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與魔鬼的對比觀點:前二者具說服力;後者不知所云!
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中央警察大學校長侯友宜看過數百個命案現場,被殘酷手法殺害後的屍體躺在那兒,它的悽愴與悲涼觸動著這位資深警探的心靈深處,讓他無法想像,冷血殺人犯不給受害人一絲生機,為什麼現今會有一種聲音說「要給死刑犯機會」、「請寬容他們」、「他們悔改對社會是正面的…」。
侯友宜說,在上位者、做決策的人應該第一時間去刑案現場看看,去感同身受現場的震撼及被害人的慘與痛,不能只看隔了一段時間後犯罪者表現悔過、無辜的外型,有了親臨現場的深刻體驗,再來談論要不要廢除死刑。
他認為死刑是對重刑累犯的最後一個遏阻動作,實證上死刑存在,對遏止暴力殺人犯罪有具體效果,並不是一些人說的與治安好壞沒有關聯性,因為「要看的是質,不是量」。(註:本文基於公益必要性,文內有殺人場景與情節的描述,請讀者斟酌是否全文閱讀)
嫌犯事後落淚 只是假慈悲懺悔
記者問:看過這麼多犯罪現場,它帶給你什麼啟示?依你長年接觸嫌犯的經驗,有多少犯罪者會真心悔改?
侯友宜答:一件殺人命案,只在事後看一些資料或照片,這些是冰冷的,無法身歷其境感受第一現場的驚悚震撼與兇手的冷酷無情,等後來看到的,只有犯罪者「鱷魚的眼淚」。
犯罪者為了爭取活下去的機會,表現出悔過的、或者不是有心的、甚至是無辜的,這種場景大家很容易感受到,因為被告是活的,可以面對面,人們在這種面對面反射動作的感受上,容易接受對方傳達出來的訊息。
這時被害者和嫌犯是非常不對等的,你(主張廢除死刑者)沒有在第一時間去體驗被害者那種強度的感受,反而接收到犯罪者細水長流、慢慢給予的溫情攻勢,心裡面對犯罪者便有了「好像有悔過之意,要給他機會」的認知。
幾乎每個死囚 都是假釋後再犯
真的有懺悔嗎?其實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大家看到的外型,並沒有看到內心那一塊,就像是冰山,只看到露出水面的部分,看不到冰山底下深沉的一面。這是真懺悔,還是假慈悲的懺悔、一種哀求、為自己某種目的懺悔?
執行政策的人、在上位的人,沒在第一時間體驗命案現場,沒有感受過被害者被害當時的場景,感受的不平衡,加上只看到冰山一角,容易產生很多錯覺。
所以我要講,今天要不要廢除死刑,讓做決策的人和人權團體到現場,親臨了解所發生的狀況,以及犯罪者剛被逮捕時鉅細靡遺描述的犯罪情節、還有現場表演,深刻去感受案發時肅殺的場景,若真正感受了,你會覺得「這種人讓他留在人間有意義嗎?」
民調顯示司法人員贊成死刑比例最高,高達八成八,為什麼?因為他們辦案、接觸得最多,感同身受最多。
問:主張廢除死刑人士還有一個理由是擔心誤殺,有沒有這種可能?
答:從一、二、三審、到不斷更審,判一個人死刑,至少經過二、三十位法官,都認為「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你活下去」才判死,非常慎重下才會確定一件死刑出來,後面還有非常上訴等程序救濟。
再就犯罪類別來講,只有殺害直系血親或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惡性重大的結合犯、集團性綁架撕票才可能判死,而且是蓄意的,如果是過失、自衛都不會,我的博士論文是做性侵害殺人研究,十二件個案也沒有都判死刑,有的是未成年,有的過程當中被認為「其情可憫」,你看連這麼惡劣的犯罪都沒有百分之百判死啊!
問:可否從個案更深入談談命案現場給你的感受。
答:以前在中山分局、台北市刑警大隊和刑事局的時候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的被害人被一刀一刀的剁、或殺了幾十刀,那叫殘忍、沒人性,但當年陳進興三人犯下方保芳三死命案,用殘忍不足以形容,我一進去,第一眼看到方妻張昌碧陳屍手術台下,被膠帶綑綁雙腳和蒙眼,平躺地下,眉心中一槍貫穿,腦漿流出。回頭見旁邊廁所門開著,方保芳也被蒙眼坐馬桶上,穿著西裝,領帶略歪,手術服剛脫下放在旁邊,手上還戴著手術手套,兩手下垂,也是眉心中一槍,血液往下滴和往後噴。
女護士鄭文喻穿著護士服,蜷曲在一坪多的衛浴間,腳未穿鞋,眼同樣被蒙,上蓋一毛巾,兇手頂著毛巾近距離射擊,一樣一槍貫穿,腦漿噴出。三槍解決三個人,我當場起雞皮疙瘩,這是叫行刑,不是義憤殺人、情緒性殺人哦!兇手不是禽獸而已,簡直是妖魔了。
後來陳進興落網,我曾和他詳談,那時他已被判死刑確定,沒有心防了,什麼都講,他說當時高天民剛割完雙眼皮,一起身,把病人穿的手術服一脫下,兩個人就把方保芳拖進去槍斃,方妻直接在手術台旁斃掉。陳進興把女護士拖到雜物室,女孩子拜託他、求他都沒用,陳進興殘酷傷害她又拖到浴室,命她趴在地下,看著她全身顫抖,仍一槍給她斃命。
你知道嗎?陳進興描述這一段時,還邊講邊笑,口沫橫飛說「我就把他如何如何」、「他嚇個半死」等,像是完成一個非常棒的作品一樣,按理經過一段時間沉澱,談這個問題應該是慚愧、帶著悔過,不應該顯現輕蔑、愉快的心情。我當時想「這人根本是魔鬼,如果讓他出來,還得了啊!」
輕微犯罪增加 與執行死刑無關
講不客氣點,死刑犯要死還給他麻醉昏迷再打,很厚道,他們完全沒有,把三個無辜的人眼睛一蒙就槍斃,殺的還是幫你忙的人,比較之下,給他們死十次,也是應該的啊!
還有白曉燕,從排水溝撈上來,脖子、身體和腳被綁三十多公斤啞鈴,手指被剁,身體遭重擊毆打,你看嫌犯有多惡劣,人質已死掉八、九天,還繼續勒索要錢,勒索期間有四、五天沒電話進來,就是在處理屍體。像這種嫌犯,還要給他們機會?
我曾做研究發現,那種蓄意、惡性重大的、會犯下判死罪的都是前科累累,如果監所能讓人悔改,保證不再犯,那是OK的,但這些人哪個不是幾進幾出監所,都是經過監所教化後假釋出來的。
比如最近一位新加坡記者來採訪,我談到一件舞女分屍案,嫌犯方金義六十幾年先犯恐嚇罪,關出來再犯強盜案、性侵案,並殺害一名舞女,曾判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關十幾年假釋出來再殺第二名舞女,還性侵分屍洗劫財物;他們都是先犯一些罪,一直累積,累積到一個程度,最後犯下駭人聽聞的案子。
高天民也是,早期犯強盜案,犯了五十幾件,假釋後再犯白案、方案。
廢除死刑人士看到的一面是「有機會讓他活下來,因為他會改過,對社會有正面貢獻」,事實上像這種累積犯罪的犯罪者,如果沒有一個遏阻,再給他出去,他會變好?要變好,早在輕刑犯、重刑犯的時候就變好了,死刑就是對這些嫌犯最後的一個遏阻。如果沒有這樣的一個遏阻,暴力犯罪就可能持續上升。
問:不過主張廢除死刑的人,認為死刑與治安沒有顯著關聯性。
答:他們拿出一些數據來支持論點,說看不出有特別變化,但他們是量化,不是質化,不能因為竊盜、詐欺案件增加,用輕微犯罪的增加掩蓋了死刑對質的影響。
比如擄人勒贖案,早期一年八十件,陸續有嫌犯被判死執行後,現降為不到二十件;父執輩那個時代,綁架案平均五件就有一名肉票被撕票,現在十件不到一件被撕票,因為有死刑在那裡,但只要不是惡意、蓄意殺害人質,法官會給他們機會,這樣直接、間接對生命的傷害就減低。
換句話說,綁架件數及手段方式,很清楚的因為有遏阻而有改變,我不是說量處死刑就一定對治安有改善,但起碼對某些犯罪類別,確實達到一個程度的遏阻效果。
施政要看民情 不能夠落差太大
問:人權團體認為將死刑犯終身監禁,即可遏阻再犯,你是否贊成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答:現在有些國家有終身監禁,但有一種,依我創造的名詞叫「虛擬的終身監禁」,雖判了終身監禁,但關上三、四十年,認為他老了、沒什麼作用了,還是給他出來,這種「虛擬的終身監禁」比例佔很多。
台灣經常有大赦、或用一個什麼理由來減刑,因此日後就算有終身監禁制度,實質的終身監禁也可能變成虛擬的終身監禁。每一個犯罪者都講得很好聽,說「如果把我關到死,乾脆把我槍斃算了」,嘴巴這樣說,但法律改為終身監禁,還是會期待,期待出現虛擬的終身監禁,讓他有機會可以出去,就算只有萬分之一的機會也會想。
死刑犯不到最後,都不會放棄希望,真要執行時,問問那些行刑法警就知道,被帶去槍斃的時候,哪個人的腳會不發軟。因此討論終身監禁其實沒意義。
再就終身監禁本身來說,就算真有,對監所也是極沉重的負擔,萬一他在裡面殺人,又多出一個案子要多審好幾年,甚至還可以放封出來走一走。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世界趨勢,可是有些趨勢又流回來了啊!比如美國某些已廢死的州又恢復死刑。何況法律沒有所謂世界潮流,法律要能跟民情結合,不能落差太大。
問:死刑犯的確不輕易放棄求活,拚命打官司,一打多年,你怎麼看?
答:死刑案一再更審,過程中,有時發回的理由不是很適切,只是法官為了慎重,所以時間拖長,這也是死刑犯拖延時間的一種訴訟策略。
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這件案子訴訟五年後傳我去作證,只問「屍體怎麼挖出來的?」當然是嫌犯帶我們去挖的啊,其實這不是重點,但法官認為,律師提出來了,所以有義務問我,搞來搞去又開了一次庭,但似乎也不能怪法官,因為死刑犯跟律師請求一定要傳這個證人來問。
黃妻每次開庭都哭得很傷心,退庭出來後還在哭,每一次開庭,就是對被害人家屬的一次傷害。
問:死刑法律還在,你認為已定讞死刑犯可以不執行嗎?
答:當然要執行,而且符合我們現在的民情與趨勢,若是法律可以不執行,第一線辦案同仁看到通緝犯就不要抓了嘛。這些本來根本不是問題,而是被人挑起來,變成了問題。
誰願為受害者挺身而出(朱學恒)
2010年03月27日蘋果日報
3天前我上了一個談話性節目討論死刑存廢和大赦的問題。學者、律師們紛紛從學理角度切入,引述許多國際公約,對廢死乃一國際趨勢的立場說得頭頭是道。
但是,節目在最後5分鐘的時候,台南的受害者家屬李小姐打電話進來,她哽咽的說:「你們說要廢除死刑,我當然不贊同,因為我們受害者家屬沒有受到保護呀!你說要我們怎麼原諒那些被判死刑的人?」現場陷入一片靜默。
是的,我原先也跟所有人一樣天真,我們以為這個社會會保護那些喪妻、喪子、喪女的受害者家屬,我們以為社會會給予支援,給予輔導和力量,給予他們尋求正義,獲得正義的機會。
但是,我們所有人都錯了。
你的警察父親被毒販開了7槍致死,歷經13年審判後,更五審定讞沒有開槍殺人的被判殺人未遂,而法院認定的真兇已經刑滿出獄,檢察官也沒繼續起訴,所以你父親被槍殺一案,在中華民國的法庭判決中沒有兇手被判刑。這是林安順小隊長一家人的故事。
你家親愛的妹妹20歲時被加害者用車撞昏,砍了176刀後遭棄屍。延宕10年最高法院多次退回更審只為確定加害者有無悔意,更三審時輔導加害者的輔導員會在法院門口質疑你為什麼不原諒砍了你妹妹176刀的兇手,到更八審才終於死刑定讞之後,時任的法務部部長拒絕執行死刑。這是張雅玲一家的故事。
受害家屬飽受折磨
你家開珠算班的親人,被人潑汽油活活燒死,跟她一起被燒死的還有一個9歲男童和一個1歲7個月大的小男孩。加害者歷經重重審級終於死刑定讞,眾多律師和團體願意義務替他提出非常上訴、提出釋憲。最後在當時法務部部長和被告律師之間的運作之下,死刑執行令過期因而無法執行。因此,人權團體驕傲的推出一本書描述自己搶救被告免於死刑的功績。但是,從來沒有人告訴過你這中間的過程和死刑為何沒有執行,你是在某一天上網,看到談話性節目中司法記者的描述,才終於知道這背後的過程。這是黃秋閔一家人的故事。
你的女兒在高中任教,被同校的老師強盜虐殺。你為她四處奔走8年,一頭黑髮轉為白髮,但最高法院第三次發回更審的理由是要請高等法院調查清楚加害人使用的啞鈴、電磁爐、水果刀和鐵鍋之中究竟是何者把你女兒打死。在加害者更八審終於死刑定讞之後,因為中華民國兩任法務部部長不執行死刑,所以這定讞對你毫無意義。這是何佳燕一家人的故事。
中華民國的受害者家屬面對的是人權團體派出眾多律師義務替加害人辯護,原先該保護他們的司法體系反而讓他們承受無盡折磨,宗教團體和慈善家撰文要求他們放下和寬恕,你要怎麼讓他們討論和接受高道德標準的廢死爭議?你要怎麼讓一般人不為了這件事情感到義憤填膺?
而我呢?我這麼一個無名小卒,就在上次投書《蘋果日報》闡述死刑立場的那一天下午,接到了一個7年沒有聯絡的基金會打電話來,說:「熱愛生命獎章都準備好了,隨時都可以頒給你。」而這個基金會的創辦人之一,正是何佳燕一案中的人權律師。如果連我這樣一個在家上網的阿宅,都會因為投書而獲得如此的「關懷」,任何人都可以想像這些受害者平常受到的壓力。
行動支持今上凱道
所以,3月27日晚上,這些受害者家屬寧願冒著回憶至親故事的椎心之痛,也要在凱達格蘭大道上告訴所有人他們損失了什麼,無數網友為他們奔走轉寄宣傳,單純只為了聆聽受害者的故事,然後我們要決定如何支持這些家屬們。不管你有什麼樣的立場,你都應該來參加這個沒有任何黨派勢力,只有許多義工網友和受害者的晚會。
作者為「聆聽他們的故事」活動發起人
我堅決反對死刑(盧俊義)
2010年03月27日蘋果日報
最近為了是否要廢除死刑之議,延燒了好長一段時間,迄今未熄。曾有將近10天時間,電視政論節目每天都有名嘴在高談闊論表示對此事件的看法,但卻聽不到他們有理性地在討論之所以堅持要維護死刑,或廢除死刑之議。但他們就是沒有探討:為什麼這些人會犯下這種殘害他人生命之因。
難減輕家屬心頭恨
有一點是很明確的,那就是有不少加害者已經被執行槍決完畢,但受害的家屬並沒有因此而心裡受到安慰。以白冰冰為例,她不但是心中依舊存有大恨,甚至是恨到要脅用選票來把執政黨給「廢了」。這種恨,恨到足以綁架政府的政策,讓人感覺新任法務部長是專為白冰冰而選。
人的心中若有恨,心靈就永遠不會有平安。就像南非大主教屠圖所說的:「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他一再強調:「只有寬恕,才是結束痛苦最好的途徑,也是為痛苦劃下最美麗句點的的良藥。」因此,槍斃死刑犯,並不能減輕受害者家屬的心頭大恨,也不會使他們因為加害者被執行槍決,心中就不再哀傷,或可因此走出痛苦的陰霾。不會!
如果我們仔細沉思,就會發現很多時候是我們社會造成一些人走向偏差行為的主要因素。因此,單究行為偏差的人的罪責,並不是正確的態度。舉兩個例子:1985年發生轟動咱社會的鄒族青年湯英伸殺人被判處死刑案件。他殺人的背景必須追溯到嘉義師專老師對他的態度。
湯英伸確實是優秀的原住民青年,想想1985年,他就考上嘉義師專,但學校老師、教官總將活潑、點子多的他,列為行為不檢的問題學生,最後逼他退學。想想看,為什麼洗衣店老闆會扣住他的身分證讓他無法返鄉過年?其實,這些都是屬於漢人在強勢文化下,對原住民弱勢文化鄙視所造成的結果。雖然當時台灣社會許多社運、文化界、宗教等上百個團體代表,特別是教育界都有代表出面,請求執政當局給予特赦改判他無期徒刑,讓他有活下去的機會,並藉此修復與原住民之間的差距、隔閡,但執政當局依舊堅決要執行槍決。
我想起1997年11月18日,殺人要犯陳進興衝進南非武官卓懋祺的家時,台視記者戴忠仁用電話連線和陳進興對話,他問了陳進興一個問題:「若是你還有機會重來,你會怎樣做?」陳進興回答說:「我要好好讀書,不要被放在後段班。」
我想問的是:是誰造成學校教育把學生分成「資優」、「前段」、「後段」等班的?當人民都在嚴詞譴責、指罵陳進興必須給予碎屍萬段之際,佛教釋昭慧法師在接受記者訪問時,只淡淡地說了一句話:「陳進興的案子,我們全國人民都是共犯!」
我舉上述兩個案子,只想說一個基本觀念:槍決了這些死刑犯,並沒有對受害家屬有任何幫助。
修法增加配套措施
但在廢除死刑之前,應該先修法增加一些配套才是。例如一:將這些死刑犯改為「終生犯」,他們永不得假釋、特赦、大赦等,讓他們「終生」都在監牢中過。二:因為他們是「終生犯」,所以不能與家人會面。三:他們「終生」在牢獄中必須工作,用他們工作賺得的工資,擔負自己的生活費用。這樣做,是把他們完全從這個社會隔離出來。以上三點只是我想到的配套方法,應該還有許多可討論的空間。
作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5樓. 反白痴2010/04/18 03:22白痴
我不要被上帝下地獄標題都不通!大概他的意思是﹕我不要被上帝打入地獄
死刑犯也是上帝造的,和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
死刑犯也是上帝造來殺人的?上帝故意造他來殺人?
像希特勒一樣,利用這些死刑犯把那些上帝認為
不適合於這個世界的、該殺的受害者清除掉?你把上帝看得太渺小了吧?
他們殺人,都是靠著他們每個人各自自身的努力去完成的
廢話,不然他們每個人都是靠著上帝的旨意去完成的?
被的殺人,也都是靠著他們每個人各自自身的努力去完成的??死刑導致每個向政府投票、向政府交稅、向政府領身份證的人、
全部都變成了殺人犯,全都會被上帝記上一筆,以後都要下地獄的那麼把罪犯關在監牢裏,是否也導致每個向政府投票、向政府交稅、
向政府領身份證的人、全部都變成了妨害他人人身自由的罪犯,全都
會被上帝記上一筆,以後都要下地獄的?為了讓死刑犯免死合理化,硬把大家拖下水一齊背書,歪理當然不通! 大法官及法官你們頭殼破洞裝屎嗎 於 2010/04/20 21:45回覆- 4樓.2010/04/07 08:36回應誰願為受害者挺身而出(朱學恒)
誰願為受害者挺身而出(朱學恒)
2010年03月27日蘋果日報
講這種話ㄉ果真是宅男,沒看電視很9了
1.老朱不知到 228 受難者 是不分族群的 228遠因是國民黨腐敗 而後續發展是國民黨怕島內ㄝ有共匪作亂 然後失去人該有的理智
2.替228受難者挺身的人夠多ㄌ,但是老朱沒看電視不知到,踩228受難者的血來掘取政治利易的人更多
說到228吾亦一肚子“肥料”!國民黨與民進黨執政都熱衷228「亂黨」賠償,冷落保台有功的823砲戰英雄補償。這種政府,唉!!! 大法官及法官你們頭殼破洞裝屎嗎 於 2010/04/08 10:01回覆 - 3樓.2010/04/07 08:27叫長腦叫會的人回美過去宣揚廢死刑ㄅ
如果美國率先廢死 老共ㄝ廢死 台灣或可考慮之
版大的文真ㄉ....
一些廢死團體言行舉止實在讓人不知所以!吾合理懷疑,「人權組織」宗旨若非沽名釣譽故作驚人狀,可能有犯罪者暨其家屬混雜其中興風作浪! 大法官及法官你們頭殼破洞裝屎嗎 於 2010/04/08 09:55回覆 - 2樓. 你看你看蔡十捌的不要臉2010/04/07 07:39事不關己則輕鬆,風涼話誰都會講,如果白冰冰或陸晉德等受害者跳出來講這些寬恕的話,我會信服、認同,但我看不起旁觀閒雜人等假人權之名行虛仁假義,「別人家孩子死不完」幸災樂禍心態要不得! 大法官及法官你們頭殼破洞裝屎嗎 於 2010/04/08 09:49回覆
- 1樓.2010/04/06 20:31我不要被上帝下地獄
死刑犯也是上帝造的,和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
他們殺人,都是靠著他們每個人各自自身的努力去完成的。
但是死刑不是,死刑是政府、法官、還有一大堆警察,依靠著強大的擧國體系、以眾淩寡、以大壓小,以非常不公平的手段來完成的。
死刑導致每個向政府投票、向政府交稅、向政府領身份證的人、全部都變成了殺人犯,全都會被上帝記上一筆,以後都要下地獄的!
偏執之見,法治時代靠公權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難道要恢復蠻荒時代以力服人、弱肉強食,或靠武功高強的俠客主持正義、替天行道? 大法官及法官你們頭殼破洞裝屎嗎 於 2010/04/08 09:4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