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誹謗暴力?
2010/11/07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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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的交通部長收廠商的兩萬美金賄款,法院竟說查不到對價關係,判無罪,當時就有人說陳水扁也必以此解套脫罪,果然。
為了反對ECFA,台獨立委以一公斤的計時器丟向國民黨議員吳育升,吳被打得頭破血流。施暴的兇手開始還否認,後來調出錄影,才承認,但台獨黨說這只是「敗筆」,沒什麼大不了。
兇手竟是台獨党比較溫和,每次扮白臉的黃偉哲,連他都與黑臉同汙,可見此族群暴力的嚴重。
馬英九說蔡英文:「動不動就用暴力試圖癱瘓政府,對不起人民。只要碰到意識形態問題,就會自動走入暴力泥淖,這就是江山易改、暴力難移;不顧臺灣、鎖島到底」。
全台各媒體都大談台獨暴力,說蔡英文是暴力小英、暴力立委、血腥、惡意傷害、肇事逃逸、控制不住衝突欲望等。
民進黨一直是少數霸淩,用暴力手段以逹目的。從以前黨外時期,就習慣使用言語與肢體暴力,以恐怖行動對付政府,炸報社,刺蔣經國等,解嚴之後,他們不但沒有收斂,反而不惜製造族群分裂,以正當化其暴力行為。前有民進黨立委把衛生署長葉金川打進醫院,台獨市議員把張銘清打倒在地,社會只是在一次次譴責後遺忘的輪迴,台獨就有恃無恐的隨意羞辱異己,只要是不合他意,輕則抹黑抹紅,重則聚眾圍毆,輿論微弱的指責,他們根本不當回事。反正過一個禮拜,媒體又會去另找目標,只要選民高興,選票落袋,道德良知尊嚴法律秩序不過是個笑話。
更嚴重的是,台灣法院在扁獨時期已被獨滲,遇獨輕判,遇統重究。其實以台獨法院的標準,這些說台獨是暴力的,都犯了「加重誹謗罪」。最近有個判例就白紙黑字拍板說:「台獨是主張愛與和平,就算說要以十倍重的大石頭丟向吳育升,仍難遽認是暴力。最多算敗筆」
像馬發言人羅智強等官員或立法委員,其實更易入罪,只要法官扣個你是高官,「動見觀瞻」,應「勤篤任事,謹言慎行」的帽子,就可以無限上綱。所以如果吳育升指責黃偉哲是暴力,會被台獨法官判為誹謗,動嘴反會比動手的判得更重,這是荒天下大稽,但卻是台灣司法常事。此所以台灣充滿著司法黃牛,要使台獨法官不亂判,只有拿錢買。
這次台灣的高等考試,竟然出現了「白癡造句法」,也就是把個詞分開來湊,比如今年考「白癡」的造句,答案竟是「小白癡癡等著小花」,把「小白」和「癡癡」連在一起,就造成了「白癡」句。以前還有個老師出題造句「統一」,結果學生答:「李登輝總『統一』直主張台獨。」真是最好的白癡造句。而現在台灣的司法判決,充滿著「白馬非馬」的白癡造句法。有個老師說學生遲到大王,竟被告成立侮辱罪,種種不合常識邏輯的判決罄竹難書。
台灣人看到大陸肅貪的力度,對貪污的嚴刑峻法,真嘆台灣的貪官太幸福了,很少定罪,罪刑唯輕,如陳水扁。法官隨便指鹿為馬,有再多再明顯的證據說是「鹿」,法官卻可說「仍難遽認不是馬」,而判說「鹿」者有罪。這種情況養出了一種人,在網路上挑釁罵人,激得人來罵他,他就到法院告訴,以此取財,就如電話詐騙一樣,但完全合法,法院成了詐財的幫兇。
在台獨的暴力下,台灣一切都被扭曲,司法漫無標準,成了侮辱誹謗言論自由利器,就如這次丟向ECFA頭上的計時器一樣。
露西佛爾說:「台獨實在是讓人反感至極,所有的言語暴力,他們都說是言論自由,所有的肢體動作,都是行為自由,但是如果發生在主張統一的愛國人士身上,就被告訴說是誹謗、公然侮辱、傷害、妨害自由等,偏偏法律的見解也可以如此錯亂,沒有統一的規範,讓人對台灣的亂象,除了搖頭無言外,也只能拿著殘破的司法,看能否舀出一點公平正義來。」
為了反對ECFA,台獨立委以一公斤的計時器丟向國民黨議員吳育升,吳被打得頭破血流。施暴的兇手開始還否認,後來調出錄影,才承認,但台獨黨說這只是「敗筆」,沒什麼大不了。
兇手竟是台獨党比較溫和,每次扮白臉的黃偉哲,連他都與黑臉同汙,可見此族群暴力的嚴重。
馬英九說蔡英文:「動不動就用暴力試圖癱瘓政府,對不起人民。只要碰到意識形態問題,就會自動走入暴力泥淖,這就是江山易改、暴力難移;不顧臺灣、鎖島到底」。
全台各媒體都大談台獨暴力,說蔡英文是暴力小英、暴力立委、血腥、惡意傷害、肇事逃逸、控制不住衝突欲望等。
民進黨一直是少數霸淩,用暴力手段以逹目的。從以前黨外時期,就習慣使用言語與肢體暴力,以恐怖行動對付政府,炸報社,刺蔣經國等,解嚴之後,他們不但沒有收斂,反而不惜製造族群分裂,以正當化其暴力行為。前有民進黨立委把衛生署長葉金川打進醫院,台獨市議員把張銘清打倒在地,社會只是在一次次譴責後遺忘的輪迴,台獨就有恃無恐的隨意羞辱異己,只要是不合他意,輕則抹黑抹紅,重則聚眾圍毆,輿論微弱的指責,他們根本不當回事。反正過一個禮拜,媒體又會去另找目標,只要選民高興,選票落袋,道德良知尊嚴法律秩序不過是個笑話。
更嚴重的是,台灣法院在扁獨時期已被獨滲,遇獨輕判,遇統重究。其實以台獨法院的標準,這些說台獨是暴力的,都犯了「加重誹謗罪」。最近有個判例就白紙黑字拍板說:「台獨是主張愛與和平,就算說要以十倍重的大石頭丟向吳育升,仍難遽認是暴力。最多算敗筆」
像馬發言人羅智強等官員或立法委員,其實更易入罪,只要法官扣個你是高官,「動見觀瞻」,應「勤篤任事,謹言慎行」的帽子,就可以無限上綱。所以如果吳育升指責黃偉哲是暴力,會被台獨法官判為誹謗,動嘴反會比動手的判得更重,這是荒天下大稽,但卻是台灣司法常事。此所以台灣充滿著司法黃牛,要使台獨法官不亂判,只有拿錢買。
這次台灣的高等考試,竟然出現了「白癡造句法」,也就是把個詞分開來湊,比如今年考「白癡」的造句,答案竟是「小白癡癡等著小花」,把「小白」和「癡癡」連在一起,就造成了「白癡」句。以前還有個老師出題造句「統一」,結果學生答:「李登輝總『統一』直主張台獨。」真是最好的白癡造句。而現在台灣的司法判決,充滿著「白馬非馬」的白癡造句法。有個老師說學生遲到大王,竟被告成立侮辱罪,種種不合常識邏輯的判決罄竹難書。
台灣人看到大陸肅貪的力度,對貪污的嚴刑峻法,真嘆台灣的貪官太幸福了,很少定罪,罪刑唯輕,如陳水扁。法官隨便指鹿為馬,有再多再明顯的證據說是「鹿」,法官卻可說「仍難遽認不是馬」,而判說「鹿」者有罪。這種情況養出了一種人,在網路上挑釁罵人,激得人來罵他,他就到法院告訴,以此取財,就如電話詐騙一樣,但完全合法,法院成了詐財的幫兇。
在台獨的暴力下,台灣一切都被扭曲,司法漫無標準,成了侮辱誹謗言論自由利器,就如這次丟向ECFA頭上的計時器一樣。
露西佛爾說:「台獨實在是讓人反感至極,所有的言語暴力,他們都說是言論自由,所有的肢體動作,都是行為自由,但是如果發生在主張統一的愛國人士身上,就被告訴說是誹謗、公然侮辱、傷害、妨害自由等,偏偏法律的見解也可以如此錯亂,沒有統一的規範,讓人對台灣的亂象,除了搖頭無言外,也只能拿著殘破的司法,看能否舀出一點公平正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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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樓.2010/11/13 21:41一中共表,振興兩岸!
我是河北天津人,大陸與寶島是我們的共同生活園地,普通話是大家都會的語言!一國兩岸,同根生!
- 9樓.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2010/11/13 20:32可以有政治立場,但是任何人都沒有扭曲事實的權利!
我已經向udn電小二反映:《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是好看的嗎?
接著在等電小二回映。
譴責暴力,就不能向暴力屈服。
民進黨欠個解釋:過去給你八年做不好,現在窮的只剩扯後腿 + 抹黑? - 8樓. 尊氏2010/11/12 02:49其實你們都是美國人吧?
住在中國台灣省的高級外省人不都是美國人嗎?就算不是,小孩也都是美國人不是嗎?台灣這個鬼島,讓各位高高級外省人住實在太委屈了。我們這些台巴子問候人也就只會三字經,因為台灣這個化外之地沒人教我們四書五經,我們只懂最簡單的而已。現在你們的家鄉已經超越東瀛倭島,國泰民安,經濟繁榮,你們這幾十年吃喝台巴子的血肉,也算撈了一票,應該衣錦還鄉了,怎麼老窩在這鬼島讓自己受苦呢?我們受倭鬼的荼毒,還有番人的基因,過去見了天朝上使習慣都是出草後拿他頭來祭祖靈,所以暴力行為實在也是忍不住手癢而已。台巴子就這副德性,你們死撐著和我們瞎攪和,這又是何苦呢? - 7樓. Patch Adams2010/11/11 19:08為何要走??
我們生活在中國人的台灣省, 為何要走??
應該是你們這些不認同自己是中國人的, 找個其他地方自生自滅, 豈不皆大歡喜.
關島真歡喜。 范蘭欽 於 2010/11/11 22:16回覆 - 6樓. ㄚ買2010/11/11 17:44林北沒水準
溫文儒雅有水準的台灣人早在228就被殺光了!
就剩我們這些口出髒言的,沒水準的,
這樣好了,你們這些上等人要統一的滾回去大陸抱祖國大腿,
我們這些沒水準下等的留下來自生自滅,不皆大歡喜?
- 5樓.2010/11/09 15:48國際與兩岸現實 ..........台『獨』就是要毒死台灣的民主政治。
每每看到台獨言論與其支持者就會想到金老天龍八部裡的慕容復的結局。
- 4樓.2010/11/09 13:17非浴火不得重生
已腐爛至此, 台灣鐵定要經過一場戰爭才有可能浴火重生! 否則就只會一直掉落深淵! - 3樓.2010/11/09 00:25一針見血
邊讀邊臉紅.邊讀邊心跳, 友人在美問我,""聽說台灣很亂, 去旅遊有危險嗎?""我說:不會有危險!但會迷路.........卻是人鬼比人多,暴力比人性多多!您真是正義之神,一針見血!謝謝!為自已多保重! - 2樓. 筍子2010/11/08 19:21冷涼卡好,如何?
冷涼卡好,如何? 這是賣冷氣機的廣告,天才吧! - 1樓. 貪汙無罪嫖妓有理(一邊一咯,叫雞聯盟)2010/11/08 12:20幹林涼
不然按診??3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