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台灣十年產業發展願景,很多人都對文創產業寄與厚望,但發展文創產業喊了很久,卻看不到成果,問題何在?到底應如何發展文創產業?在製作《Envision 2020—台灣十年產業發展願景》所舉辦的座談會中,出身滾石唱片、現任中子創新執行長張培仁的看法值得參考:
中子創新執行長張培仁:讓文創產業在角落開花
「唱片業曾經是台灣文化創意產業規模最大、影嚮力最強的行業,而且到今天持續在華人世界有影嚮力。我們花了非常多年時間才了解,其實我們販售的是台灣的「美好生活形態」(better life style)。文化有位階,會由高往低流,創造生活優勢才有可能對外發生影嚮力。
面對全球化、科技化,我很早就預見台灣唱片的衰亡,這二、三十年來雖然產業規模看起來消失了,但台灣音樂人沒有死,而且持續對大陸產生巨大的影嚮力。在音樂上,hip hop、rock、jazz、R&B都是一種life style所形成的一個風格和美學,隨著這種風格美學的成長,導致喜歡這種風格美學的人去購買。所以我們去尋找,有沒有我們自己的生活style?我們開始在台北做簡單生活節(simple life),嘗試把一些有機、簡單生活的概念帶入。在這過程裡,我們發現台灣已經有小型獨立品牌。大的品牌已經無法經營,因為成本太高,而web2.0時代來臨,大量的人都有創造的慾望和能力,這是我們很早就期待它發生的,每個年輕人都為他自己看到的東西去下定義和註解。可能這些品牌在剛開始的時候很小,但有自己對美學信仰與自我的堅持與信念,是否能在五年之後形成一個大品牌其實不重要,不一定要賺到幾十億才會快樂,價值觀在改變。
先把美學哲學做好,自然而然內容、包裝就會好。不一定要拿花在電視上面賣,只要在角落開花,許多人在網路上會聞香而來,而且愈聚愈大,最後形成一個不需要管銷成本而可以長期生存的一個模式,這個花香目前還從台灣延伸到大陸去。陳綺貞演唱會在上海演出的時候,所有的觀眾爆哭,為什麼,因為我們生活裡有自然自在的況味,和沒有物質功利慾望所形成的態度,而當大陸的人民生活裡每天還要為這些搏鬥時,聽到這些你可能會崩潰,這就是生活形態所形成的優勢。
文創產業的定義,應該做一些整理。什麼是創意產業?經由創意或創造產生出的內容,經過大量複製、行銷,這中間價值鏈與環節的組成,叫創意產業。創意產業最迷人的地方,就是一個故事變成小說、電影,一首歌變成CD,一個設計變成服裝,這些東西所形成的規模叫創意產業。所以這個產業包括了音樂、設計、出版、電影,都是創意的範圍。創意產業是一個創意的大量複製,和藝術產業不一樣,藝術產業是原作的價值大於複製的價值。
談到「影視產業」,其實電視和電影是二個完全不同的產業,電視叫傳媒產業,其實不是文創產業,電視、報紙、電台是傳媒,他是賣廣告的,傳媒的內容和文創產業有關,但他的經營不是文創產業,這是完全不同的產業,不能統統硬綁在一起,沒有分類是不行的。文化產業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類別,就是文化周邊的所有產業,這中間都是連動的,當產業的前端愈成功,後端就會愈來愈繁榮,而後端愈好時,前端就會有源源供應不絕的資源。產業最重要的工作當然是創意、人才,但在這個之外,台灣還欠缺一個東西,就是行銷。政府怎麼知道誰是人才,怎麼樣去運用價值,怎麼拿到國際去,這是民間經紀人要做的事。行銷才能擴大產值,這是產業目前相當欠缺的事。
從做唱片二十幾年,經歷過唱片業大繁榮的時期,一直到MP3的堀起、產業衰退。現在我反而覺得這是二、三十年來最樂觀、最讓我快樂的階段。因為過去是少數人可以做,現在是每個人都有創作的權力。現在台灣做創意品牌、市集等等的人,不見得是設計學院畢業,他可能從生活裡有感而發就做了。就政府來看,他們做的並不是最關鍵的事,但最關鍵的是源源不絕、創新的力量正在發生。這是一個前仆後繼的行業,只要熱愛就會去做。政府要做的就是環境建設,包括稅法調整、場地空間使用規範、兩岸智慧財產權談判、採購法等等,基礎環境政府應該釐清。
台灣現在碰到的問題是,有部份的產業已經進入到可以規模化時,欠缺平台,那是個復雜的結構。譬如說出版業,出版業可能需要購併整合發行平台,這也是全球趨勢。我最近接觸幾個日本大的演出經紀公司,日本因為發現文創產業的重要,而日本不太會做,做的也不太成功,所以日本把所有相關的版權集中在一個大公司,來推日本的版權運用、授權,這就是我們將來會面對到的,雖然我們很多小品牌維生都沒有問題,但如果要規模化時,有些人就會碰到問題。他需要做發行、行銷推動的資本,但台灣的創投不懂這件事。問題不是不需要投資,很多場域是需要投資的,可是政府不能用傳統科技業、製造業的角度來看待文創業的投資。文創業需要不同的管理與觀念方式,而不是把政府資本放在開發基金,最後真的會變成什麼人有關係,什麼人就去申請。文創產業需要精確分類,電影跟電視、電影跟出版、出版跟動漫、動漫跟設計生活製品、設計生活製品跟生活版權,這些都差別很大。
現在是鮮花盛開的時代,大量的創意在發生,而這些東西在發生的時候,政府要想用什麼方式讓花開的更好,政府只能做最基本面的環境,剩下的一定是產業自謀生路的事情,政府真的幫不了忙。」
我對張培仁的看法深有同感,以我所處的出版業而言,我覺得也是百花齊放。政府從來沒有照顧過這個產業,可是台灣自由、多元的環境和生活形態,孕育了許多有創意的小出版社,品質也有國際水準。但大家都做不大,如果想進軍國際市場,擴大規模,就需要有整合的版權運用、授權平台,也需要創投資金的投入。文創產業中,每個行業運作方式都不同,有關單位和有錢的金主們,何時才能花點時間認真搞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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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溫哥華 千里傳音2010/05/18 02:26小火苗足以造成燎原之勢?
張培仁先生對創意產業的定義與說明清楚明確,讓我這局外人第一次有概念。
期待台灣政府對文創產業能正確有力扶植,很難吧?硬梆梆的公務員頭腦跟法制,參與製造業或傳統科技業也許還行,創意行銷?各位還是自求多福吧!
出版業只能著力華語人口吧?進軍國際是什麼意思?
如果有版權運用平台協助,傑出的出版品可以翻譯成外語,在國外出版,擴大收益和影響力。出版業也是文創產業的上游,好的文學作品可以變成遊戲、電影劇本,這些也可以發行海外版本。
謝謝關心,請多多支持。
金玉梅 於 2010/05/18 02:38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