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8.26寫稿【本文114.8.28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草根民意論壇版刊登;本文聯合電子報選為部落格名嘴熱門議題焦點】
辦藍不辦綠的司法無為=清廉執政嗎?
瞎子也可以用聽的,耳聾也可以用看的,藍執政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我說未必,因為馬英九有不沾鍋司法潔癖嚴重強迫症,他自己總統之身還是訴訟被害者呢!國民黨立法院長幫民進黨黨鞭柯建銘關說刑案不上訴既遂,總統兼黨主席雖斯可忍孰不可忍,怒不可遏,遺憾竟是開除不了王金平黨籍,還與檢察總長惹訟上身,遭柯總召以違反偵查不公開反咬一口。馬總統出巡被丟鞋,法官也說無傷大雅〈反正馬總統是不計較沒個性的人〉,判陳為廷侮辱元首係表達「言論自由」無罪。換了綠執政,操縱司法可謂完全執政完全發揮,國民黨幾盡被抄家滅族,黨產充公、黨工雞犬不寧,馬前總統還一曲接一曲唱不完的「未了情」官司,司法大廈漆成綠建築,司法官清一色綠油油,看不出來的除非是對綠色色盲。
扁政府上下交相貪污,幸有政黨輪替得以偵辦,蔡政府貪腐有過之而無不及,卻至少尚可平安下莊4年,因賴政府依派系選擇性「大義滅親」,或基於物傷其類,或基於實力尚不足,一年多了還沒辦到蔡英文,舉其荦荦大者,蔡總統假博士論文、高端疫苗、超思進口臭雞蛋、口罩篩劑等等圖利,不查乃不見弊,民進黨真的如自述的一路秉持清廉執政,國民黨真如傳說的貪污政黨天生壞胚子嗎?不是嘛,有此錯覺就因司法綠意盎然其故呀!看看2018與2022縣市長及2024總統得票及立委席次,再看兩回罷免及公投票民意走向,充分證明民智蒸開,反核與抗中牌效力銳減,詐欺威力勢微不再,2026可能製造零綠縣市長選舉驚奇,2028更可能發生現任民選總統未連任紀錄,希望屆時司法招牌能漆回藍色,至少不藍不綠無色系為禱為祈。
民進黨執政是貪污舞弊的品質保證,阿扁如此,姓蔡的如此,姓賴的想必也不意外,畢竟黨有黨根深柢固的習性傳統。鏡頭拉回扁朝,靠性愛光牒坐上高雄市長位子的謝長廷,鬧出高雄捷運弊案,查來查去卻直在政治口水漩渦裡打轉,數個月只查出五個深喉嚨,效率實在令人不敢恭維,追根究底就是偵辦方向壓根兒走岔了〈檢調存心故意〉!司法情甘拜倒於政治石榴裙下〈今日尤甚〉,捷弊因而難以揭弊,可以想見該案將如同國安秘帳與319元首槍擊,形成司法與治安史上玄之又玄懸案,永久冰封在檢調機關「x檔案」中。回頭看看這幾年民進黨「新政府」調查弊端,無不反其道而行怪異行徑,不是相應不理令檢舉人為之氣結,就是受理中或處理中讓告發人處在無窮無盡期待之中,當然期待最後往往受傷害,因此「弊者恆閉」絲毫不意外,只差執政者由第三者變當事者、官兵變強盜罷了!
當國安秘密帳戶爆發弊病扯上李登輝,正處於民進黨和台聯「恐怖平衡蜜月期」,為求泛綠過半,執政黨瓜皮強搭「李」皮,秘帳案調查乃投鼠忌器多所顧慮,調查局一副「郵差按錯鈴」模樣,推定家務事無涉購艦弊案擱著,還怪罪媒體多事差點想追究洩密〈三中賤賣案怎就不是國民黨家務事呢〉!當年第一夫人吳淑珍輪椅推手羅太太公器私用被揭發時,國安局也是全局大測謊揪「抓耙仔」,後來的高捷爆弊,執政者同樣一套危機處理模式,先有新聞局髒兮兮的鹹豬手欲摀住TVBS大嘴巴,再有調查局利刃欲割斷深喉嚨氣管,雙雙扮起無恥色狼及殘忍割喉之狼。
早期的過去警調常同流合污,檢舉人反會被以誣告罪恐嚇不得聲張,民眾記得ATM限額轉帳防制詐欺爛政策嗎?的確人不出門一定不會出車禍,政府不查弊等於無弊。某陣子上演的晚間八點檔「刁蠻公主」,劇中皇上要求文丞相解決難民問題,丞相馬上命九門提督派兵將難民悉數趕出京城,眼不見為淨粉飾太平。今朝天子腳下的總統府既成炒股中心,也成免稅私菸買賣中心,進而成共諜藏匿中心,陳水扁總統亦採炒股者逐出府門鋸箭療法方式,蔡英文以「超買」御旨幫走私案脫罪,賴清德總統聲稱此地已無供諜藏身。
高捷追弊牛步化,追深喉嚨則流星掣電之急,司法高層信誓旦旦稱證據到那辦到那,骨子裡卻查到那證據掩飾到那,總是「開闢第二戰場」轉移焦點,殊不知反欲蓋彌彰!真擔心檢調自我禁足,僅將深喉嚨「關禁閉」案子不了了之!陳年舊案最後事實皆證明果然如此,弊不查乃不見弊,司法無為=清廉內閣,誰組閣皆可號稱清廉哩!
約當同一時期,司法機關辦綠弊一點勁都沒有,反倒帶頭浪費司法資源,苗栗有位黎姓少婦僅因9歲兒老是亂丟玩具,而警告「再不收好就死定了」,居然被感情不睦老公代狀控告家暴,檢察官偵辦認為確已讓孩子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嫌起訴,該當時引發不小爭議聲浪,後來法院判處無罪,地檢署則執迷不悟表示收判決書再研議是否上訴。
按構成犯罪要件需有主觀上犯意及客觀事實俱備,恐嚇罪成立不只要被害人心生畏懼,還要行為人有惡性恐嚇故意,若明顯的開玩笑話語或眾人皆知不可能發生的事,例如「叫外星人抓你」或「施展降龍十八掌劈死你」,自己無知要心生恐懼,怎能成罪,這年代屁孩愈來愈多,檢察官莫非鼓勵「寶媽」溺愛「媽寶」,或要媽媽跪求幼兒睡前收好玩具?難怪案例一出,老師家長們無奈感慨「怎麼管教孩子」!
民進黨總指「陸」為馬的將馬政策定位為親中賣台,馬總統明明無賣台意圖,有心者偏作此解,恰如檢察官把管教口氣當成恐嚇幼子之荒謬。夫妻感情不好細故亂告,檢察官怎能隨之起舞?又濫訴欠缺專業已屬不可思議,法院無罪糾正判決竟還研究上訴,檢察官是素養淪落還是太悠閒呢?苗栗地院審理認為黎女威嚇兒子,並未逾越管教子女必要範圍,無法論究刑責,法官僅含蓄的就民法親權論法,判決書未以此案已然「濫行起訴」而教訓檢察官,已夠客氣了,黎女「威嚇」兒子行為要規矩觸犯刑法了嗎?母親兇孩子「惡性」很重大嗎?檢方竟想再賭一局扳回面子,司法單位帶頭浪費司法資源,根本是最嚴重錯誤示範,難道司法「自己店面開店」成本價划算?
辦藍不辦綠的司法無為=清廉執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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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維寧
瞎子也可以用聽的,耳聾也可以用看的,藍執政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我說未必,因為馬英九有不沾鍋司法潔癖嚴重強迫症,他自己總統之身還是訴訟被害者呢!國民黨立法院長幫民進黨黨鞭柯建銘關說刑案不上訴既遂,總統兼黨主席雖斯可忍孰不可忍,怒不可遏,遺憾竟是開除不了王金平黨籍,還與檢察總長惹訟上身,遭柯總召以違反偵查不公開反咬一口。馬總統出巡被丟鞋,法官也說無傷大雅〈反正馬總統是不計較沒個性的人〉,判陳為廷侮辱元首係表達「言論自由」無罪。換了綠執政,操縱司法可謂完全執政完全發揮,國民黨幾盡被抄家滅族,黨產充公、黨工雞犬不寧,馬前總統還一曲接一曲唱不完的「未了情」官司,司法大廈漆成綠建築,司法官清一色綠油油,看不出來的除非是對綠色色盲。
扁政府上下交相貪污,幸有政黨輪替得以偵辦,蔡政府貪腐有過之而無不及,卻至少尚可平安下莊4年,因賴政府依派系選擇性「大義滅親」,或基於物傷其類,或基於實力尚不足,一年多了還沒辦到蔡英文,舉其荦荦大者,蔡總統假博士論文、高端疫苗、超思進口臭雞蛋、口罩篩劑等等圖利,不查乃不見弊,民進黨真的如自述的一路秉持清廉執政,國民黨真如傳說的貪污政黨天生壞胚子嗎?不是嘛,有此錯覺就因司法綠意盎然其故呀!看看2018與2022縣市長及2024總統得票及立委席次,再看兩回罷免及公投票民意走向,充分證明民智蒸開,反核與抗中牌效力銳減,詐欺威力勢微不再,2026可能製造零綠縣市長選舉驚奇,2028更可能發生現任民選總統未連任紀錄,希望屆時司法招牌能漆回藍色,至少不藍不綠無色系為禱為祈。
民進黨執政是貪污舞弊的品質保證,阿扁如此,姓蔡的如此,姓賴的想必也不意外,畢竟黨有黨根深柢固的習性傳統。鏡頭拉回扁朝,靠性愛光牒坐上高雄市長位子的謝長廷,鬧出高雄捷運弊案,查來查去卻直在政治口水漩渦裡打轉,數個月只查出五個深喉嚨,效率實在令人不敢恭維,追根究底就是偵辦方向壓根兒走岔了〈檢調存心故意〉!司法情甘拜倒於政治石榴裙下〈今日尤甚〉,捷弊因而難以揭弊,可以想見該案將如同國安秘帳與319元首槍擊,形成司法與治安史上玄之又玄懸案,永久冰封在檢調機關「x檔案」中。回頭看看這幾年民進黨「新政府」調查弊端,無不反其道而行怪異行徑,不是相應不理令檢舉人為之氣結,就是受理中或處理中讓告發人處在無窮無盡期待之中,當然期待最後往往受傷害,因此「弊者恆閉」絲毫不意外,只差執政者由第三者變當事者、官兵變強盜罷了!
當國安秘密帳戶爆發弊病扯上李登輝,正處於民進黨和台聯「恐怖平衡蜜月期」,為求泛綠過半,執政黨瓜皮強搭「李」皮,秘帳案調查乃投鼠忌器多所顧慮,調查局一副「郵差按錯鈴」模樣,推定家務事無涉購艦弊案擱著,還怪罪媒體多事差點想追究洩密〈三中賤賣案怎就不是國民黨家務事呢〉!當年第一夫人吳淑珍輪椅推手羅太太公器私用被揭發時,國安局也是全局大測謊揪「抓耙仔」,後來的高捷爆弊,執政者同樣一套危機處理模式,先有新聞局髒兮兮的鹹豬手欲摀住TVBS大嘴巴,再有調查局利刃欲割斷深喉嚨氣管,雙雙扮起無恥色狼及殘忍割喉之狼。

早期的過去警調常同流合污,檢舉人反會被以誣告罪恐嚇不得聲張,民眾記得ATM限額轉帳防制詐欺爛政策嗎?的確人不出門一定不會出車禍,政府不查弊等於無弊。某陣子上演的晚間八點檔「刁蠻公主」,劇中皇上要求文丞相解決難民問題,丞相馬上命九門提督派兵將難民悉數趕出京城,眼不見為淨粉飾太平。今朝天子腳下的總統府既成炒股中心,也成免稅私菸買賣中心,進而成共諜藏匿中心,陳水扁總統亦採炒股者逐出府門鋸箭療法方式,蔡英文以「超買」御旨幫走私案脫罪,賴清德總統聲稱此地已無供諜藏身。
高捷追弊牛步化,追深喉嚨則流星掣電之急,司法高層信誓旦旦稱證據到那辦到那,骨子裡卻查到那證據掩飾到那,總是「開闢第二戰場」轉移焦點,殊不知反欲蓋彌彰!真擔心檢調自我禁足,僅將深喉嚨「關禁閉」案子不了了之!陳年舊案最後事實皆證明果然如此,弊不查乃不見弊,司法無為=清廉內閣,誰組閣皆可號稱清廉哩!
約當同一時期,司法機關辦綠弊一點勁都沒有,反倒帶頭浪費司法資源,苗栗有位黎姓少婦僅因9歲兒老是亂丟玩具,而警告「再不收好就死定了」,居然被感情不睦老公代狀控告家暴,檢察官偵辦認為確已讓孩子心生畏懼,依恐嚇罪嫌起訴,該當時引發不小爭議聲浪,後來法院判處無罪,地檢署則執迷不悟表示收判決書再研議是否上訴。
按構成犯罪要件需有主觀上犯意及客觀事實俱備,恐嚇罪成立不只要被害人心生畏懼,還要行為人有惡性恐嚇故意,若明顯的開玩笑話語或眾人皆知不可能發生的事,例如「叫外星人抓你」或「施展降龍十八掌劈死你」,自己無知要心生恐懼,怎能成罪,這年代屁孩愈來愈多,檢察官莫非鼓勵「寶媽」溺愛「媽寶」,或要媽媽跪求幼兒睡前收好玩具?難怪案例一出,老師家長們無奈感慨「怎麼管教孩子」!
民進黨總指「陸」為馬的將馬政策定位為親中賣台,馬總統明明無賣台意圖,有心者偏作此解,恰如檢察官把管教口氣當成恐嚇幼子之荒謬。夫妻感情不好細故亂告,檢察官怎能隨之起舞?又濫訴欠缺專業已屬不可思議,法院無罪糾正判決竟還研究上訴,檢察官是素養淪落還是太悠閒呢?苗栗地院審理認為黎女威嚇兒子,並未逾越管教子女必要範圍,無法論究刑責,法官僅含蓄的就民法親權論法,判決書未以此案已然「濫行起訴」而教訓檢察官,已夠客氣了,黎女「威嚇」兒子行為要規矩觸犯刑法了嗎?母親兇孩子「惡性」很重大嗎?檢方竟想再賭一局扳回面子,司法單位帶頭浪費司法資源,根本是最嚴重錯誤示範,難道司法「自己店面開店」成本價划算?