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姑媽今年105歲
2011/07/27 02:24
瀏覽452
迴響0
推薦1
引用0
上周我去香港參加香港書展,同時探望我的大姑媽。我已經三年沒見到大姑媽,非常想再看到她,因為她今年已經105歲了。
大姑媽是個很愛漂亮的人。五年前她百歲華誕時,我和家人赴港參加表哥表姊為她舉辦的盛大慶生會。那時她還穿著金色旗袍,自己精心打扮,帶著黑色假髮,拿著酒杯回敬前來祝壽的賓客。三年前我又去她家裡探望她,她也還行動自如,精神很好。但後來她的身體有些狀況,住了幾次院,表哥覺得把她留在家裡不放心,決定把她送到有護理人員駐守的安養院,在那裡長期住下來。

其實現在姑媽已經無法自行進食了,必須用鼻餵管灌流質營養品。如果不必餵食,那她們大部分時間在做什麼呢?她們大部分時間都在幫老人家按摩,活絡全身的筋骨,並讓她變換起臥的姿勢,避免同一個姿勢太久。白天會帶她到安養院的寬敞院子曬曬太陽,還會跟她玩踢大皮球。
至於我的表哥呢,則是每天中午和傍晚各去探望一次,讓她不會感覺到家人把她送到安養院就不要她了。每到週末,表哥則把她和外佣都接回家,享受家裡熟悉自在的氣氛,接受不同環境的刺激。
表哥真是個孝子。他今年已經七十七歲了,一直未婚。他們家有五個孩子,兩個姊姊婚後住在香港,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都在加拿大成家立業,因此照顧媽媽的角色就一直由他一肩擔起。
他從來不引以為苦,反而樂在其中。以前姑媽住在家裡的時候,他每天早晚帶著姑媽做體操、幫她按摩、陪她聊天,所以姑媽總是氣色紅潤、心情愉快,表哥也心滿意足,並蒙神保守事業順利。直到姑媽百歲誕辰,每年姑媽生日他都為她舉辦慶生會,許多在國外的親友都會回到香港為她慶生,這是我們家族成員見面敘舊的好機會。姑媽百歲誕辰後,體力較不如從前,生日會才停辦了。
在聖經裡,孝順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十誡的第五誡是「當孝順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二十:12)聖經又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六:1-3)姑媽一家都信主多年,在我表哥身上,我真的看到神應許的實現。他的孝順,不但促成母親健康而長壽,也讓自己和整個家族蒙福。
這次看到大姑媽,她的皮膚仍然光滑紅潤,沒有皺紋,也沒有老人斑,覺得好奇妙。我覺得她長壽的祕訣在於心情常保愉快,因為有來自上帝的愛和孩子的愛充滿在她心中。我們可能沒有我表哥的財力可以請兩個外佣照顧家裡的老人家,但我們可以付出我們的關心,常常陪伴他們,讓他們開心。聖經說「喜樂的心乃是良藥」(箴言十七:25),老人家心情愉快,身體也就容易保持健康。這是不花錢的良藥。
我的媽媽已經八十歲了,公婆也已超過九十歲和八十歲。我很感恩他們都和我住得不遠,可隨時探望他們。如果父母年老時都看不到兒孫,是很悲慘的事。大家多陪陪老人家吧,這是世上最有福的事。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