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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两次坐牢的真相[转]
2009/05/02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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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两次坐牢的真相[转]
 
    李敖走江湖数十年,在无限夸大自己同时,也营造一个无事不可公开的形象。他的文集,记录自述经历、亲友故事,个人私生活大展览,从大学拍裸照,玩美女到言必有性,但是在琳琅满目背后仍有不可告人的隐讳,这里只拆拆他的金字招牌:
 
一是两次坐牢。他在“我写北京法源寺”中说: “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这道算术他多次演出过,由此自称“大坐牢家”,是两次坐牢的政治犯,媒体亦照抄不误,视他为因骂国民党而坐牢的作家。
 
第一次坐牢是政治问题但不是言论问题,因为他协助主张台独的彭明敏偷渡出国,而反共反台独是台湾“戡乱时期”的国策。换言之,李敖是涉及台独的“叛乱罪”而被捕。那时李敖有言论问题,但国民党的政策一般只是查禁出版物(也有例外,如柏杨是因言获罪入狱)。今天“高举”反独大旗的李敖对这次入狱当然“语焉不详”了。
 
第二次坐牢就更难以启齿。那是一九八一年八月李敖以“侵占财产罪”入狱六个月。侵占谁?他的恩人,老板萧孟能。此事大陆作家范泓今年五月已有专著《与李敖打官司》揭其始末。李敖利用萧孟能的高度信任将萧的房子、古董及字画等据为己有,包括一幅绢绸“乾隆御批”,李敖前妻胡茵梦曾出庭作证。此事当年在台港哄动一时,“无不认为李敖欺世盗名,见利忘义。”他自废武功,臭不可闻。
 
但是,李敖今天以斗士,名嘴之名,把两次坐牢笼统加在一起,还附加一年多软禁(实际为监视居住,出门跟踪),作为他反抗国民党高压政策的光环,自我加冕,骗倒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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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作家顾晓军
2009/05/02 13:48
萧孟能与李敖
具体的之前几位已经说过,大致如此。我补充一点所谓侵占恩人萧孟能的那次。首先,这次狱事在1980年,并非1981年。其次,这是萧孟能诬告李敖——

“八月二日下午,最高法院把一九八八年度台上字第三三六〇刑事判决寄达给自诉人李敖,判决书确定被告萧孟能八年前控告李敖的所谓侵占案,乃是一件诬告,如今萧孟能自食诬告之果,被判徒刑,不能易科罚金。”

1980年萧孟能告李敖侵占,李敖拿出——
萧孟能亲笔写的
“字画、书籍、骨董及家具等……均系本人移转与李敖以抵偿对其所欠之债务者,应该属李敖先生所有”
的字据

高等法院三个推事居然说

“应有借据证明其有债务”
否则纵使有萧孟能亲笔字据,也不算数。

但是萧孟能既然最后以字画、古玩、书籍抵债,原来的借据,自然就已返还债务人萧孟能了……试问若李敖提得出,岂不变成一债两还了?

可是最后李敖还是被判有罪 坐牢六个月

------------------------------详见李敖《买个金棺材》

如果李敖对自己1980年坐牢事由完全是胡扯
那么1988年他怎么可能把萧孟能以诬告罪告倒?

不要说这是李敖的一面之词,判决书李敖能伪造吗?伪造了能堂而皇之登报宣告天下吗?
李敖提到的萧孟能字据必然存在——不然他告不倒萧孟能
如果是李敖胡诌出来的 则李敖早已被他数不清的敌人搞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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