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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調子的婚姻平權和真實的毀家滅婚
2013/12/13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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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權高漲的時代,「同性婚姻是人權」的口號喊得震天嘎響,迅速成為政治正確的真理,如有人敢反對就代表是違反人權、沒有愛心、頭腦不清、食古不化。即使許多人指出這是一種氾濫的人權主義,這樣推演下去任何人做任何事都可以說這是他的人權,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那麼我們就來看看更激進的平權主義者如何看婚姻平權吧!苦勞網最近刊登的文章指出,激進平權主義者認為同性婚姻是另一種不公平,因為它背棄了其他的性少數(與未成年人的婚姻、與血親的婚姻、以親屬賣淫為目的的婚姻...等等),這些人也是被婚姻排除在外的族群,如果是平權的話,他們也應擁有結婚的權利。激進平權主義者也認為同性婚姻違背了那些「不婚者、未婚者、同居者、外遇者、通姦者」的利益。主張婚姻平權者,你怎麼說呢?


原來大家對婚姻家庭代表何種意義看法都不同,傳統看法認為婚姻家庭是讓人類社會繁衍、培養人倫及維持社會安定發展的制度,同性婚姻主張婚姻是讓相愛的人找到幸福的途徑,激進的左派思想則認為婚姻家庭是資本主義下讓企業剝削勞工剩餘價值的共犯(勞工回到家中享用、剝削另一半的無給職勞務,讓他恢復體力再去接受剝削),而且婚姻家庭是國家控制人民的工具(提供成家者各種權利和優惠),這是不公義、不公平的,因此激進的平權主義者主張毀家廢婚,要瓦解婚姻制度,拒絕國家用婚姻來強加性忠貞或其他的價值觀給人民,拒絕國家用婚姻家庭來對人民進行治理、管束、分配資源,而應該用全面的社會福利來代替對人民的照顧。(請看苦勞網主張毀家廢婚的文章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6577)


這種激進的平權主義當然是少數,相信大多數贊成同婚者也沒想這麼多,但它就像是一面照妖鏡,反映出以「婚姻平權」來主張同性婚姻並不足夠,所謂「同性戀也是人且同性戀者彼此相愛,所以不應禁止他們結婚」的理由並不充分,因為也有別的族群符合這兩個條件卻被排除在婚姻之外。這並不是真的平權。


因此,主張同性婚姻難道不應提出更積極的理由嗎?包括同性婚姻給社會帶來何種公共利益?以及同性戀為什麼比那些性少數、外遇者、通姦者更道德?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 在《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中論到同性婚姻的問題時,沒有明確表示贊成還是反對,但卻指出一般自由主義者從「平權」的理念證立同性婚姻的做法,是不能成立的。他認為「要決定政府該不該承認同性婚姻,怎可能不先為婚姻之目的、同性戀的道德地位,來一場道德辯論呢?」期待台灣社會有更多關於同性婚姻的理性辯論,而不只是一些賺人熱淚的同性或非血緣親密關係的故事。太多的感性已經減損了我們理性思考的能力。


在這一波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風潮中,很明顯地,婚姻已被浪漫地過度美化,好像許多人生的困境,只要讓人們進入婚姻家庭就可自動解決。當然,多元成家法案倡導者認為婚姻家庭應該改革,要除去民法中婚姻與家庭的性別要件,以解決多元性別者受到的歧視,並除去婚姻中的父權主義對女性造成的壓迫。但除此之外,別忘了,在激進自由主義者眼中,婚姻家庭也是國家管束人民、協助資本家剝削人民的一種制度,也是國家限制人民自由的一種制度,例如強制性忠貞,所以應該徹底廢除。這種激進的自由主義理念,其實也是草擬多元成家法案的伴侶盟的信仰基調,但伴侶盟一直對外否認法案會造成毀家滅婚。真實情況是什麼呢?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允許多元成家「是毀家廢婚的一種方式」,允許多元成家後,即可改變家庭跟婚姻的意義,毀掉父權的婚姻、家庭,「如果很單純地談概念性的毀家廢婚,在政治上沒有支力點」,(請看苦勞網去年的文章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1234#comment-48846)所以是現階段為了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伴侶盟才在策略上對外否認法案有毀家廢婚的意圖、將對傳統婚姻造成的影響輕輕帶過,我認為這是非常不誠實的。


為了避免引起社會大眾的反彈,多元成家法案裡仍維持婚姻中的性忠貞義務,但同一批人同時也在推動通姦除罪化的婚姻法修訂,如此一來他們真正的意圖就很明顯了。 同樣的,在推動這個變革時,他們避談他們信奉的自由主義理念,而只談實務上女性比較常原諒通姦的丈夫,男性比較少原諒通姦的妻子,結果通姦罪比較懲罰到女性,所以該廢除。這種不談理念,只談權益的做法,就是台灣社會的現況。台灣人的理性思考能力越來越低,誰該負責呢?


每個人都有信仰各種理念的自由,但一個清明的社會,是大家都把自己的理念坦誠地提出來,接受各界的檢驗,讓真理越辯越明。我誠心期盼台灣是往這個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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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寄居者
2013/12/13 12:35

剛寫了一篇探討「多元成家」草案的文章,和玉梅姐妹分享:

百分之一,豈有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