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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入狱真相[转]
2009/05/0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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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入狱真相[转]

 
  李敖走江湖数十年,在无限夸大自己同时,也营造一个无事不可公开的形象。他的文集,记录自述经历、亲友故事,个人私生活大展览,从大学拍裸照,玩美女到言必有性,但是在琳琅满目背后仍有不可告人的隐讳,这里只拆拆他的金字招牌:一是两次坐牢。他在“我写北京法源寺”中说: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这道算术他多次演出过,由此自称“大坐牢家”,是两次坐牢的政治犯,媒体亦照抄不误,视他为因骂国民党而坐牢的作家。第一次坐牢是政治问题但不是言论问题,因为他协助主张台独的彭明敏偷渡出国,而反共反台独是台湾“戡乱时期”的国策。换言之,李敖是涉及台独的“叛乱罪”而被捕。那时李敖有言论问题,但国民党的政策一般只是查禁出版物(也有例外,如柏杨是因言获罪入狱)。今天“高举”反独大旗的李敖对这次入狱当然“语焉不详”了。第二次坐牢就更难以启齿。那是一九八一年八月李敖以“侵占财产罪”入狱六个月。侵占谁?他的恩人,老板萧孟能。此事大陆作家范泓今年五月已有专著《与李敖打官司》揭其始末。李敖利用萧孟能的高度信任将萧的房子、古董及字画等据为己有,包括一幅绢绸“乾隆御批”,李敖前妻胡茵梦曾出庭作证。此事当年在台港哄动一时,“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盗名,见利忘义。”他自废武功,臭不可闻。李敖和萧孟能
  大陆读者往往是从李敖的笔端知道萧孟能其人的,其实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台湾出版史、期刊史乃至思想文化史上萧孟能都是一个无法绕过的人物。他是国民党中央通讯社社长萧同兹的儿子,却有着满脑子自由的思想,1957年他创办《文星》杂志,1961年大胆起用青年李敖,挑起“中西文化论战”,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发表大量有锋芒的思想批判和社会批判文章,终于为国民党当局所不容,在出了98期之后于1965年12月被查禁,1968年4月,苦心经营了18年的文星书店也被迫关闭,“文星”的时代从此进入了历史。萧比李年长14岁,从1961年起他们有过长达十八年的莫逆交情,萧欣赏李、信任李,正因为如此,当萧因债务缠身、暂时离开台湾时,才会把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据、图章等毫无顾忌地交给李敖,放心地交给李敖全权处理。不料半年后,当萧回到台湾却发现李敖并无归还委托其保管、处理的财产之意,总计被侵占财物的价值在2000万新台币以上。经多方劝说、交涉无效,萧孟能被迫以“侵占和背信罪”将李敖告上法庭,时在1980年8月。对于这场官司,当时台湾大大小小的媒体及香港《明报》等报刊都曾有过连篇累牍的报道,纷纷扰扰,风云满天,那个年代的人几乎都有所闻。但对大陆读者来说却还是完全陌生的。李敖手中有笔如刀,加上无与伦比的收集材料的天赋,包括他手里攥着萧孟能亲笔的那些字据,所以当他站在法庭上,真是顾盼自雄,侃侃而谈,时不时抽出一份证据来,即使他的妻子胡茵梦舍婚取义、毅然出庭作证,证明李敖将萧孟能的房子、古董字画等据为己有,仅她记得的就有傅抱石、吴昌硕、齐白石的画,还有扇骨、青花瓷器,以及她印象最深的“红匣子泛黄卷上”的乾隆御批;即使舆论一边倒,从台湾到香港,“众口铄金”,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盗名、见利忘义,但是由于缺乏“积极证据”,法庭一审还是判处李敖无罪。但在二审时,李敖遇到了萧孟能的杀手锏,那就是他为萧氏处理财物时亲手写下账单长卷(“李氏账卷”),收支记录事无具细都记在上面,曾交给萧过目,留下了副本。当二审法庭出示这一证据复印件时,李敖惊慌失色。最后二审判决李敖侵占罪名成立,入狱6个月。李敖不服,写出了洋洋万言的上诉书,但却没有更有力的证据为自己洗脱罪名。顺便说一句,这场官司打的是刑事官司,并未附带民事赔偿,所以李敖虽然输了官司,锒铛入狱,但他侵占的巨额财物依然归他所有。直到生命的终点,萧孟能仍为那件绢绸的“乾隆御批”而心疼不已。对于这次坐牢,李敖向来讳莫如深,偶尔提及他也只强调国民党黑手介入,这是对他的政治迫害,完全回避侵占罪本身,而是当作“光荣的”“第二次政治犯入狱”。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此后李敖对萧孟能长达多年的“疯狂”报复,“除了在文章中一再丑化、消遣‘孝子萧孟能’外,行动上更是赶尽杀绝;诸多计谋,层出不穷,一再断绝萧孟能的社会关系,并以自己及其弟李放、密友刘会云,以及朱婉坚等人的名义检举、控告萧孟能民刑事案件达卅五件之多。使萧孟能缠讼多年,三天两头就要找律师,跑法院……花甲之年的萧孟能为了怕搞乱讼期,还得特制个一览大表。”这是吴祥辉1986年出版的《李敖死了》一书中的概括,范泓说“卅五件”还只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数字,而且萧孟能有两次被李敖告发,以“侵占土地罪”、“违反国家总动员令”入狱。在这些之外,李敖还曾几次向警察举报、并亲自带人在凌晨敲开萧孟能女友(后来的妻子)王剑芬的家,前去“捉奸”。甚至派人在王家邻近租下房子、设计圈套,报复手段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最后,当68岁的萧孟能被李敖以“诬告”罪控告,面临第三次入狱前夕移居美国,黯然离开台湾。而李敖继续以“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姿态傲然挺立在岛上,无论风云如何变幻,无论时光怎样流逝。众所周知,李敖有过人的才气,有生花的妙笔,有悬河之口舌,更是洞穿了人性的弱点,懂得如何把握公众的心理,他有才,这一点,与他恩怨纠缠了一辈子的萧孟能也不否认,“有才无德啊”,这是萧孟能最后的一声长叹。其实这不仅是萧孟能一个人的看法,与李敖共同生活过的胡茵梦在其自传《死亡与童女之舞》中更有对李敖入木三分的剖析。胡茵梦眼中的李敖 “无法诚实面对自己的人格失调”,“他对人总是猜忌怀疑,从来没有诚心和人相处。”“他的心中只有钱,为了钱他可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赚钱”。比如四海唱片公司将李敖的一首诗谱曲灌成唱片发行,李敖事先曾当面同意,事后却索赔180万元新台币。比如他每天站在窗前用望远镜观察对面一个大厦的工程,想找出施工差错,预备将来以此威胁建设公司送他一栋房子。媒体更是大肆渲染李敖向辜振甫的“中国合成橡胶有限公司”“诈财数百万”,其中牵涉萧孟能的退股金。如今《与李敖打官司》的三个主角,萧孟能已与2004年在上海谢世,终年84岁。曾经风情万种、上过美国封面的电影明星胡茵梦也早已年华老去、淡出公众的视线。只剩下七十岁的李敖依然风头十足,在凤凰卫视开坛“李敖有话说”,海峡的这一边,长久以来我们见到的都是他的书,听到的都是他的一面之词。萧孟能病逝后,李敖在电视中说:“我的老朋友萧孟能死掉了,84岁,死在上海……”他自然想起了《文星》当年,“这段历史对很多人说起来,已经很遥远了”,“我再不说没有人能够更仔细地说出这段历史”。然而,他有勇气直面当年的“侵占罪”,他能还原历史的真相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不可否认,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水深浪阔的台湾,他曾经是“斗士”、“英雄”、“青年偶像”,但在这些眩目的光环之下显然还有另一个我们不知道的李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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