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不一樣又怎樣」?
2015/12/14 22:37
瀏覽58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國外有一則新聞其實是這樣的:有一個加拿大變性父親拋棄妻子與七個孩子去變性,並成為六歲孩子展開新生活。

這消息在大多數台灣人民聽起來應該會覺得不可思議:成為「人」的責任與義務呢?他的妻子與孩子以後要怎麼生活?為什麼是六歲,難道變性後就沒有自主能力了嗎?當然,我相信也有些少數台灣人會推崇國外這種自由開放,甚麼樣的人都可以存在的社會,並得到尊重!

而我,我不反對任何意識形態,但如果現在的台灣想推行這種制度,只能說:還不夠格!

西方社會很自由開放,但相對的,他們有極重的稅制與完善的福利。為什麼外國人敢生7個小孩,那是因為生小孩有補助;另外,單親媽媽也會有額外的生活補貼,原為父親的主角,當然可以拋下這些負擔去做他想做的事,因為他相信他的國家社會會將他原來家庭照顧得很好!

反觀台灣,台灣的稅相對的輕 (英國所得稅最少大概20%起跳、VAT也是20%上下,台灣所得稅最少有沒有5%?VAT 也才5%),所以無法完成像國外依樣完善的福利制度,所以「家庭」的功能相對來說就很重要!台灣政府主要依賴雙親的收入照顧家庭與孩子、由兒女來撫養年邁退休的父母,然後政府才能主要將錢照顧所謂的弱勢團體....

所以,如果台灣要推行多元 (就是比我原想還複雜的那種多元成家),我想,很多法律都要改,不是只改其中幾個而已!

當然,我們還是要呼籲台灣人民:要尊重不同的「想法」與以及和大多數人不一樣的「人」,就算不認同想法也得尊重與傾聽!有時候我們無法犧牲多數人的權益去照顧少數人,但至少我們要學習體會與諒解,並盡可能為少數人找出良善的配套措施!


全站分類:時事評論 公共議題
自訂分類:練英文
上一則: 低薪的原因
下一則: To see a doctor in UK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