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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機判80年
2014/09/28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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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宗瑞「乘機性交」,判80年,賠三千萬,這不是愚人節的笑話吧?這真令人不敢置信,非常震驚。

  那柯震東不該判一百年了?吸大麻比喝酒嚴重百倍,他若以大麻同樂,乘機與兩女性交。再倒過來說,柯吸大麻糊塗了,被兩女乘機性交,那這兩女是不是也判幾十年?

  為了入李罪,檢察官創了「權貴犯罪」一詞,說是權貴飲宴,會使異性失神,被乘機。那房東與柯,不更是?

  乘機?人間哪件事不是如此,誰不「把握機會」?這怎可入罪?

  乘機,比強暴好吧,怎麼強姦都沒判這創紀錄的刑,和歡反是?

  這件事太簡單,邏輯得搞清楚。男女交配,人之大欲,喝酒也天經地義,沒說一定要喝白開水吧?其中有人自拍助興,廣傳眾樂,也常有,就像這次有人在雲端破解,流出大明星裸照,是犯法,但最多是觸犯妨害秘密罪,哪有嚴重到判百年的?

  這事最重要的就是是否「自願」,一審說是,但還給了「輕」判18年,二審又說不是,刑乘了四倍。但這裡說「非自願」說不通的是,此李嫌是慣犯,與很多人「乘機」,若非「自願」,那總有個人第二天「清醒」了會告發吧?從證據錄影,也可判定是否是「自願」吧?怎麼都沒人告發,待看到證據,才恍然知己「非自願」,憤恨不平呢?你看那殺警夜店外的性女,不都是找交配的?

  若說這是一兩件,那不知被乘機尚說得過去,怎麼全部都是懵懂無感,忍辱負重呢?

  法官痛斥李「利用被害人對其之信任,乘對方酒醉不知抗拒而、、。」若這點可成罪,那人際的交往都動輒得咎了。任何的宗教、廣告、政客,都可以「利用信任,被洗腦而不知、、。」來入罪了,何況還處這麼重的罪。

  李宗瑞如因此有罪,那太陽花的戰神頭頭不更有罪?被他們灌醉的人上幾萬呢。

  李宗瑞若是用了藥物使人不知抗拒,當然有罪,否則,他最多是犯了誤洩密罪,這不是什麼重罪,他家有錢,判賠多點就是了。

  我們連「當然李宗瑞這種人也不對」的話也不該講,這本來是孔子早說的「食色性也」,以前如此,以後也是。

  這基本的人性人權,必須保障,不能被如此違法違理的反常識給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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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MIT = Made In Trash
2014/09/30 00:52
那些女人不是也想乘機從李身上撈一筆嗎?

這些女人愛錢,崇洋,崇洋也罷⋯⋯

我老天,和土耳其的,巴基的,非洲的都可以上!

台灣有些名女人,什麼昂的,黃什麼越的,吹牛出國還艷遇哩⋯⋯

我老天被外國遊民免費上⋯⋯還艷遇哩⋯⋯白痴!


★台灣的倭奴們,到日本去是向主子匯報啦★不要臉的日本鬼子★
1樓.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2014/09/29 10:56
李宗瑞是砲男公敵 罪大惡極
李宗瑞不上班,卻泡夜店,撿屍,

他都幹完ㄋ, 別人吃什麼?

法官也是人,妒嫉重判,.符合比例原則與人性!


法院判決,比這荒唐百倍多的是,

貪污扁他全家都沒罪?享受人民犧牲?!

藍皮馬違法殺郭冠英?!


司法院違背釋憲案五三零號,十年不合併第三審法院, 更是世界級笑話!

基本的人性人權,何必保障?!


與李宗瑞同床但未做愛 王子魚落淚:兩人都是基督徒

2012年7月,王子魚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陪同下,上法院。
台北地院25日開庭,戴與王女均親自出庭。
戴主張,王女只是援交妹,他未和王同居也沒家暴,據李宗瑞案筆錄,前年王女曾與一名女性友人一起到李宗瑞住處,期間女性友人遭李性侵,王女還與李睡同床;
此外,李宗瑞也坦承與王子魚交往,顯見王女的男友另有其人。

Girls of FHM 王子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