇於承接。擇善而從,為人子之至孝處;但切莫不問父之是否為惡而一味繼承,反助長邪惡,反成大不孝。「父之道」是指父親生前合理、正義的行為,故勇於接受,並加以發揚;若父之道有不正、不合理之處,雖朝死而夕改,也是正確的。

註釋:

父在觀其志:言父親在世時,家由父親作主,身為兒子的不得自作主張,故此時只能觀其(兒子)志向。志向,即是心中所未行的。

父沒觀其行:沒音末,同「歿」,即死。

行音幸,人與事的舉動。

言父死子便可自作主張,此時當看他(兒子)所行的事。

按此句與上句另一說是「父在時,觀父的志向而承順之;父沒

後,觀父的言行而繼述之。」解亦通。

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父死已三年,尚依父在時的舊規行事,則此人可稱為孝

子了。道,指家事言;所以言「道」,是尊父之辭。

語譯:

(一)孔子說:「父親在世的時候,作兒子的不得自專,只看他的志向;父親已死之後,該看他的行為。等到三年喪滿,能夠不改他父親生前的所為,就可以稱為孝了。」

(二)孔子說:「當父親尚健在時,為人子的該觀察父親的志節,順體親意;當父親已別世時,則當細思父親的遺行懿德,以便有所繼述;在居喪的三年當中,能實踐父親生前的嘉言懿德,執守其正道,久行不渝,以慰父親在天之靈,能做到這樣,可以說是盡到孝子之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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