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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6——不是說好寫到死的嗎?
2017/09/0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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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6——不是說好寫到死的嗎?

圖片為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

圖片來源:https://cdn.hk01.com/media/images/278207/xlarge/0573e837090f077eab101feb951527c3.jpg

  近日姐通過一次嚴格的考驗,又多了一項生存技能——寫網路小說賺錢。

  因為在518外包網上成立《齊佳文創》工作室,一日因緣際會,有位網路公司主管與姐連絡,覺得姐的自介寫得精彩,應該有寫小說的天份,邀請姐加入網路上課,從而成為簽約作者。

  請注意:寫手、作者、作家,不止是名義上的不同,實質上也有極大的差異,當然,在領取報酬時差異就更大了。

  起初覺得對方提出的稿酬毫無誘惑力,跟我現在的打字工作相去不大,著實考慮了好幾天。這可是創作,創作欸,嘔心瀝血、費盡心思寫出來的東西,要被賤賣到這種價錢,而且是買斷,不能再寫類似的題材另投他處。雖說日後若是能拍成戲劇,或是製作成遊戲可以有分紅,但是,那會不會像是淘寶網的賣家一樣,有賺錢的根本是萬中選一,其餘全是砲灰。

  一開始,公司不清楚我們每一位簽約作家的能力有多少,寫出來的東西有沒有人要看,所以用齊頭的方式給個很低的底薪,之後如果作品有出息了,再給分紅。週遭親友都認為這實在是太賤賣了,沒關係,姐就屈尊當個學徒。平時要跟師父學功夫還要交錢,這邊可以領一點小錢還可以學到功夫。瞧姐這一身骨骼精奇,就是個練武的奇才,不出百日必定能摸清套路,看清門道,打通木人巷,闖出少林寺。

  這類工作的運作模式是這樣的,先有編輯寫出大綱和人設,還有幾章的前文,然後交由簽約作者繼續完成,有點像是共同創作的方式。(這就是姐的硬傷了,一向討厭被框架限制住,算了,這是上天給姐的考驗……)

獨自作夢,那只是一個夢;但當一群人一起作夢,卻會成真。——約翰.藍儂

  這應該是共同創作的最高境界。

  其實,共同創作在外國實行已久,因為他們有明確而且詳細的法律條文,明文規定各種權利的行使方式。但是反觀國內,法律條文明顯不足,著作權法的認知紊亂,其實姐對於著作權的瞭解也嚴重不足,只能小心翼翼地在每次引用圖文時註明出處。至於文章,姐絕對不抄襲,因為抄襲不但是一種恥辱,而且,姐何必去抄襲不如姐的東西呢?攤手。

  從國情來講,共同創作也是很難達到的境界。從前一直聽說某知名又多產的作家,會花錢買別人的稿子,再以自己的名義出版,不然她如何呢做到如此多產呢?從經濟價值的角度來說,默默無名的作家和一字千金的大作家,其經濟價值可說是天差地遠,同樣一份文稿,冠上大作家的光環之後,銷售量就不一樣了。所以在兩岸的共同創作多半是大吃小的情況,成了大作者之後,就可以「借鑑」小作者的靈感,無論是有償或無償的。

  以前要當作家不容易,真的不容易,所以知名的、得獎的永遠是那幾位。而近年網路文學興起,在對岸更是蔚為風潮,所謂網路作家的最低年齡可達小學生等級,聽說有路邊炸油條的也開始寫網路小說了。這種現象在台灣還是比較少見,何故?大伙兒可以去比較一下兩邊的品質,相較之下,台灣的網路文學作品量不大,品質較精。而對岸的網路文學作品那可是海量啊!每一本只要是相同性質的,在滿滿的套路及「借鑑」之下,內容一定是大同小異。

圖片來源:https://ws1.sinaimg.cn/large/6af89bc8gw1f8pdblrmwqj206o06omxj.jpg

  這次網路上課,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老師(對岸作家),教我們寫總裁文時,要寫出總裁的霸道、寵妻無極限,即使是自己的母親,只要是得罪自己嬌妻的人,就要對他大吼:「滾出去」,這樣才能展現總裁的霸道。

  姐不禁扶額,如此急躁無腦的總裁,他的生意是怎麼做起來的?天上掉下來的嗎?

  說實在的,很多十幾二十歲年紀的作者,寫了一堆總裁文,都是這種霸道寵妻無極限的腦殘內容,你見過總裁嗎?跟總裁說過話嗎?總裁不會動不動就叫人滾,來顯示霸氣。姐有幸當過總經理秘書,老闆不想見到的人,在姐這兒就擋住了,讓他過了姐這一關,姐就完蛋了。至於要叫人滾的時候……姐的老闆從來沒有這種時候。攤手。

  我最受不了對岸的總裁文,對自己的老媽吼,因為得罪了他的嬌妻就要她滾,特麼全是抄來的,因為第一個寫總裁文的人是這麼寫的,後面的人全部跟風,以為這就叫做霸氣,然後完全寫不出商戰的部分,因為年輕人根本沒經驗。小說寫得最精彩的是人心,三十歲的年輕人都還未必懂得人心的險惡,何況是以下的呢?

  然後王爺文……古代霸道總裁,不提也罷。

  然後穿越文,極少有像《步步驚心》那樣正經八百談戀愛的女主,文章走歡脫風可以,別耍低能行不?

  樹大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文多……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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