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時分,華燈初上,街頭上一片車潮,多數是下了班趕著回家的上班族,但大馬路旁的一間律師樓,此刻仍舊燈火通明。
「大律師,我該怎麼辦?」客戶
律師沉吟了好一會兒,計時器滴滴答答作響…一分一秒地過去,依然忠實地繼續計算著1小時要價8000的諮詢費用。
律師看著當事人一臉無奈的表情,反問一句:
「
這回換成客戶陷入一陣長考……
計時器滴滴答答,依然忠實地跳著秒數……。
律師:「那就是說,如果您太太堅持要離婚的話,您也會同意簽字的意思囉?」
「如果條件可以的話,我也不反對。」
「好吧!」律師:「明天出庭,檢察官要是問您什麼,您就別亂說話,如果是您太太質問您的時候,您就保持緘默,大致原則是這樣,您懂了嗎?」
……謝先生這事,得要從一年多前說起……。
因為牙科門診的病人白天也要上班,所以時間愈晚,預約掛診的病人也愈多,
回到家裡,隨便吃點老婆煮的東西、再洗個澡,便累得倒頭呼呼大睡,夫妻間其實是毫無生活情趣可言的。
自從嫁給
老公累了一天,洗完澡後的衣服,總是往洗衣籃裡一丟就不管,每回
不管是做人家老婆的,還是當人家媽媽的,應該都有這樣的經驗不是?
老公有時候就像是個長不大的小孩,每次老婆唸過以後,下一次還是一樣,錢啦!發票啦!還是會忘了從衣褲口袋掏乾淨。
就在一個月前,
相片裡~其中一張有著一男一女面對鏡頭所展露的微笑;另一張則是男的躺在床上,女的跪坐在男的肚子上,姿態撩人,表情風騷,自不在話下。
照片中自拍的男女,狀甚親密;但令
雖然
耶~這不就是我老公嗎?!
哦~原來如此!這就是
你有權保持緘默,尤其是當太太問起你的時候……
但我們不保證你絕對沒事。
想幹壞事的人,偷吃完後,記得要把嘴擦乾淨先!
開偵查庭的那天,檢察官要
這案子前後經過兩次的調解,
至於
台灣保有很多世界第一的紀錄,離婚率也是其中一項,不過法蘭客不知道要不要感謝~
刑事訴訟法第239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刑法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後記:
瞧~法律也跟我們開了一個小玩笑,在不同的兩部法典裡,竟然不約而同地都
規定在第239條,雖說是純屬巧合,卻讓我在背六法的時候,輕鬆不少呢!
還有~臭男生要記得喔!如果你的衣服不是自己洗的話,在丟進洗衣籃前,
請別忘了把口袋裡的東東清乾淨先,這是法蘭客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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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 tony2015/12/23 23:21法蘭克您好:很高興看見您的回覆,我問我老婆對方的生日,對方是84.12.10出生,也就是通姦時差一個月滿二十歲,對方一直跟他家人住在一起,從沒跟我老婆外宿過,我從他們的對話內容,那男的,一開始一直不斷引誘我老婆,我已經跟派出所備案,保留追溯權,最近我老婆發現她懷孕了,讓我不知所措,小孩絕對不可能是我的,因為某些原因,我沒有生育能力。也無法行房,我該告訴那個男人,我老婆有他的小孩了嗎?(candy_0767@yahoo.com.tw)
留言敬悉:
老實說~本案有些衍生的問題,例如配偶懷孕及你的想法等,都已超出本人能提供建議及回答的範圍
事情的確有些複雜....要妥善解決此事,自非憑你一己之力或依賴法律就能以竟全功
我的想法是~你應該與你配偶好好懇談一番,雙方有了共識後,你再決定是否要找該名第三者出來談談
當問題不再只是單純法律面的問題時,你的問題就必須要從更多不同角度及各人立場去思考...
如有必要,建議你應該尋求這方面的專家協助才是,而法蘭客我~則不是這方面的專家
衷心希望你的問題可以得到較為圓滿的解決,不要因時間的經過而造成各方的遺憾才好。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12/25 23:28回覆 - 3樓. 自信畫虎爛之說2015/12/15 04:39
似是直接故意
間接故意
也就是可否預見之可能?
爭執!
捍衛清白????
足使無法對老婆撤告???
(chyt748@yaoo.com.tw)謝謝指教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12/21 21:38回覆
- 2樓. ???2015/12/15 04:15
2008-06-09
我國刑法採平等處罰主義,尚未將通姦除罪化,對於夫妻任一方的通姦行為,配偶均能依法提告,若被告男女雙方都是已婚身分,劈腿發生婚外情已屬明顯觸法;否則,只要未婚一方辯稱事先不知對方已婚事實,仍大有機會躲過司法訴究。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記者林俊宏)
有性器官結合的證據嗎?
單憑一方的片面之詞,證據力夠嗎?
縱成立獲判有罪,那又如何呢?
(chyt748@yaoo.com.tw) - 1樓. tony2015/12/10 17:15法蘭客您好:
我因為工作關係,必需經常出差台北、大陸,我老婆有重度憂鬱症,所以在我這次出差大陸時,我老婆跟我 說將請一個英文老師,到家陪她唸英文,我也覺得這個主意不錯,所以同意了!但是一個多月我回國後,我在家發現一些奇怪的東西,譬如垃圾桶內有不明的衛生 紙,我拿起來聞有很腥的精液味道,還有臥室床單變得髒髒的,所以我趁有一天我老婆在午睡時,我拿起她的手機來看,沒想到竟然看到她跟教她英文的學生的一些 裸照及親密對話,我感到十分震驚,我呆了好幾個小時,等我老婆起床時,我就質問她,結果她哭著跟我說,因為她受不了孤單寂寞,那教他英文的男人,又花言巧 語,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所以就發生了約六次的性行為,我忿怒之餘,傳了一則簡訊質問對方,但對方傳了一則簡訊給我,內容是:我是xxx 我想 我們彼此應該都很清楚 這件事情根本的問題點是你老婆吧 如果你老婆沒有欺騙我們倆 甚至在我百般求證下仍然欺騙我她未婚 根本就不會衍生後續一連串的事情 所以我認為 如果你想弄清楚這件事的所有問題及責任歸屬 那你應該好好問問你老婆 好好去了解他是如何玩弄了我們 如果你在了解情況之後 仍然決定要告我們 那你就去告吧 我們也已經準備好了律師及所有的證據 對了 如果你選擇對我們提出法律上的追溯 那是你的選擇與決定 我們無法表示什麼 只是 我們絕對有關鍵性的證據 能捍衛我們的清白 並且 我們有自信我們所掌握的證據足以使你無法對你老婆撤告(我完全不懂法律,我問過我老婆,我老婆跟我坦誠對方有詢問過我老婆是否已婚,我老婆完全否定,我老 婆說她不想讓外人知道這麼多事情,我現在該怎麼辦呢!我覺得對方傳這則簡訊,好像也問過律師了,但是雖然我不懂法律,但是我覺得他能有什麼證據,我實在不 明白,他進入我家如果有所懷疑,就不應該再繼續通姦,而且還六次,那男人怎麼可以如此振振有詞的認為自己沒罪呢!那我該怎麼處理呢!)(candy_0767@yahoo.com.tw)當然~除非對方還是小孩子,未成年人~那有可能不會成立犯罪,但...你沒特別提及年齡,我就當對方是已成年人來論述。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12/14 22:34回覆刑法通姦罪與相姦罪會不會成立?不是當事人自己說了算
但因此二罪屬告訴乃論,對方的意思及態度,似乎是想強調和你老婆之間的行為不會成立上述的罪名
但是否成立?也只有在你決定提告後,才會有答案。
你老婆縱使欺瞞對方說自己未婚,但對方與你老婆若有通姦的事實,基本上仍然成立通姦罪
至於是否阻卻違法?那是另一層次的法律問題,對方會問律師,你何不也去請教律師?
本案提告的對象可以是對方與你老婆二人都告,也可以只告對方而不告你老婆,刑事訴訟法對這中犯罪行為設有特別的規定。
既然對方不怕你告,那你告了以後,看對方如何炕辯?也看檢察官怎麼認定,我也很好奇對方為何有恃無恐?理由何在?
反之,你若不提告~那就不得而知了!
以上說明~請參酌...
法蘭客.車禍處理一本通 於 2015/12/14 22:28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