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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 第26章
2010/07/10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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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第26

子見南子,子路不說。

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主旨:

本章記孔子依禮見南子也。

史記孔子世家對本章有比較詳細的記載,大意是說:孔子和南子相見,是出於南子的請求,而且是衛國的國際禮節,孔子再三推辭不了,只好依禮相見;孔子認為:南子以國君夫人的地位,以禮相邀,自然不宜以無禮相加,拒人於千里之外。

孔子之所以採取權宜措施,與南子相見的原因,孔安國以為:「孔子見之者,欲因以說靈公,使行治道。」意思是:孔子想藉南子的關係,遊說衛靈公,使他實行自己的政治主張;這意見似乎很有道理,因為孔子周遊列國主要目的就是想遊說各國國君,採納並實行自己的政治主張。

有人認為:南子雖然淫亂,卻有知人之明,對孔子能特別敬重,她請見孔子可能想重用孔子,或有大事相諮詢。

子路不悅在於:孔子告訴他為政的先務在於正名,如今衛君名不正,而南子請見,子路懷疑孔子將協助衛君行政,與正名的話相反,所以不悅。

孔子為了消除子路的誤會,因而發誓,說明正名的主張始終如一,不會因與南子相見而稍有改變。

孔子周遊列國至衛,南子慕名而求見,孔子依禮往見;子路不甘聖人見淫婦而受辱,為行道而詘身,故不高興;蓋聖人之大德處世皆以自然合禮為規,其本乎天心,應乎人事,言明理正,以禮是行。個性剛烈的子路卻曲解而不悅,孔子意在行道,故在弟子面前重言直誓,代表自己明道依禮的決心,千萬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否則流言四佈時,恐會有更多不必要的障礙橫前。

註譯:

子見南子:

南子,春秋衛靈公夫人,宋人,有淫行。靈公三十九年,孔子率門徒第二次至衛,南子求相見。孔子不得以而見之。

子路不說:說今做悅。子路以南子為淫蕩婦人,意為夫子見此種人幹什麼?故不悅。

矢:

昔人多解為「誓」(朱子毅然),或以為指天,惟宦官論語積訓為「直陳」,義最為恰當。

予所否者天厭之:

這兩句以斐駰史記集解說的最恰當:「欒肇曰:『見南子者,時不獲已,猶文王之拘美里也。』厭之者,言我之否屈乃天命所厭也。」

 語釋:

孔子和衛靈公夫人南子相見,子路顯現不高興。孔子為這件事發誓說:「我見南子,如果不是為了實行我的政治主張,有什麼不合於禮的行為的話,上天將厭棄我!上天將厭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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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Tseng
2022/08/20 14:00

孔子應該不會在子路面前發誓。矢,同史魚之邦有道無道均如矢的矢。矢之曰,像把利箭對子路說。

另,天厭之的之,也不會是孔子。那有孔子自稱之的道理。予所否者,天厭之: 我所認為不對的,老天也會厭棄的!

(243121@cd.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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