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約是盟約,不是契約
2012/08/04 23:05
瀏覽4,893
迴響0
推薦2
引用0

我的女兒結婚了,他們只有25歲
最近教會詩班一直在為女兒的婚禮練習一首詩歌──〈盟約〉。這是一首非常感人的詩歌,很深刻地描寫神對人犧牲的愛,而偉大的愛情也是源自於此。
什麼是盟約(covenant)呢?先來看看什麼是契約(contract)吧!
契約是:
.為了實現自己的目標而和別人約定。
.契約指定我們需從別人那裡得到什麼;而為了換取他們的合作,我們又準備給他們 什麼。
.我們預期這樣的關係要維持多久。
.以上項目要清楚陳明。
盟約是:
.共同委身於比個人目標更高的目標。
.盟約對我們的要求,無法輕易地具體限制。
.目標如果足夠重大,這盟約可能會持續一生之久。
.為了實現目標,我們必須自願承擔生命風險。
聖經裡的盟約範例是上帝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上所立的盟約。上帝已將人們從埃及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並應許帶領他們進入屬於他們的土地。當摩西頒布上帝的律法,而人們也答應要遵守它的時候,這盟約變成真實。這是一個長久的委身關係,即使後來人悖逆違約,上帝的信實使盟約仍舊存在。
人與人之間也有盟約關係,參與一個盟約群體,必須對盟約內的其他人有一個更深刻的個人委身,並遵守盟約的規則,也會讓自己的私人目標有所修正。
但契約卻不是如此,契約的規範是有期限的,甚至經過一段時間,如果發現毀約對自己的利益比較大時,我們也可能不惜毀約。
婚姻是哪一種約定呢?如果雙方對婚約的看法不同,註定會造成悲劇。例如一方視婚約為盟約,要求對方完全的委身,但另一方視婚約為契約,為的是實現對自己有利的目標,那麼兩個人之間的衝突和爭執也就不可避免了。如果雙方都視婚姻為契約,那這個婚約也必定十分脆弱,很難經得起考驗。
聖經中將神與祂的子民(教會)的關係比喻作新郎與新婦,那是一種永遠的關係,在神眼中極為寶貴。所以婚姻關係也是神看為寶貴的,耶穌在馬可福音十張6-9節說:「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神設立了婚姻,要男女二人在婚姻中成為一體,生養眾多,遍滿大地,代理上帝行看守、管理大地的職責。這是一種一生的約定,最終的目的是要活出上帝形像的尊貴與榮耀。
婚姻的確是為了雙方的好處而設立,「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二)但婚姻的一方在得到對方的幫助時,更要付出全心的愛,「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五24-25)凡事順服丈夫和捨己的愛!這要何等的委身才做得到,只有當我們擁有共同的目標,願意活出上帝的榮耀時才做得到吧!
(閱讀《基督教倫理學要點指南》心得之一)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