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版─「還原公義」年金改革
公義改革~挺
不公不義~批
公務人員退撫基金120年破產 、教育人員退撫基金116年破產
軍職人員退撫基金108年破產、勞工人員勞保基金預計在120年破產
離現在102年各基金不到18 14 6 18 年面臨破產,退休人員領不到退休金
國家財政險峻未雨綢繆年金改革已迫在眉睫,影響所及牽涉甚廣
含980萬勞工、30萬領勞保年金退休勞工與
120多萬現職及退休軍公教,合計1100多萬人
推動年金改革,政府、政黨相繼提出方案
公民當然更不能缺席,置身於重大改革外
政府版(行政院、考試院、國民黨)年金改革方案
揭示「行業不公」、「世代不均」、「財務不足」三原則
以「多繳、少領、延退」為核心
民進黨版以「社會團結模式」年金改革
朝向財務健全、拉近給付水準、保障擴大
且能兼顧「永續性、公平性、合理性、務實性、效率性」之原則
公民版以「還原公義」精神,提出年金制度
「確實、務實、紮實」之方針進行改革
茲以各版本列陳、比較與說明,將以「論述」闡釋改革真正內涵
並駁斥似是而非年金論以及批判不合理、不公義年金改革
所得替代率~軍公教
府院試版:軍公教~上限80%
民進黨版:軍公教~ 60%至70%
公民版:軍公教~ 50%至70%
一、綜觀世界強權經濟大國退休所得替代率位於30%到70%(註1)之間
台灣何等實力何等能耐標新立異獨高於他國,相對剝削納稅公民血汗錢
慷特定人之慨
二、退休金是養老金是安老金對老年生活之基本保障,當然不該是老年
致富之養富金
三、退休人員已非在職人員貢獻度銳減,月退金當不及於在職薪,無論
高級官僚、高階軍人、高等教師屆退後成為普通退休人員,安老金給予
當是尊重其位階之禮儀金
安老金給予當是尊重其位階之禮儀金
四、繳多、領多、終身領更多非年金制之標榜,而是賦予安老養老之基本保障
五、台灣貧富差距已夠大,老年退休金制度絕不可再犯富老與貧老之極端差異
鑑於此,公民版軍公教~ 50%至70%所得替代率方可符合公平正義與世界趨勢
公民版軍公教~ 50%至70%所得替代率方可符合公平正義與世界趨勢
其方法,首先定出退休基金之財政支出基準值,此值定出軍公教限額水平
財政支出基準值= 43900元 ,以下保障七成之養老金、以上保證五成之安老金
以軍公教而言:在職月均俸43900元以下以70%計 43900元以上以50%計
舉例:某公職人員在職月均俸85000元
43900*0.7=30730 (85000-43900)*0.5=20550
其退休後月退金領取:30730+20550=51280
所得替代率:51280/85000*100%=60.3%
超額安老養老金之多餘稱之養富金
養富金計算(餘命23年):
個人每增加1000元 終身養富金1000元*12月*23年=276000元
個人每增加5000元 終身養富金5000元*12月*23年=1380000元
個人每增加10000元 終身養富金10000元*12月*23年=2760000元
累加高薪職退高額養富金是拖垮財政最大元兇
累加高薪職退高額養富金是拖垮財政最大元兇
如上例:該公職人員在職月均俸85000元 終身養富金、退休金計算
以現在年金制度105%高所得替代率
終身養富金=(85000*105%-51280)元*12月*23年
=10479720元(約一千萬元)
終身退休金=終身(養老金+安老金+養富金)
=85000*105%*12*23=24633000
政院、國民黨版年金改革制80%高所得替代率
終身養富金=(85000*80%-51280)元*12月*23年=4614720元
終身退休金=終身(養老金+安老金+養富金)
=85000*80%*12*23=18768000
民進黨版年金改革制70%高所得替代率
終身養富金=(85000*70%-51280)元*12月*23年=2268720元
終身退休金=終身(養老金+安老金+養富金)
=85000*70%*12*23=16422000
公民版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 保障養老 保證安老 不保任何養富
公民版年金改革所得替代率 保障養老 保證安老 不保任何養富
(養富金源自於個人商業保險或自行投資致富,非政府支出認列)
月退金=養老金+安老金=51280元 養富金=0元
終身養富金=0元*12月*23年=0元
終身退休金=51280元/月*12月*23年
=14153280元(約一千四百萬元)
不公不義高所得替代率掏空台灣,財政巨額債最大推手,典型式政策之誤國
必須要有官員和政黨為現在年金制引咎罪責,不是改革心或贖罪心就可解套
況且針對其改革心真假、贖罪心虛實,正好可透過年金改革反映其真實心態
針對其改革心真假、贖罪心虛實,正好可透過年金改革反映其真實心態
註1~各國所得替代率比較(西班牙、希臘倒債危機相繼調整至50%)
公職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各國比較表
國家 退休所得替代率
改革前 改革後
日本 41% 34%
德國 49% 40%
法國 65% 51%
葡萄牙 90% 54%
瑞典 79% 62%
芬蘭 66% 63%
韓國 69% 67%
義大利 90% 69%
奧地利 90% 80%
台灣 100%-- 95%
台灣勞工 27% 最高46.5%
資料來源:退撫基金2010年研究報告
(續~軍公教年金制 勞工年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